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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211)

兔子真的被拉上来了,它们筋疲力尽地瘫在地上,兔子抬起头,惊愕地发现自己突破了那片混沌,来到了小熊的地界,它回头看向小熊,小熊还在那儿大喘气,那一瞬间,兔子的眼睛更红了,红得像血,它跑到小熊身边,趁小熊没有防备,飞起一脚就把小熊踹去了裂缝对面。

那力道大得吓人,小熊狠狠地砸在地上,直接昏了过去。兔子喘着粗气,隔着裂缝望向小熊,那裂缝还在扩大,越扩越大,扩到后来,兔子都看不见小熊了。

它收回目光,抬手抹掉眼角的一滴眼泪,转过身,向着那片光明奔去。

在奔跑的过程中,它听到有人叫它:唯一,唯一?我的唯一宝贝,你怎么还不醒呀?

兔子飞跃在半空中,跌进一个温暖的怀抱,它睁开眼睛,刺目的光亮让它的心脏狂跳起来,它伸出手,被人捉住,听到那人说:小调皮,你想干什么呀?和妈妈玩躲猫猫吗?

它努力地笑了一下,又听到那人说:哎呦,宝贝儿这是怎么啦?一边哭一边笑,像个小大人一样。

兔子觉得它的兔生圆满了,慢慢的,它忘记了小熊,忘记了那片混沌,忘记了那阴森恐怖的森林,慢慢的……它变成了小熊。

……

小熊清醒以后,懵懂地坐起来,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发出一声疑问:“噫?”

它想找到兔子,爬来爬去也没找到,只找到一片一眼望不到头的深渊。

小熊坐在深渊旁,生气地对着对面大叫:“噫!!”

没人理它,只有凛冽的寒风对着它狂吹,小熊在深渊边坐了很久很久,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这里不是它的家,对面才是。

可是……要怎么过去呢?

小熊望向深渊,大胆地做出一个决定,它要爬下深渊,再从对面的悬崖爬上去。

那是一条极致艰险的道路,小熊却一点也不害怕。它记得它的爸爸妈妈,记得那边的阳光与花香,记得香甜的水果泥的味道,还有它心爱的小恐龙玩具。

小熊准备出发了,爬到悬崖边,给自己打气:“噫!”

然后,它扭动着胖乎乎的屁股,小短手、小短腿一齐用力,小心翼翼爬下悬崖,躲避着簌簌的落石,开始了它的漫漫征程。

它想它终将回家,因为那是它出生、长大的地方。

如果碰到兔子怎么办?要揍它吗?

唔……小熊没生太久的气,它想,要是碰到兔子,就把它留下来吧,那不是兔子的错,兔子只是太喜欢它的家了,它们可以一起生活的。

它想和兔子成为好朋友,那样,兔子就不会那么孤单了吧。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正文完结,来聊个五毛钱的天。

这个故事的诞生过程中有过许多小插曲,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

1,在构思这个故事时,我脑海里第一个出现的名字,就是林朗。林朗成为我的白月光很久很久,反而起另一个名字花了点时间,后来觉得,哎,不如直接叫“唯一”,简单粗暴,这么一来文名也一起定了,跟着定了女主的名字“晴”,“晴朗”嘛,为啥要姓攸?纯粹是想取一个不常见的姓,比较不容易和别人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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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篇文在放预收时,一句话简介是:我喜欢晒太阳,更喜欢谈恋爱。

现在可以理解了吧?但我估计不会有人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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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有在评论里看到很多妹子纠结文案里的非常规1V1,其实是这样的,整个文的过程中,一直都是非常规1V1,一个身体两个灵魂,女主明确地只喜欢其中一个,这肯定不常规啊。然后我写了结局HE,现在也不允许N那个P,结局就不可能是1V2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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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个故事有非自然元素,在选择标签时,我暗戳戳地选了一个“情有独钟”,然后故意没有选择“灵魂转换”。“灵魂转换”这个标签太太太剧透了,“情有独钟”也剧透,不过好像没人注意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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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葫芦为什么叫葫芦,因为葫芦娃一直在找爷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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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封面那个并蒂莲,之前在作话说过,这个图还是我花钱买的,手绘水彩,哎呀太合适了,太好看了,我太喜欢了!但是在我点破之前,好像也是无人注意(哭)。

——

花絮结束,聊聊这个故事,我自己真的非常非常喜欢,投入的程度超乎想象。我甚至不在乎它的数据,连着有六七个礼拜吧,都没去申请榜单,就是一个无榜的状态,没有曝光,但我依旧日更,真正地享受创作。

在开文前,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1、写完,2、故事完整,不砍纲,不烂尾,3、逻辑自恰,没有Bug。

我知道我是第一次写这种题材,可能会写崩,之前作话也说过,人菜瘾大,现在写完了,我给完成度打90分!不吹牛,在我目前的能力范围内,我认为我发挥得很优秀了,绝对取悦到了我自己,写得巨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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