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命要从娃娃抓起+番外(308)

作者:芒芒绿绿


“你大爷的……”官稚长吸一口闷气,“戳人心窝子的时候真是毫不手软。”

笑声浅浅地滑落,随九千尺阳光一同翻越回十年前那个光彩迷蒙的白日——

“稀世珍宝喽!都来看一看,价钱公道童叟无欺!”街巷中,一中年男子吆喝得正起劲。

小小的摊位前很快围上来一群人,其间有一身穿百衲衣的少年,眼睛骨碌碌地在一众宝贝中打着转。

“老板,这也叫稀世珍宝?怎么看起来都那么平平无奇啊!”

老板忙嗐声拍腿:“你可别胡说!我这都是祖传的好东西,若非家道中落怎舍得拿出来变卖?”

“这个珠子有什么用?”

“哦哟,这可是好东西!这宝珠大如拳头,白日里自然看不出它的好来,可到了夜里便会看到它长明不灭,有了它,连灯油都省了!”

不过是颗普普通通的石头,竟也能夸出花来。少年不说破,顺手指了下一样:“那这个呢?”

“哦哟,这可是好东西!这尊佛乃是天山美玉所刻,是存了日精月华的,摆在家中定能求仁得仁!”

什么天山美玉!少年暗自笑了笑,佛像都刻得纰漏百出,若真能求仁得仁,怎么舍得拿出来变卖?

“这个呢?”

“哦哟,这可是好东西……”

“那这个呢?”

“哦哟,这可是好东西……”

“那边那个手镯,它有什么不一样的?”

“哦哟,那可是好东西……”

老板的话术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少年最后指着一把软剑道:“这把剑好在哪里?”

“哦哟,它可是上等的货色!”老板喜滋滋道,“这把剑乃是太祖时最得力的兵刃铸造师亲手做的,削铁如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最重要的是,相传它有护身符之效,危急关头可庇护主人免受一死!”

他说着,大喝一声拔开剑鞘,然而却没料到被纷纷落下的铁锈落了满脸。

人群中爆出一阵哄笑,有人道:“老板,我看这把剑是用来找死的吧!”

老板面色青一块白一块十分难看,正欲悻悻地将剑收起来时,百衲衣少年却蓦地开了口——

“这把剑我要了!”

然而这却不是一个人的声音,他回头看,却见一年岁与他相仿的墨衫少年自人群中缓缓走了上来。

“这把剑,我要了。”

百衲衣少年眼睁睁地看着他递银子上去,老板正乐呵呵地要收,却猛地被人拦下——

“乖乖,你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先来后到知不知道?”

墨衫少年点点头,很认真道:“方才说要买时我们确实是一同说的,我却先你一步付了银子。”

百衲衣少年气得头昏,一字一顿咬牙道:“你还没付上呢,作不得数……”

“小兄弟,你误会了,我并非是想据为己有。方才老板说这把剑可作护身符,所以我才想把它送给我妹妹。你把它让给我,我以十倍价钱补偿你,好吗?”

这是什么强词夺理的言论?他听得气不打一处来:“笑话!天下就你们一家有至亲么?最烦你们这些公子哥的嘴脸,有钱就了不起么?”

“不是……”墨衣少年叹了口气,最终什么也没说,“那你想如何决断?”

“比武!既然是剑,就该谁赢了归谁!”

“比武?”少年迟疑了一下,十分虔诚道,“你打不过我的。”

话一出,百衲衣少年的火蹭地一下就冒了起来:“比!谁不尽全力谁是孙子!”

怀中的小狐狸好奇地探出头来,老板眼疾手快地将它又塞了回去,而后笑容满面地敲起锣,十分自然地吆喝着:“比武喽比武喽!各位看官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都来看一看呐!”

然而事实就是自己被胖揍了一顿,这墨衣少年不知是哪里冒出的葱,竟这样能打,饶是普觉寺小霸王也没能在他手底下讨到丝毫便宜。

那一幕一度让少年幼小的心灵碎成了渣,回了寺庙不敢进去,一个人顶着两个乌青的眼圈坐在石阶上抹眼泪。

泪眼朦胧中,一双乌墨的布履出现在了视线中。

“对不起。”

他抬起头,看到那墨衣少爷提着剑毫不客气地站在了自己面前。

百衲衣少年本就憋屈,见了他那副嘴脸正欲发作,下一刻,一个甜丝丝的东西就被他眼疾手快地塞进了嘴里。

“你给我喂的什么毒!”

