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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爹的心尖宠[年代](82)

作者:寡人的包子铺 阅读记录

郑玉兰:“这事你别妄想了,趁早放弃吧,还未出阁就混在男人堆里,以后还怎么嫁人?好人家听到你这行径,吓得要掉裤子哦!”

宝珠:“那我就去县里的纺织厂干活!”

郑玉兰:“就你这芝麻绿豆大的脑袋,去了不到三天就得被人骗走。出去打工这事,你趁早死了这条心,别到时候钱没挣到,被人平白骗去生了孩子。”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娘,你就是法.西.斯!”

宝珠崩溃了!本以为辍学后,就能自由自在的,想干嘛干嘛,结果钱不让挣,东西也不给买,还不如上学去呢!

“法.西.斯”是宝珠刚从电视里学到的新词,不过郑玉兰听不懂。

“一个姑娘家家的,挣那么多钱作甚?赶紧收点心,别整天像个假小子一样在外边疯闯,败坏家风。你已经十六了,该待在家里学学女红,做做家务,整出点‘大家闺秀’的样子了。两年后就给我去相亲,不读书就趁早嫁人。”

“石头多好的一个孩子啊,你不要,等以后他出国去了,我看你后悔不,你到时候就知道,再找一个这样的香馍馍是比登天还难了!”

郑玉兰絮絮叨叨地又说起了宝珠的不是,一口气不带断的,也不知道她肚子里哪藏的,这么多不重复的话。

宝珠侧身坐着,左手捂住了对着她的耳朵,这才感觉世界清静了不少。

县里外放的女红活不多,殡葬用品店销量高,活多价格合适,对绣工的要求又不是特别高,因此是“待字闺中”的女孩们,以及家庭妇女们首选的零工。

郑玉兰答应,绣寿衣的钱全归宝珠自己所有,虽然不如去厂里干活挣得多,但好歹也能挣点钱,因此宝珠同意了。

隔着一条街,便是郑玉兰常合作的那家店,于是母女俩便去多拿了点货回来。

拿了布料在面馆里等了会后,跛子就提着一串猪肉回来了。

回了家,宝珠的右手臂开始隐隐作痛了。

跛子下午就赶去厂里了,因此郑玉兰带着她上了马医生那去换石膏。

轻微骨裂,打上石膏后,不需要换药,养护两个月便能长好。

宝珠为了拍照,手臂晃动半天,导致石膏移位了,因此需要拆下,重新换药打石膏。

马医生年纪大了,眼睛已经不好使了,老花眼又不习惯戴眼镜,于是眯着眼干活,好在干了几十年,肌肉记忆在,手脚麻利得很。

重新吊好了石膏后,马医生交代道:“英子呀,你可不能再折腾了,否则骨头长歪了,凸出点骨刺出来,就不好看了。”

郑玉兰一如既往地打马后炮,教训着宝珠。

“一天到晚净知道臭美,你要是能咬牙撑着,我还敬你是条汉子。”

宝珠手还痛着,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才拍好的照片还拿不回来,因此格外丧气难过。

她闷闷不乐的,好几天都不带搭理夫妻俩的。

结果第三天的傍晚,跛子带回了全部十五张相片,相片用照相馆专用的硬皮纸袋装着,底片夹在其中,用小小的透明自封袋包着。

原是那日,跛子以买猪肉为借口,回头要了全部的照片。

他身上只带了五十三元,全压在了店里,店员们欣喜若狂,这可是开张以来最大的一单生意,于是也不要跛子来回赶着把剩余定金交付,剩余的钱统一在取相片那天交即可。

跛子顺便买回了本相册,照片夹在其中,不容易坏。

宝珠转悲为喜,抱着照片爱不释手,每一张照片来回看了几十遍,恨不得拿个放大镜,把每一个毛孔都瞧个仔细。

她时不时地还将底片对着光比对,口中念念有词:

“黑糊糊的,像鬼一样的底片,当真能洗出这么好看的照片啊。”

“真是天生丽质、沉鱼落雁啊,要我生在港城,肯定也是个大明星了。”

“果然贵有贵的道理,花点钱拍照,比花点钱吃猪肉好多了。”

