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汉搞革命(296)

作者:御风流


箭射百步不难,但暗夜无关,前后两只火箭的落点却成了近乎一条直线,这说明对面有神箭手啊!

秦游一鼓作气,第三箭紧随而出,还是并排的落点。

一箭两箭可以是运气,三箭就是妥妥的硬实力了。

这一下,火龙开始整体退却。

高贲的脸因为激动而涨得通红,反而半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难怪兄长平常都不跟着他们习射,感情是没有多少进步的空间了啊。

偏偏在他说不出什麽话的时候,秦游想让他说话了。

“阿虎,找你们队里几个嗓门大的一起朝那处喊。过此三箭者,必诛之。”

高贲好一会儿才应声道:“得令!”

-------------------------------------

高祖弈术冠绝全军,昔为成固兵曹椽,领兵入山中剿贼。贼势顽,拒险不肯降。为民计,高祖乃与之约三箭,及引弓,百步外箭成一线。

贼惊佩,遂降高祖,为前驱,战死不顾。——后梁·朱征明·《夜窗閑话》

第十章

高贲永远记得这一天的雪。

确切来说, 是血。

兄长先前射出的那三箭的确是极大的震慑了贼人,但贼人既然已经走到了围攻县寺这条路,是绝不会因为三箭就退却。

所以在片刻之后, 高贲成功见识到了何为攻城战中的蚁附。

一个接一个的结伴攀墙而上, 前赴后继,形如蚂蚁。

他从前见过不少次上百人一齐操练是何等模样, 而且自己也多次是其中一份子。

但当他自己变成了迎战的那一方, 带来的心理压力还是不同的。

尤其是他们这边满打满算就三十余人。

对面看火把数量,则是有二百出头。

大概是七比一的攻守比。

其实这麽悬殊的兵力比也不是不能打, 但他现在要打的是呆憨憨的攻防战, 还是个什麽都缺,没有半点时间準备防御手段的的攻防战。

急剧加速的心跳让高贲有点后悔自己先前那颗盼着敌人快来, 好让他捞到仗打的心情了。

固守待援,远没有在外头作战那麽自由。

密密麻麻的贼人们不是潮水, 而是沖破堤坝的洪水。哪怕脚步是那麽的淩乱,彼此间毫无配合可言, 但还是瞬间将他给吞没了。

高贲的记忆只到贼人用火油点燃了府门, 然后有几个勇猛异常的沖在最前,借着火墙掩护,突破了县中兵卒构建的防线,成功把战场从县寺外推到了县寺内,3d变2d。

再后来发生了什麽, 他就没有印象了。

挥刀斩出,对面皮开肉绽, 惨嚎倒地, 如果有机会还要再补上一脚,目的是其人的战斗力丧失得再彻底一点, 构成了高贲此时动作的全部。

而一直在重複着这个动作的高贲,此时整个人已经陷入了麻木的状态。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已经重複这套动作多少次了,一百次?两百次?抑或者是更多?

长时间重複所带来的恶果就是他现在只要看着个脑袋在面前晃悠,就会下意识的挥刀,把这个脑袋给削平、

準确率堪比兄长曾经给他们演示过的膝跳实验。

只要位置找得準,敲下必跳起。

至于其他动作,对不起,没有其他动作。

高贲现在身上穿着的可是全套铠甲,不是秦游大部分前世影视剧中穿了和没穿毫无区别的样子货,铠甲可是冷兵器战争中的超级大杀器。

高达四十斤的负重让高贲的防御力直接进入了另外一个维度,如果没有专门的用来破甲的钝器,高贲可以站在那让对手砍上半个时辰都不带破皮的。

所以一汉当五胡这句话究其根本,并不是汉军比匈奴军队勇猛五倍,而是大汉生産力更高更先进,能有冶炼出大批量甲胄和铁镞装备军队。

好有一比,自从马克沁机枪被发明,草原的少数民族就变得载歌载舞起来了。

降维打击就是如此霸道。

不过甲胄到底不是马克沁机枪那种划时代的産物,只要子弹管够,多少骑兵都得折戟沉沙。

甲胄是得穿到身上才能发挥效用的,防御力叠得越高,意味着身上需要担负的分量就越沉。

高贲现在套在身上的甲就约莫四十斤,体格稍微瘦弱些的男子都撑不起这甲,而且铁甲寒凉,想要穿甲作战对体力与毅力都是极大的挑战。

高贲自小习武,营养又充足,在体力方面是有长处的,但他到底还是个没有彻底长成的少年,也非岳云那种不遵循生长规律的天生神力。

所以高强度作战两刻钟后,他感到了疲累。

高贲只觉如今自己的呼吸中都带了血腥味,有己方的,还有敌方的,浓重到胃里翻江倒海,直欲作呕。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