“是糖。”正要吐掉时,墨衫少年面若春风地说道,“每回我妹妹哭的时候,一吃这个就笑了。”

百衲衣少年安静下来不再嚷嚷,确实很甜……他没怎么吃过糖,发觉自己似乎有些留恋这样美好的味道。

“不过是赢了一场比试而已,竟劳得公子哥大驾,亲自来这里取笑我……”他兀自嘟哝着。

“我……”墨衫少年顿了顿,走到他身旁缓缓坐下,“我不是什么公子哥,也不是特地来取笑你的。同是英雄惜宝剑,我伤了你,心中有愧,是来向你道歉的。”

他的语气似有些落寞,百衲衣少年听了都忍不住心软,不自在地咳了两声:“罢了罢了,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原谅你了!”

“太好了!”墨衫少年有些惊喜,起身向他行了一礼,“在下李善叶,请教阁下名讳?”

那一天的阳光很好,金色的辉光从林叶中细碎地落下来,百衲衣少年坐于阶前,微微仰起头——

“官稚。”

九天之上,青帝默默立于天河畔,这里终年长夜如晦,是千百年来他待得最久的地方。

四周星辰浮光霭霭,怀间的小狐狸不知何时睡了过去,天河正中回游着一条小鱼,太极生万象般荡开圈圈涟漪,他静静地看着,涟漪散去,显出了一个凡间女子的画面。

这一世,她是一个莳花人家的女儿。

早已数不清是第几世轮回了,因为天地共主的私心,她每一世都以孤独终老而草草结束。

依据司命簿,这一世她会嫁给一个白面书生,与他举案齐眉地走完一生。青帝有神力,可以窥见后来事,然而每每见到女子望向那书生时的眼神,他的心总是黯黯的,像是缺了一块。

他多么希望那样的眼神是看向自己的。

自她被剥去仙身永入轮回,迄今整整三千年有余了。有时实在思念得难受,心一横,想着干脆偷摸下凡,化身剑气侠士或文官显贵,与她故作偶遇成就一段良缘佳话;或者将她化作婢女安插在天宫书房,晚夜笔墨纸笺,红袖添香;再不济拘了她的魂魄,重新放回狐身之中,千百年弹指挥间,她很快就能回来,他等得起。

可他不敢。

倒不是因为怕众仙知道了之后会气得跳脚,指着鼻子骂他是不敬父母不孝长辈的东西,竟然给要谋权夺位的仇家革罪责抬阶品,莫不是怕先祖坐化得太安详无趣,故意跟他们抬杠,好让他们不得安宁,他不怕老神仙骂他仙界败类,枉为共主。

他从不贪恋流芳百世,若是因为此事遗臭万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况且他本就孑然一身,这骂名又寻不到旁人身上去,他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他唯一害怕的是她会难过。

当年她身着公主朝服长跪在天帝脚下,自请废去仙身,永生永世受轮回之苦以为狐族赎罪。若是因为一己之私让她重回九天,她会怪他么?

三千余年来,他始终不知道答案。

天河中,女子对着书生莞尔一笑,只是看不到那书生面相如何。青帝的目光黯然落在那幅画面上,却不忍心再看,小心抱起怀中的狐狸,转身离开了天河。

如今天上地下,最能与自己感同身受的,怕是只有江令桥一人了。

李善叶说希望她永远修炼不成,这样一来,她便能永远不舍得死,然而江令桥近来修为长得很快,青帝也不知道算是好事还是坏事。

不过于仙界而言倒是无伤大雅,从一开始,他便向她扯了一个谎,许她修炼成仙才能入天宫,其实魔族之身并非不能入九天。去了江令桥的魔气种下仙根,一来可以让她有个活着的念头,二来的话,她成了半个仙族人,只要好好活着,魔族永远会有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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