王爷每天都在想逃婚(79)
顾拾白无奈的摇了摇头,他怎会不知,沈兰昭是什么样的个性,天子骄子。傲慢非常,这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和慕千里彼此相恶,毕竟针尖对麦芒,针尖和麦芒总要有共同点。
“我有别的事想问你。”沈兰昭撑着头,露出烦闷的表情,拿着喝完了的茶杯在桌子上轻轻敲着:“你知道凌书沅吗?”
他问完这句,才想到凌书沅和顾拾白、慕千里交往甚蜜,便不等顾拾白回答,接着说道:“那你应该也知道他对我的心意,我如今想问问你,你对凌书沅那样的态度,是我做错了吗?”
他说话间,看着顾拾白得表情,便已经知道顾拾白接下来会说什么,他便没有给顾拾白说话的机会,紧接着抱怨道:“我哪里做错了?但凡是一个正常人都接受不了!”
顾拾白的面色下意识铁青下去,将手机里的杯子“砰”的一放,沉声道:“沧月国民风开放,世家中娶男妻者,亦不在少数。”
“可我是沈氏子孙!”沈兰昭强调道,拿茶杯在桌子上磕了磕:“我还是家中的独子,我怎么能?”
“兰昭兄喜欢凌公子吗?”顾拾白提起茶壶添了一杯,抵在唇边轻抿着,匣目看着茶杯里流光的茶水。
“我......”沈兰昭垂下眼眸,捏着茶杯静思了片刻,思绪忽而回到那天的雨夜,凌书沅玉葱般的手指捏着伞骨,雨水如珠帘般挂在伞沿上,他透过那雨幕便能看见凌书沅清俊的眉眼,依旧他右眼下一颗若有若无的浅痣。他以前从未注意到,凌书沅是从何时变得这么好看,从一个软软糯糯的小团子变成了如今犹如他窗口水仙花的模样。
他慢慢收起思绪,用顾拾白听不清的声音小声道:“他生的好看。”他在在心里默默的想:他对美人向来是讨厌不起来的。
但也绝计不会喜欢上凌书沅,对方可是个男人,又是个侍卫的儿子,怎么配的上他沈氏长孙的身份,意识到这一点,沈兰昭立刻坚定的摇了摇头:“不喜欢!”
“可即便不喜欢,你也不该随意践踏他对你的心意。”顾拾白摇着茶杯道:“兰昭兄可知,一个人的喜欢一旦被践踏,就会变得一文不值?”
顾拾白的这句话让沈兰昭蓦然想到凌书沅那会儿在雨夜中,拽着他的衣领说的那番话,凌书沅说:“我喜欢你沈兰昭,但你践踏了这份喜欢,便是你不配!”他从未见过那样的凌书沅,好似放下所有,生出破釜沉舟的勇气,要与他一刀两断。
他们现在确实是一刀两断了,凌书沅回了家乡,他上了战场,他们两不知此生还会不会有瓜葛,以前,沈兰昭总想着离凌书沅远一点,最好一辈子不要看见这个令他恶心的人,但如今,他心怀愧疚,却希冀着能在这场仗打完后,回京便能见到凌书沅,向凌书沅说声抱歉。
他确实不喜欢凌书沅,可凌书沅走后,却反倒想起与凌书沅交好时的点滴来,他坐在树上,凌书沅便坐在树下,午睡时,他折下一支繁花在凌书沅的脸上轻轻挑逗,凌书沅便睁开眼来,看着他浅浅一笑,柔柔的抱怨一声:“别闹了,兰昭。”他那时很喜欢凌书沅口中喊出的兰昭,那两个字,在别人嘴里念来平平无奇,可凌书沅念来,那柔柔的声音,便像小猫呓语,十分的好听。
他忽而又想到那些被他亲手撕碎的书页,他当时将他洒的满地都是,凌书沅呆呆的看着他,半晌,才俯下身,趴在地面上,犹如珍宝般一片片的捡着,他还记得那书页上的字迹,是凌书沅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写上去的,薄薄的一张书页,写满了对他心意,那一句既见君子,云胡不喜,还有那每页落笔处写的最好的三字:“予兰昭。”
第六十三章 孤鸿篇,中计
营帐里再次安静下来,知道营外突然传来战鸣声,帐中的两个人轰然警觉起来,默契的相视一眼,便提上手边的红缨枪掀开帘子,向帐外匆匆赶去。
逐鹿国的敌军半夜来袭,顾拾白和沈兰昭率兵奋战一晚,厮杀不止,血腥流窜,敌军自上次之战开始,所行兵法与来势便愈发凶猛,两军激战一夜,到晨曦时,仍然没有决出胜负。
军中将士不免有些疲累,却依旧倔强的与那些敌军交缠,中午时分,虽为分出胜败,但青麒玉麟两军分明占优势,只是敌军亦非孱弱之辈,激战下去,仍然不分伯仲,总麾营中正焦愁着,却忽听将士来报,说敌军突然捱棋离去。
敌军来势凶猛,退兵却如此突然,总麾营中皆知此事蹊跷,便立即下令让青麒玉麟两军撤退,不必去追,可沈兰昭哪里肯听,他奋战了一眼,此刻热血张刚,见敌军退去,便要率兵去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