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人走茶凉(206)
要清楚,孩子不是耕地的牛,一定要挥使鞭子鞭策着前进。鞭子不会让孩子成长前进,却一定会降低孩子的自尊,损毁孩子的自我认知程度,并且在心灵的最深处种下抹不去的阴影:畏缩、怯懦、暴戾、虚伪及仇视人类和这个世界。
脑中思绪万千,而在薛沉吟眼中,雁十三只不过是沉默了几秒。
“吟哥儿,没有人比你更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读书。”雁十三莞尔,道:“这个问题你应该问自己,也只有你自己才能给一个完整答案。别人说的终究是别人说的,你会下意识不认同,挑错漏和找不对,只有你自己想出来的答案你无从辩解,你才能信服。再说了,这辈子要怎么过是你自个说了算的,别人不能替你做决定一辈子不是。”
别人告诉的答案,跟自己想出来的答案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自己想出来的答案才是最完美的,而别人的答案永远都是不完美的。
“雁哥儿,你呐?你一开始是为什么坚持读书?”薛沉吟拿着一根树枝,低头逗弄着一只背着死苍蝇在他手中跌跌撞撞的黑色蚂蚁。
那只蚂蚁无论转几次头,往什么方向走,薛沉吟手里的木棍都会一次又一次的挡在它的面前阻止它继续前进。它跌跌撞撞,负重前行,与人类又何尝不同?
谁活在这世间不是这样?背着一座自己看不见的山,被看得见或看不见的阻挡前行的路,在原地跌跌撞撞兜兜转转来来回回数次却未曾放弃,哪怕只有一点点虚无缥缈的希望也要拼命的抓住,让那点希望成为自己背负着走下去的信念。
不然,要怎么样呢?能怎么样呢?
如果没有那一点的虚无缥缈,谁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崩溃?谁想尝试崩溃的滋味?没有谁想尝试这种滋味。
崩溃,这个词一听就让人压抑胆寒和恐惧。
而在这个世界上,更不会有什么会比“崩溃”二字更可怕。
“因为它们的独特。”雁十三对薛沉吟说:“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有存在的独特的意义与解释。它们组合在一起,每一个都是不一样的含义,而这世间也不会有比这些更特殊更独一无二的存在。就如同这世间万物一样,没有什么是完全相同的,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一面。你是,我是;飞过的蝴蝶是,落下的树叶是;天上的云彩是,河里的水滴是。”
“我读书不是为了功名,是为了‘字’。朝代的更迭,战火的硝烟从未让它们像其他的存在一样在世间消磨殆尽。它们是世间唯一,将永远流传于世,千古不朽。”
“这样么?”薛沉吟手上的动作一愣,那只被他戏弄的蚂蚁趁着这难得的机会,背着那只苍蝇的尸体逃离了这里。
终有机会的,有那个走出去的机会。哪怕身上背负着看不见的山,哪怕被玩弄于鼓掌之间,也终有一天会逃离的。只要心中有那个信念,有点耐心,再等等,再咬牙熬一熬,就一定能走出去的。
“就是这样的。”雁十三伸手,将薛沉吟散落耳边的碎发替他别在耳后,笑的温柔:“我看到‘字’的第一眼,就知道我求的未来是怎样的。参加科考,是为了替父亲申冤,入朝为官,是为了黎民百姓。但读书,是我对‘字’的眷恋。”
一撇一捺一横一竖都有与众不同的意义,每一个字里都包含了一份情义。
这是原主对‘字’的感情,世间独一。
雁十三见过不少恋物癖,他们恋这恋那,恋墙恋书,恋字这还是头一份。
而原主的爱如他这个人一样的静默而深沉,就是最后他痴傻了,也时常抱着一本书不放手,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想读书,好为了给父亲申冤,却无人知,他抱着的那本书不是书,而是他幼年时练字的字帖。里面的每一个字他都写过,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是他是珍宝,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曾是他感情的宣泄。
为什么原主的字匠气有余,灵气不足?
是因为原主爱‘字’,因为爱,所以小心翼翼。他怕自己将字写毁了,所以他宁可将字写的一笔一画规规矩矩,也不愿龙飞凤舞的写,因为这样写字,会在无意间洒出墨汁在纸上晕开,在原主看来,这就是将字写毁了。
毁了,他会疯的。
或许很多人都喜欢规规矩矩漂漂亮亮的字,但写错了大不了重写,更多人在意的是书面的整洁和字迹的规范,他们喜欢的是整洁和规矩,不是字。
所以,原主的爱无人懂,而他注定孤独。
第99章 第九十五章:微尘里,爱与憎(13)
“我看到‘字’的第一眼,就知道我求的未来是怎样的。参加科考,是为了替父亲申冤,入朝为官,是为了黎民百姓。但读书,是我对‘字’的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