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气,但软饭硬吃[快穿](98)
作者:蒲中酒
他不是来纳凉的。
一碗荔枝膏水,递到水鹊面前。
“乌淳?”水鹊疑惑地问他,“你今日得闲来消暑吗?”
他平日里看这个人不论寒暑晴雨,都往山里钻,从没见过他有什么别的消遣。
还以为这人不知道冷热呢……
乌淳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非得等水鹊接过了荔枝膏水,才哑声开口:“刚打的,趁凉,喝。”
水鹊早习惯了他寡言少语、一个字一个字冒的说话风格,可能最近和水鹊说话还算说多了,乌淳的口音改善许多,起码没有之前那样,一听就是胡人的口音。
但人家一看他的高鼻鹰目,就知道不是纯血的大融人。
水鹊方才杨梅吃多了,嘴里正酸涩,荔枝膏水一化,甜的正好。
乌淳直勾勾地盯着他啜饮,喉头紧了紧,干燥的唇翕张,“齐二给你买了酸梅子,牵你了。”
水鹊:“嗯?”
怎么突然说起了齐朝槿?
水鹊迷茫地抬眼看他。
乌淳一张脸没什么表情,木木的,但一字一顿地道:“你喝了我买的荔枝膏水,手合该也给我牵一牵。”
他明明听过眼前人和齐二说过心悦,知道这两人关系不一般,胜似一对璧人,却趁齐朝槿为人买西瓜的功夫,来送殷勤要牵小郎君的手。
乌淳知道这在大融的社会中应当是不正当的行为,但一来这两人还没成婚,二来胡人那边还有兄弟共妻的风俗,大多不注重虚礼。
虽说乌淳没有被老鳏夫收留前的记忆了,但他骨血里还是胡人的血脉占优势,想做什么就做了,不拘泥于旁人的眼光。
水鹊右手持着木碗在喝膏水,浑不在意地将左手伸出去。
胡人的大骨架,让他们拥有比寻常大融人更宽大的手掌,乌淳可以轻易地裹住水鹊的手。
小郎君的手和他的也全然不同,指节细细白白似姜芽,不像他的,骨节粗大突出。
掌心软腻腻的,一点茧子也没有,乌淳端详着,相比之下,他的手都是常年挽弓搭箭做粗活磨出的老茧,纹路深深。
他忍不住去揉捏水鹊凉凉的手。
温度滚烫,粗茧摩挲,乌淳痴痴地盯着,小郎君的手仿佛柔若无骨,任由他握着、裹着。
和沙砾般粗涩的虎口磨过,水鹊蹙起眉头,禁不住道:“别玩了,我喝完了,碗还给你。”
经过了这么多日,他已然逐渐适应了自己勾三搭四、贪图享乐的人设。
前头和穷书生天下第一好,后头就勾着个粗野莽夫又是给他买衣衫又是给他买糖水,一不高兴了,就把牵手这点甜头都收回。
秋风扫落叶般无情,木碗代替了左手塞到乌淳手里。
乌淳闷沉沉地盯着自己手中的木碗。
早知应当买多两碗。
另外一只手还没牵上。
木碗内侧刚刚盛了荔枝膏水,是冰凉的,乌淳发觉外侧的边沿留下来一个印子,是水鹊喝膏水时让碗压着的饱胀下唇。
耳根忽地一烫,趁人没注意,他的指腹悄悄地覆盖在上面,擦了擦。
心满意足了,乌淳抬起头去看水鹊,转了话题风向,问:“你怎么没穿我买的衣衫?”
最先的素纱衣太单薄,是不能穿出去的,可是他等水鹊再看看兔子的时候,分明还送了他两身长衫。
水鹊不尴不尬地扣了会儿手指。
他怎么说?