……

十五张照片,宝珠的单人照占了十张,一张为“全家福”,剩余四张则是夫妻俩的“结婚照”,两张西式的,两张中式的。

其余三个孩子也凑上来看,很是羡慕,跛子承诺,过几年带全家再去拍一套。

郑玉兰埋怨了一番跛子,但事已至此,也没地方退货去,于是“随遇而安”,挨着宝珠一起欣赏起美照来。

中式结婚照的其中一张,额外洗了一张大的,又定制了个大相框,挨着夫妻俩的床头挂着。

上床睡觉时,郑玉兰才发现了这“惊喜”,她娇嗔着责怪了声,隔着蚊帐摸了好几遍这相框,暖黄色的灯光倒印在她的眼底,显得双瞳剪水,眉目传情。

新娘凤冠霞帔,蒙着红盖头,新郎穿着状元服,单手持喜秤挑开红盖头,新娘坐在喜床上,微微仰头,视线交融的那一刻,两人相视一笑。

画面便定格在这一瞬间。

拍照时别扭又僵硬,不成想,成片竟是意外惊喜。

仿佛回到了十七年前,两人成婚的那天。那天的仪式很是简单,喜服也不如影楼的精致,没有公婆帮忙把持,夫妻俩忙里忙外的,到夜里时已然精疲力尽。

本是搭伙过日子,相携走过十七个年间,回望之时,竟是多了几分浓情蜜意的滤镜。

时间可能是爱情的稠化剂。

尽管如今各自长了皱纹,生了白发,但落在对方眼中,依旧是初时最好的模样。

关了灯,相爱之人难免又温存一番。

三个月后,宝珠像只笼中野鸟,伤好了,也彻底关不住了。

“我要去打工呜呜呜……”

“我不会跟野男人跑了的,我像苍天保证,我发誓!”

“哎哟,我胸口闷,脑袋疼,我这是憋出病来了,人是群居动物,我得出去感受一下人气啊!”

……

宝珠使尽浑身解数,“无所不用其极”,可惜这事夫妻俩处在同一战线上。

五年前,村里就有个女孩上外省打工,结果出去好几年了无音讯,半毛钱都没给家里寄。家里人怕她被拐卖了,就报了警,没找到人,结果前一年,女孩回来了,还带回了个一岁的孩子。

据说是和厂里的一个男的未婚同居了,女孩被骗去了男人老家结婚,这才发现男方家一贫如洗,穷得叮当响,生了两个孩子后,男方家对她的管控才算轻了,于是她抱着一岁的女儿跑回家了。

成了笼中鸟,宝珠无比后悔退学的决定,还不如在学校读书呢,虽然要早起贪黑上课,还要写作业,但好歹热闹,有一堆同龄人玩啊!

世上没有后悔药,宝珠只能勤奋的每天靠刺绣挣点钱,存够了钱再招呼上几个小姐妹出去玩,吃吃喝喝逛逛,买点心仪的东西。

跛子像上学时那样,每个月都会定期给她点零花钱,加上自个挣的,宝珠的裤兜永远是小姐妹里最充实的。

这天,宝珠和芬儿又上了镇上的金店买饰品了。

宝珠戴假饰品过敏,发红发痒还起疹子,因此向来只戴金银首饰。

芬儿长相中上,在学校里算是拔尖的水平,刚上初一时跟宝珠一样遭到排挤,因此她初中刚上一个月就辍学了,转而去县里的纺织厂打工。

在那之后,她眼高手低的,买的东西全是挑好的品质,宝珠因此很是羡慕她财务自由。

宝珠挑了副银耳环,芬儿则一改往常,敲定了条纯金的新款金项链。

宝珠惊羡道:“芬儿,你最近出手怪阔绰的啊。不会是勾搭上大老板,升职加薪了吧?”

“呸,秃头掉牙的老抠门一个,谁看得上?他要是肯提拔我,肯定是纺织厂即将倒闭,工人全跑光了!”

芬儿得意地笑着,戴着项链转了好几圈让她瞧。

“怎么样,好看吧?还是黄金上档次,贵气又好看,以后我才不买那些银的了。”

宝珠不甘心地收起了银耳环,反驳道:“银的怎么了?长得好看的人,戴个破烂都是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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