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问我谁是迪斯科[八零](438)
狄思科不懂出版行业,但还是连连点头说:“走吧,咱俩找个馆子搓一顿,等你的新书上市时,我先认购一百本!”
“认购一百本就算了,”葛磊嘿嘿笑说,“让我用一下你的相片就成!请你这个大明星,帮我冲冲销量!”
“你写的是武侠小说,放我的照片不搭调吧?”
狄思科倒是不介意帮帮朋友,而且他要是能登上武侠小说的封面,好像还挺酷的。
但他至今拍过的照片都是现代服饰啊!
葛磊清了清嗓子说:“我写的不是武侠小说!”
“……”狄思科有点蒙了,“你不是一直在看武侠小说么?不写武侠,你写了什么啊?”
葛磊不好意思地摸摸大锛儿头说:“言情小说。”
狄思科:“……”
从背包里翻出自己的手稿,葛磊递过去说:“请你欣赏一下哥们儿的旷世神作,《爱情难逃我手》!”
“……”狄思科不可置信地提高声音问,“你写这小说叫什么名字?”
刚刚还满脸嘚瑟的葛磊突然就忸怩了起来,小声说:“《爱情难逃我手》。”
狄思科:“……”
他前几年看那本书叫什么来着?
《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
他不会是被葛磊这混蛋给写死的吧?
第103章
狄思科很想先把葛磊揍一顿, 但他怕自己错怪了好人,还是坐在马路牙子上,先拜读了他那部旷世神作。
“《大众文学》的编辑是怎么让你这篇小说混进去的?”狄思科嫌弃道, “这种名字的小说居然也能被选中!”
葛磊老实地答:“我这小说在杂志上的名字叫《假面舞会》, 听起来比较文艺。”
“《假面舞会》不是挺好的嘛。”
狄思科又往手稿上瞅了两眼。
小说的男女主角就是在一场大学里举办的假面舞会上认识的。
男主叫狄光海, 音乐学院的作曲系才子。
女主叫于淼淼,唱片公司的副经理。
狄思科一看男女主的名字, 就认定他们两口子被葛磊当成原型借鉴了。
开篇这个舞会的场景, 也相当眼熟,明显就是取材自他们的毕业舞会。
不过,男女主角的经历比他们炸裂,在舞会后发生了一场意外,竟然直接鼓捣出来一对孩子。
“他俩生孩子的过程中也一直带着面具吗?狄光海不知道于淼淼长什么样?”狄思科指着这部分描写问。
“对啊, 喝多了嘛。”
“那不太符合逻辑啊,要是带着面具去招待所开房,前台工作人员得查证件吧?”
葛磊:“……”
因为要在杂志社编辑那里过审,他描写这部分的时候用了春秋笔法, 将地点和过程一笔带过了。
狄思科继续挑刺:“如果是在宿舍发生的, 那就更不可能了,宿管阿姨怎么会让男主角带着女生回宿舍啊?”
“……”大作家被问得语竭词穷, “杂志社和出版社的编辑都没觉得有问题,那就是没问题,你别在这上面较真儿了。”
狄思科心想,与后面的狗血相比,这对双胞胎的孕育地点确实不是重点。
假面舞会结束后, 狄光海被参与大型走私案的家人牵连,没能顺利毕业, 也没能分配工作。
反而阴差阳错被于淼淼招去当了男保姆,一边照顾母子三人的生活起居,一边进行音乐创作。
在朝夕相处中,于淼淼逐渐发现了他的音乐才华,随手给了他一个为电视剧片尾曲作曲和演唱的机会,没想到却让狄光海从此一炮而红。
而狄光海的爆红也让原本默默无闻的他,卷入了一场豪门恩怨中,此后经历过坠落舞台、枪杀、绑架等一系列狗血事件。
然而,男主就是男主,命不是一般的硬,不但每次都能化险为夷,还跟患难与共的于淼淼修成了正果。
让狄思科非常无语的是,由于狄光海的外貌与这家豪门的混血容貌完全不同,他最终竟然是靠着那对拥有混血外貌的双胞胎,才得以顺利认祖归宗的。
读完这篇旷世神作以后,狄思科觉得自己思维都有点混乱了。
要说葛磊这故事是编的吧,里面却有许多他生活中的影子,他甚至怀疑葛磊藏在他家床底下或者衣柜里,偷偷观察过他的生活。
而且这故事里居然还真的有一个叫秦勉的歌坛巨星,暗恋女主好几年。
可是,若说葛磊偷窥了他的生活吧,却也不尽然。
截止到上个月,葛磊这篇小说已经在《大众文学》上连载了五期。
《大众文学》是月刊,每月一期的话,应该是在去年十一月或者十二月就已经开始连载了。
那么他给杂志社投稿的时间只会更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