他总不能让男主现在就发现他勾搭“野男人”,毕竟这个阶段水鹊的角色还掩饰得好好的,没有暴露本性。
男主是后来看他和侯爷眉来眼去才起了疑心,新婚之夜水鹊失踪还以为他是被人绑走的,一直到金榜题名后彻底打探到真相,方才真的相信口口声声说心悦他的黑月光,竟然爱慕虚荣到为了锦衣华食毫不犹豫地抛弃他。
因为不好解释为什么乌淳给他送衣衫,水鹊只好把三件衣衫都压箱底了。
“你挑的都不好看,我不爱穿。”
水鹊现在只好搪塞乌淳。
乌淳怔怔的,低下头,闷声道:“那下次你和我一同去成衣铺,挑你喜欢的。”
水鹊敷衍敷衍他:“嗯嗯,等得了空吧,你快走,齐郎一会儿要回来了,我还要和他去消夏湾赏荷花的。”
他看河岸边人都稀疏了一些,就要排到男主了。
乌淳的唇板直,声音沉闷不乐:“我划桨很稳当。”
水鹊撑着亭子的扶栏,在望河岸人群,没留意乌淳说了什么。
男人戴上笠帽,阴影盖住鹰目,还是听话地走开了。
夏日炎炎,铄石流金,长州县家家户户都寻找纳凉避暑的好去处,寺庙、道观、水榭,随处可见坐在栏槛内偷凉的身影。
最好的地方还是城南的消夏湾,依着荷花荡,岸上红栏绿水环绕着人家。
都走到城南了,水鹊不想只是在岸上赏荷,他戳了戳齐朝槿的手臂,“我们能不能也下去划船?”
他看绕城河上荡了许多乌蓬小舟。
男男女女,摇着团扇,有的小舟还停泊在桥洞下,正是狭狭的风口。
齐朝槿环视一周,在沿河而下的青石阶找到了租船为生的白须老人,岸边几叶扁舟用绳缆系在一起,显然都是老人的船。
“郎君,租船啊?”老人扶着白须笑一笑,“天气暑热,荷花荡好消暑呢。”
齐朝槿颔首,“老人家,你这小舟怎么租?”
“过夜一百文,半日五十文就好。”老人和气地呵呵笑。
夜里皓月澄波,荷花飘香,许多有情人在消夏湾过夜。
水鹊这人爱招引蚊虫,齐朝槿怕他在荷花荡过夜,把蚊子喂饱了。
何况近日傍晚多雷雨,实在不宜滞留太久。
齐朝槿从袖中取出五十文钱,递交出去,“半日足矣。”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老人解了其中一叶乌蓬小舟的绳缆,齐朝槿让水鹊下来,接着扶了一把让他好稳稳坐进乌蓬里。
这种纳凉小舟多是水乡人家用来采莲蓬的,通体窄狭,船头至船尾的长度最多只能容纳四个人,多了侧身都难。
胜在轻便易水上活动。
齐朝槿划着木桡,一叶兰棹向荷花荡去。
水鹊特地让齐朝槿买瓜的时候让农家把瓜劈了两半,又拿了个瓷勺,他吃西瓜的时候也没忘了人设,对齐朝槿甜言蜜语几句。
“齐郎对我真好。”
说罢,还挖了一勺中间最多水的瓜肉,喂到齐朝槿嘴边。
划过桥洞,凉风阵阵,齐朝槿划桨没多想,直接吃了。
沙沙的西瓜入喉了,才发觉他和水鹊用的同一个瓷勺。
水鹊看他脸色不对,蹙起眉心,小声道:“……你不会是嫌弃我的口水吧?”
明明是他自己不聪明,只拿了一个勺。
齐朝槿只觉得耳根红得厉害,摇摇头。
水鹊满意了,他又挖了一勺瓜肉,美滋滋地塞进嘴里。
刚咽下,结果齐朝槿不声不响地凑过来,闭起眼,唇贴到水鹊的唇瓣上。
木桡掉了,瓜也摔了。
乌蓬阻隔了灼热的日光,凉风里是荷花香。
齐朝槿贴了一会儿,似乎感觉这样有些愚钝。
舌头撬开水鹊的牙关,感觉到人有向后倒的趋势,怕水鹊摔着了脑袋,一手扣住他的后脑勺,一手动作生涩地扶住那把腰。
他端的是君子做派,轻轻吸吮湿红的舌尖,动作缓慢而轻柔,水鹊嘴巴里还都是西瓜的清甜,他忍不住舌头打着转地绕着那舌尖吮。
格外折磨人。
水鹊眉心蹙起,不太高兴的样子,雪白的脸颊却粉粉嫩嫩的,眼睫毛都湿得黏成一簇簇了,模样艳丽出奇。
这人去舔他内侧的腮肉,水鹊受不了了,他撑着齐朝槿胸膛的手开始用力往外推。
也不知道男主为什么分明一副瘦削书生的样子,按下去胸膛却硬邦邦的。
齐朝槿自小干农活,因为家贫,衣衫穿着就瞧起来清瘦,实际上肌肉精劲紧实,流线型覆盖着高而宽的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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