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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千金(4)

作者:千寻 阅读记录

拿起架上的《寻尸记》,这是她写的第二本书,听说相当受欢迎,青鹿书院的学子几乎人手一本,方才伙计还津津乐道地同她说,每回新书刚摆上,几天功夫就卖光。

她好聪明的,爹爹常夸她过目不忘,说倘若女子能参加科考,她定能给家里再增一个状元郎。

真的,她很厉害,皇伯父惋惜她是女子,否则定是能报效朝廷的惊世之才。

可惜她再能干也就是个女子,长大后只能在某人家中后院,掌理男人的生活起居,为男人的喜乐舒适竭尽心力。

她觉得不公平,但现实这种事,无法因为她的愤怒而改变。

每回爹娘听她咬牙恨道终生不嫁,要为自己找到一片天地时,总会露出忧郁目光,她见着只能缓下口气道:“开玩笑的,爹娘别担心。”

她很俗辣?是啊,親人的忧心,永远能够让她让步。

不过也确实呀,这种事说归说,她再清楚不过,女人的天地早在落地那刻起,便已注定。

男人有无穷的辽阔战场,可供发挥所长,而女人的战场就是后院一亩三分地,她常常感到哀怨,没有胜仗可以打,女人的成就与自信要靠什么来维护?

幸好她有个族兄——很讨厌、很不想与之建立关系,却又不时在眼前晃蕩的族兄。

他说:“穷则变、变则通,战场要靠自己开辟,一味抱怨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他吊儿郎当的口吻很讨厌,痞笑表情很讨厌,但这么讨厌的人,说的讨厌话却巴在她的脑袋里面,让她一再咀嚼、一再思考,然后她改变了。

王府能够关住她的脚步,不能囚禁她的心,身分可以限制她的举止,却不能压抑她的脑子,她选择在文字里遨游天际,选择透过文字改变别人的信念,一点一点将她盼望的世界展现在世人眼前。

本以为她的书不会受到欢迎,毕竟有点惊世骇俗,但很显然,她猜错了。

趴在柜子旁,拿起一张张书笺细细看着。

造纸术和印刷术已经很发达,这两项技术造就了文风普遍,读书认字对于百姓而言并非遥不可及的事,因此大梁人才辈出。

掌柜走下楼梯,在看见梁瑀曦时露出笑脸。“梁姑娘,东家点头了。”

“所以从第三本书开始,我可以用抽成的方式收稿费?”

前两本书,东家一次付清,将书买断。

她的第一本书只卖二十两银,当然比起其他人的,东家给多了,何况那是她的第一份手稿,市场上还没有类似风格的书,谁也不敢打包票能卖得好或坏,东家算是为她冒上风险。

第二本书,东家大方给她一张五百两银票,那可是笔钜款,旁人写上三、四十本都没这个价。

都说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生意无人做,敢给这样的稿费,证明她的书能卖,因此在数度琢磨之后,她想出抽成这个法子。

想法很大胆,没人敢做这等要求,所以她只是试着提一提,不存太多指望,没料到对方竟会一口气同意。

多好的消息啊,她决定带只东风楼的鸭子回去犒赏哥哥们。

“是的,这是东家打的契书,往后每卖一本便支付姑娘三百文,但姑娘得同意,往后再有新稿子,得先供着淘墨斋。”

当然呀,有淘墨斋这么慷慨的合作伙伴,她何必将就其他?

掌柜将契书交给梁瑀曦,细看两回后,她笑着签名盖印。

“东家还是不愿见我?”

掌柜支吾几声后问:“梁姑娘这回有没有带新稿子?”

意思是不见?浅哂,无所谓,钱到手就行,她将稿子递出去,“还是老规矩,两刻钟。”

稿子是昨儿个熬夜誊写好的,至于两刻钟这规矩是她提出来的,她小人之心,担忧对方雇人在后头腾抄,因此刻意以特殊手法将稿子装订成册,免得对方分拆,寻来一堆人,一人分抄两页。

甭怪她心胸狭隘,实在是东家太神秘,都合作两回了,连面也不肯露上一回。

“好的,姑娘稍坐,我把书送去给东家。”

掌柜离开,伙计送上茶水点心,梁瑀曦没让自己闲着,挑两锭墨、几管笔,再买些颜料纸张。

京城百姓都晓得靖王与王妃感情深厚,身边除了两个姨娘之外再没有旁人,然他坚持不让姨娘诞下子嗣,因此膝下只有王妃生养的两子一女——梁瑀晟、梁瑀昊和梁瑀曦。

靖王妃教养子女用尽心思,儿子们从小习文学武,便是女儿也不能轻松混日子。靖王妃常挂在嘴边的话是——好汉不吃分家饭,人生得靠自己争取,不能光想凭借祖荫。

因此即便梁瑀曦是女子,能学、该学的都没放过。

书画是她的强项,但她最喜欢窝在书房里,与哥哥们和先生学习四书五经、古典名籍,至于女红……唉,用惨不忍赌形容是在亵渎这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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