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深不见鹿——见鬼+番外(312)
刘夏绘仰头长叹,心想:这饭量,要是放在一队,还有我们的活路吗……?
这是要活活吃穷的节奏啊……
宋凌云吃饱后往天台透气去了,虞姝吃的不多,坐在前厅看了一会儿电视后,像是无聊,没多久也跟着出去了。
林深对芥末味的东西情有独钟,秦杨杨知道,所以特地给他点了一桶蜂蜜芥末味的炸鸡,还在备注里特别叮嘱店家多送几包芥末过来。
两个队长先后离场,林深看着,却也没想着要跟,只是在撕开的鸡肉上又洒上一层火红的辣椒粉,然后送进嘴里。
天台。
高跟鞋的脆响慢慢靠近,虞姝走到边缘的护栏,回身靠去,一只手臂纤长,搭在栏杆上,和边上的手臂只隔着咫尺之距。
指间的烟雾徐徐,在夜色中缭绕,风一吹,白雾陡然散去,等风静下,又开始缓缓升起。
“不抽吗?”虞姝打开包,从烟盒里拿出一支细烟,点上。
“戒了。”宋凌云站在边上,两肘搭着栏杆,望着夜色里华灯点点,随手弹去了燃尽的烟灰,淡道。
虞姝轻哼:“所以改吸二手?”
宋凌云也不恼,只勾了勾嘴角,懒得多言。
片刻无话,虞姝唇抿着烟,深吸一口,呼出一串烟雾,偏眸,“你没这么闲。”
宋凌云:“嗯?”
“说吧,找我什么事。”
“纳骨堂。”
一点铺垫都不给,宋凌云单刀直入,就和先前的阮怜婴如出一辙,一句话切进了正题。
空气在下一刻沉默了。
虞姝没吭声,宋凌云也没接话,整个天台,除了风,似乎就只剩两支快要燃尽的烟还活着。
“怜婴不会没有理由就告诉你这些。”虞姝抬手,食指和中指夹了烟,抖去了快要散断的烟灰,声音沉了几分。
“几个人?”压低的眼帘下,浓密的睫毛将冷黯的眸子遮挡,可想而知,虞姝此刻的脸色并不好看。
“一个。”宋凌云说完,偏头看她,“我。”
细烟燃尽,虞姝手指微松,烟头落地,在半空划过一道残影,高跟鞋抬起,将那丝余光缓缓碾灭。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虞姝低声冷淡,“骗骗别人还行,骗我……?”
一声嘲讽的轻哼带着轻蔑,在这一刻,虞姝就像是换了一个人格,变成了那冷艳刺目的带刺之花,六亲不认……
公司的运行规定,各队伍依靠各自的战绩和能力来评级,越有能的排名就越靠前,最高是一。
但这个规定有个例外——就是虞姝。
五队之所以是五队,并不是她的队伍本身能力不足,而是虞姝此人,原本就是公司的重要元老之一,如果用股份制的说法,那她毋庸置疑,便是那极少数的大股东。
因为坐不惯办公室,所以挂了队长一职,自己招了批人编成小队,经常有事没事就往现场跑。
所以五队的人才并不比任何一队少,能力也不比任何一队差。
但五队的头衔却久久不变,甚至被他队队员戏称为——“万年老五”。
一线的除了队长和副队长,几乎没人知道五队为什么一直是五队?
答案其实很简单。
消杀公司,原本的编制队伍其实就只有四支!五队乃是虞姝另编,独成一支编制外的队伍,而这么做的原因则是因为——
她闲的。
不仅如此,五队长还擅长一言不合就滥用职权以各种借口克扣各队队长和队内的各种补贴……
“程度不同,对策也会紧跟着调整,在这一点的认识上你并不输我,”虞姝踩灭一根,又点燃一根,烟雾随着叹息从口鼻溢出,她道,“收到恶兆的人是谁都不会是你。”
宋凌云没有反驳,应该说,他知道在这件事上他瞒不过虞姝。
“以你判断,我应该为友,还是为敌?”虞姝抽烟抽的猛,不过片刻,又燃出了半支灰。
指腹揉捻了一下夹在指间快要燃尽的烟,目光沉静地落在那一星火光之上,宋凌云低声开口。
“为敌吧。”
“我们不能否认进来的人大多都是为了钱,就算心中无关怀大义,我们和普通人的关系至少是建立在金钱的交易之上……”
宋凌云语速不疾不徐:“政府花纳税人的钱买我们的命以保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来自未知存在的侵害,这是使命,也是原则。”
虞姝扔了燃到头的烟蒂,用脚碾灭。
然后就这么盯着脚下的残灰,一言不发。
这条规矩,是她定的,也是她亲口说给宋凌云听的……
——如果责任感不足以让他们豁出性命和约束行为,那就只能换个方向,用愧疚感来驱使这些有能之人控制自己,为这个世界的安定卖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