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思归最不会应对的就是少爷这般珍视她的模样,面红耳赤,接着被他用手扣住了腰, 拉近些许。
盛淅甜言蜜语道:“我最喜欢归归了。”
女孩子被他捏着后腰, 眼睫润湿,细密地嗯了一声。
“我们龟龟又可爱,”姓盛的说着将女孩子拉近,亲昵地抵着她的眉心:“又聪明, 又坚强,诚实又漂亮, 给我多少东西我都不换。”
思归面颊泛粉,被夸得耳朵根都红了,像是被顺毛顺到了极点, 接着同桌在她眉梢亲了一亲,看着她清澈的、仿佛含了水的眉眼。
“真可爱。”少爷喜欢地说。
盛淅实在是太爱夸她了, 仿佛归归哪儿哪儿都是好的,没有半点缺点。
思归耳朵通红, 被少爷哄得眼中水蒙蒙,完全不想走,抬手环住他的脖颈。
然后盛淅道:
“所以我下周还要在你身上写字。”
余思归一傻,心想你别不是有病吧,你是乱涂乱画上瘾还是怎么的——
“归归真的好可爱。”盛少爷温柔地说。
然后盛淅将她推在真皮座椅上,看着被他按住的小同桌:“而且又很爱我,所以不会不同意我这点小心愿的……毕竟只是让我在身上写个名字嘛,对不对?”
小同桌被夸得五迷六道,却本能地捕捉到陌生要求,乱七八糟地问:“签……签名字?”
“嗯。”盛淅说,“签名字。”
“……”
然后他俯身,在思归唇上轻轻一啄,高挺鼻梁在她鼻尖轻轻磨蹭,
龟龟被他蛊得七荤八素:“好、好……吧。”
冬日夕阳干燥暖黄,穿过挡风玻璃。
盛淅笑了起来。
归归总觉得自己又被摆了一道,低头瞅瞅自己被盛少爷写上字的胳膊;盛淅心情极佳,把那条山茶粉的山羊绒围巾围在归归脖子上,开车门,去后备箱给小同桌拿行李。
外面北风呼呼地刮着,归归用余光瞥他,看见他袖口露出自己写的“下周见”,过了会儿,痛苦地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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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淅说话相当算话。
第二个星期,他果然回来了。
那记号笔质量很好,一旦写上字,正好一周都洗不掉,思归在学校里一卷袖子就会看到姓盛的混球写在自己身上的大字儿,“下周见”三个遒劲的字体,但每次看到都觉得脸红耳热,十分莫名。
周五晚上回家后,余思归用沐浴液和热水洗干净胳膊,出去扒拉少爷的袖子看,发现他胳膊上也还有淡淡一层。
“你故意的吧?”龟龟瞅瞅自己小臂,问。
盛大少爷疲倦道:“肯定是故意的啊,总不能是无心写上去的吧?”
“……”
余思归一下感受到了自身语言能力的极限,挫败地说:“我是……你明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姓盛的混蛋一摊手,表达了个发自内心的不懂你在说啥,拎着浴巾去洗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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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也会说起其他同学的情况。
一中这届去北京的同学之间有点联系,清北历届校友还单独拉了个群,盛淅与前扛把子沈泽关系还成,两人偶尔约着去打个球吃个饭或者互换资源——盛淅去北大听讲座吃饭时,还用他的学生卡。
“你还记得他女朋友吗?”盛淅问。
那是年关将至的一个周末,盛淅正开着车,送她返校。
思归裹着厚厚的羽绒服,手里拿着个小本子,说:“记得。我高三的时候还专门打听过,那个女孩子最后出国去学艺术了。”
余思归仍记得自己高一时曾给她撑过一次伞。十六岁那年,归归曾和她打过照面,那时她甚至反省过自己——那女孩是个认定方向就绝不回头的梦想家。
“……”
盛少爷安静片刻,找碴儿道:“你打听她不打听我?”
又找茬是吧,你就是缺关注,思归腹诽,心想我凭什么要打听你,你谁啊别把自己当根葱……而盛少爷把没事找事写在脸上,说:“我就是高中的时候对你太好了——不过你那消息确实没错,他女朋友现在的确在芝加哥,说这个寒假她回不来的。”
余思归愣住了,问:“他俩现在还在一起吗?”
“……”
这一问捅了马蜂窝。
盛少爷眉毛更深地拧了起来:“我们也还在一起啊。”
那模样,极为不满,而且斤斤计较。
女孩子长叹口气:“也对。”
思归看着窗外。
远处冬日骄阳洒在塑料大棚上,大树在北风中颤抖。返校的这条高速公路她和盛淅走了不知多少遍。他们两人似乎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