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重生999次后我来了哥谭+番外(144)

作者:苦昼短


“这得问布鲁斯。”斐莉达把一块猫头鹰形状的胸甲安在了正确的位置上,语气柔和地说,“我们都觉得蝙蝠洞不是个存放我这些纪念品的好地方。”

“我也觉得。”迪克看着头顶上盘绕的十二盏灯,感觉到隐约有些困意,“这有点太神秘学了……我能问问你在穿的是什么吗?”

“我上次发现,法尔科内老宅的墙壁里藏着一个猫头鹰的巢穴。这是一套被淘汰的……属于他们的刺客的装甲。”斐莉达耐心地说,“那些刺客被称为利爪。”

“我知道,那个恐怖童谣。”迪克咕哝道,“蝙蝠侠说他最近在调查这个,还不让我插手。所以你们今晚有什么行动吗?”

他说着,忍住了一个哈欠。他甚至开始眼皮打架了。也许他最近不该熬那么多夜的。

但这困意也的确……非常古怪。

“唔。也许有,也许没有。”斐莉达低下头,拨动了铠甲上的一个齿轮。整副铠甲都开始吱吱嘎嘎地活动了起来,合拢在一起,只露出她那双光芒幽暗的眼睛。

斐莉达抬脚朝他走来,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纯白无瑕、看起来如雪般寂静的铃铛。她把那枚铃铛悬挂在了迪克的头顶上方,奇妙的是,在十二盏灯的照射下,它看起来依旧是雪的颜色,没有半点反光。

“迪克,来。”斐莉达的手指按在铃铛上,低下头看着他,“你相信我吗?”

“我当然相信你。”迪克小声说。他当然感觉到了空气中弥漫的那种明显的异常……今晚,斐莉达的平静不是温和的大地,而是被岩石覆盖的火山口。

但他还是愿意相信她。他有很多话想和斐莉达说,有关他白天在学校里的生活,他夜晚的巡逻,被她所救的他父母已经回到了布鲁德海文休养,他想笑着开个有关她和布鲁斯的玩笑,说他也想和杰森一样每天都能见到她,他还想说他知道她有那些异于常人的力量,他想告诉她,无论如何,他都会相信她……

但他实在是……困得睁不开眼。斐莉达目光温柔地注视着他,轻声说:“好孩子。”

她拨动了一下那枚纯白无瑕的铃铛。先由此铃发声,而后一无所响。整个世界突然变得如严冬一般寂静且空荡,一种冰冷的困意自迪克的某颗后槽牙开始扩散到他的全身,在这一刻,他的思绪彻底静止,沉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他发现自己在一片荒蛮的林地里。

事情变得很恶劣。

蝙蝠侠在一座由汉白玉或者大理石组成的白色迷宫里,一边让自己藏进黑暗,一边这样想。

在猫头鹰法庭宣布伊法连·纽豪斯退役,并且要把他扔进“猫头鹰迷宫”中作为新唤醒的利爪的磨刀石的时候,蝙蝠侠在当场暴起把所有人打一顿抓进牢里和束手就擒之间作了一番抉择。

显然,他的潜伏任务已经完成得超出预期,但蝙蝠侠懂得适当冒险的必要性。猫头鹰迷宫听起来像是个巨大的阴谋所在地……他可以借此机会寻得它的所在之处。

事实证明,作为一种喜爱在高处筑巢的鸟类,这些猫头鹰似乎有些过于偏爱下水道了。蝙蝠侠从未想象过,在这座城市的土地之下,深埋着一个如此庞大的建筑物……在哥谭,这座他的城市里。

“你真可悲,老家伙。”那个新的利爪在迷宫中逡巡着,手持利刃,耀武扬威,已经做好了割断他喉咙的准备,“你做利爪的日子已经到头了。有尊严地面对事实吧。”

哦,一个相当好的切入点。这个被称作威廉·柯布的家伙显然很明白伊法连·纽豪斯的弱点所在。纽豪斯哪怕身为利爪,也有着超出常人的荣誉感和自尊,这让他变得相当好掌控……但蝙蝠侠可不是那种在不明真相之前贸然出动的人。

“不,我还没准备好,法庭!”蝙蝠侠用纽豪斯的声线喊道,“让我继续为你们服务吧,我将至死不渝。”

他喊完就迅速地没入了另一侧的阴影中,接着快速而轻捷地让自己藏进黑暗中。他准备着……等待着机会。他知道法庭还在看。机会总是转瞬即逝。

终于,他感觉到了。身前的空气产生了一丝不自然的波动,像夜枭掠过黑夜。蝙蝠侠在心里默数了两次心跳——接着,他猛地握紧了身侧的利刃,拧身向前,狠狠地把它挥了出去!

