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你的白月光带球回来啦!(6)
他看了旁边的范仲和陆季一眼,范仲生得人高马大、又黑又粗,如今因着喜事,脸上又添了点红,看着虽是个沉稳的,但此时戴着大红花、骑着大白马,真是看不出一点英俊潇洒和风流倜傥,看起来倒像是东北铁根,颇有一股子喜感。
再看看陆季,眉目倒是有几分清秀,但是生得过于白白胖胖,再加上心里高兴,脸上堆起的笑就没停过,眼睛都快挤成了两条缝,看起来就像尊小弥勒佛。
两人都天生自带几分喜感,他再怎么冷脸,夹在两人中间都只会显得分外清新脱俗。
他心里哀叹:这游街怎么就不能快点结束——
年轻的天子站在皇宫的城楼上,望着远处拥挤喧嚷的人群,一时仿佛回到了三年前宁墨中状元的时候。
这场打马游街的热闹与喧哗就像是对当初的弥补一般——
远处的人骑着高头白马,一身白衣,即使看不清,却也能感受到一身风流。恰恰是看不清,他便能自欺欺人地觉得,在人群之中被众人众星拱月般,缓缓向他走来的人,就是他的子陌,一如多少次午夜梦回一般——
只可惜,队伍到了南门便往西去了,他们的目的地是皇宫西边三里地的国子监大雁塔。
直到人影都看不见了,王公公才小声问道:“陛下,可要也去大雁塔看看?按往常惯例,前二甲进士都要在那题诗呢,里头作得好的,还会被刻在那大雁塔碑上,当初宁世子所作之诗还在上头呢——”
“和光同尘十八载,一朝得意须尽欢。庙堂一展平生志,不负苍生须臾间。”天子轻声将宁墨当初所作之声念了一遍。
王公公欣喜道:“是了是了,宁世子当初所作之诗便是这首呢,简直一字不差!陛下真是好记性!”
天子凉凉地瞅了他一眼。
王大海立马作样子似的扇了自己一耳光道:“瞧奴才这蠢笨的,宁世子哪般事陛下没有记得一清二楚的——”
“不过有一说一,宁世子这诗是作得真好啊,即使是奴才这般没怎么读过书的也能听懂,可不就是说的宁世子这一举高中状元是多么风光,就指着以后替陛下替苍玄替社稷百姓多做点贡献呢——”只可惜天妒英才、英年早逝。
天子脸上露出个不明显的笑来,点点头道:“子陌这诗的确作得好,连你这蠢奴才都能读明白,不过你这奴才也只知其一罢了。”
“子陌性格内敛,从不喜与人争执,这诗已是他难得情绪外露之作。他的平生抱负,除朕之外,又还有谁能懂——”
王大海立马道:“那当然,陛下自是最懂宁世子的人。”
天子脸色又变得难看道:“只可惜,当年陷害子陌的凶手,还是太便宜他们了!”
王公公额上立马起了一层冷汗,当年宁世子出事后,朝堂内外,那是一片血雨腥风,凡是与宁世子之死脱不了干系的,都遭到了惨不忍睹的非人对待,即使如此,人死不能复生,也无法让天子平息怒火。
天子拂了拂衣袖,道:“走,随朕一道去大雁塔,再去看看子陌的诗。”
······
打马游街的队伍转到西街,西街没有御街宽阔,人群越发喧嚷拥挤。好在只有一里来路就能到大雁塔了。
这时,到了转角处,林琅听到一道熟悉的小奶音,穿破拥挤喧闹的人群,“爹爹!爹爹!崽崽在这!崽崽在这!——”
林琅一转头,便瞧见自家小胖崽坐在老仆林叔肩头,努力地朝他挥着小胖手。
他不由露出个笑容,牵着马朝崽崽那边走过去。
“啊啊啊啊啊啊啊!”不少小娘子已经捂着胸口激动尖叫起来。有些嗓门大的大婶感叹道:“不得了、不得了!这状元郎不笑已经够好看了,这笑起来简直要人命呐——”
崽崽见自己爹爹骑着马朝他过来,顿时激动得伸着胳膊、扑腾着小身子道:“爹爹!爹爹!崽崽也要骑大马马!崽崽也要骑大马马!”
林琅怀胎十月,到小家伙如今两岁多,长成个肉嘟嘟的小胖崽,其中多少辛苦自不用细说。但除了原则性问题,他对小胖崽几乎是有求必应,旁人见了说句溺爱好不过分,他却只觉得平常。
他上辈子是个孤儿,没有父母亲人,孑然一身,大学毕业后努力挣钱当个打工人,结果不幸猝死,庆幸的是没人会为他难过,但这种没有牵挂的孤独悲凉感,也不是一般人能了解的。
到这个世界后,他自幼丧母,但他还有父亲还有弟弟。他努力地当一个合格的长子,尊敬长辈、爱护幼弟,他以为他获得了亲情。却没想到,他这个便宜庶弟宁白觉得活在他的阴影中,对他又妒又恨,暗中给天子下药本想把自己送上龙床,没想到却误打误撞让他着了道。事后一计不成又来一计,直接讲他推下山崖害了他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