铮!

利刃相击,发出一声刺耳的锐鸣!蝙蝠侠的另一只手将利刃狠狠地插进了那个利爪的肋骨之间,而利爪飞来的刀片也借机深深扎进了他的手臂和大腿。蝙蝠侠能感觉到鲜血喷涌而出——但没关系,这点伤不算致命。

蝙蝠侠转过手臂,用手肘敲在了那个利爪的头上,接着反手拔刀,利落地从左至右贯穿了他的太阳穴。他知道这些拥有不死之身的怪物永远不会停止战斗,但那不代表毫无反制的方法。从死亡中归来需要能量和时间,对于利爪来说,胜负已分。

“我很少体会到不必让自己收手的感觉。”他弯下腰,拽住那个利爪头上模仿猫头鹰耳羽的金属,把他像拖尸体一样往灯光照射的地方拖去,声音沙哑地说道。

猫头鹰迷宫的中心是一片宽广的白色空间,除了一个十几米高、喷吐着泉水的猫头鹰喷泉之外别无他物。在头顶的日光灯照耀下,蝙蝠侠把那个再次走向死亡、需要时间缓慢复活的利爪扔到了迷宫中央。

他甩了甩手上的鲜血,抬起头,看向那些正戴着面具俯视他的法庭成员:“你们需要我怎样?我证明了自己,法庭。”

那些戴着可笑的纯白面具的男男女女俯视着他。他们无一不是穿着华贵,举止得体,哪怕望着一具尸体,也表现出一种残忍的冷漠。为首的猫头鹰似乎笑了一声:“从没有被淘汰的利爪能赢过那些更锋锐者……很好,你通过了迷宫的第一场试炼。”

蝙蝠侠低着头,没有让自己和那男人对视。他那鸟羽披风垂落到身体两侧,掩盖了他身上流出的那些过于新鲜殷红的血。

“现在是第二场。在你彻底准备好代替被你杀死的那个替代者之前,你都不能从这里出去。”那个法庭成员双手合十,声音里满是兴味,“你会挨饿……发疯,然后以此证明你的忠诚。你早已让我们印象深刻,纽豪斯先生。法庭不会给你第三次机会了,切勿止步于此。”

蝙蝠侠感到恶心。不是因为那个威廉·柯布身上腐朽的恶臭,而是因为法庭刚刚让他所做的事情。他越是盯着那个可怜人的尸体,就越是确信,法庭让无数人变成了怪物。

他站在原地,沉默寡言地等着,直到那些人感到乏味,渐渐散去,等着几天之后再来验收他们的成果——在无尽迷宫之中发疯,得以证明忠诚的一件工具。

直到最后一个人也离开了他们的观众席,蝙蝠侠立马行动起来,转身冲进了黑暗中。他撕下褴褛的披风包扎起自己的伤口,以免他因失血过多而体力不支。猫头鹰法庭说这个迷宫不可能有人走得出去……从没有人成功离开过这里。

但迷宫必然存在一个入口。蝙蝠侠还记得他们是如何带着他来到这里的。只需要朝记忆中的方向寻找……他就能回到斐莉达身边去。

这还是很难。有太多一模一样的岔路,一模一样的墙壁和拐角,连灯光照射的角度都如出一辙。利爪的装束里并不能让蝙蝠侠携带足够多的标志物来为他指明道路……他只能用身上的血作为路标,寻找着他在来时留下的那些细微的标记。

一个房间接着一个房间。有时候总会走到死路上。他又一次路过了自己的血迹标识。真该死。

那些房间的墙上挂满受害者的标识,最初是画像,后来是照片。他甚至在其中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具被制成标本的骸骨,下方的一个铜制铭牌上写明了他的身份——1914年的哥谭市长*,因在他的任期最后一段时间里突然失心疯般赶走了本来要与他会晤的五国元首而出名,他的离奇失踪至今众说纷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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