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两姐妹是土生土长的榆江人,姐姐霍梅当了记者,早早在榆江成家, 妹妹霍君兰跟随丈夫摇摆不定,是后来丈夫做生意发了家,一家人才迁来北城, 在市中外买了套洋房,前几年才还清贷款。
自从和霍梅闹掰后, 丁潇潇已经很久没来霍君兰家了。
来前,她还担心霍君兰会把霍梅喊来, 直到进屋看到无人的客厅,她才真正松了气。
“你这孩子, 是不是我不给谢祺施压,你这辈子都不来见我了?”刚进屋,霍君兰就掐着她的脸一通训问。
到底是儿时捧在手心里的孩子,这么久不见,霍君兰亲近的不行, 急急把人往屋里领。
“瘦了。”仔细端详着丁潇潇的面容,霍君兰叹了声气, “明明我们就住在一个城市,偏你要强又倔, 宁可往死里折腾自己也不肯来诉一句苦,我这当姨的简直成了摆设。”
对于她与霍梅的事, 霍君兰都清楚,她忧虑问了句:“你不要你妈妈了, 现在连小姨也不想要了吗?”
怎么会。
握着霍君兰的手, 丁潇潇不知该怎么解释:“我只是太忙了……”
“对, 你是忙。”霍君兰抱怨道:“可你一个女孩子这么要强做什么?之前我和你妈妈去店里看过了,你经营的很好,也有能力买房了,但你不能总这样过下去呀?”
“你看你这都瘦脱相了,都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吗?”
丁潇潇下意识去摸脸颊,“也没能有那么瘦吧。”
“怎么没有?!”霍君兰瞪她。
得益于家庭的经济条件,霍君兰保养的很好,眼尾只有细细的褶子。她和霍梅都是爱美的人,穿搭妆容样样精致,看样子不久前还烫了一头卷发。
从她的脑门一路指到锁骨,霍君兰嫌弃道:“你原先多可爱呀,脸颊肉嘟嘟的一看就有福,大眼睛白皮肤要多讨喜有多讨喜,你现在瘦的都皮包骨了你都,要不是今天谢祺领你回来,我都认不出你了。”
谢祺在一旁要听不下去了,“哪有那么夸张,说的我姐和骷髅似的,这不挺好看的嘛……”
霍君兰被他噎了下,赶他,“去一边玩去,我和你姐还有话说。”
完了,看来这念叨还有一阵。
丁潇潇求救看向谢祺,可惜他帮不了她,很快被霍君兰赶到楼上。
等客厅安静了,霍君兰才拉着她的手,语重心长道:“我听小祺说,你和你那个男朋友分手了?”
“分手也好,你总不带他来见我,我就知道你们之间有问题。听说他还是个富家子,这种家世出生的孩子咱们高攀不起,他们心思深得很,不好拿捏不说,我还总怕你这傻孩子被骗。”
不知是霍梅的意思,还是霍君兰真的着急了,近年她总念叨着让她早点结婚,就连表姐也被催了好几次,忍不了跑去外面避难了。霍君兰管不了她,只能又将心思寄托在丁潇潇身上。
“像你这么大的孩子,大多早就结婚了,你看你那好姐妹,人家都结婚一年多了吧?”
“您是说小雅?”显然,霍君兰消息滞后,丁潇潇纠正,“小雅已经离婚了。”
“离婚?”霍君兰愣了下,“什么时候的事?怎么就离婚了?”
“就今年离的。”丁潇潇意有所指,“他们当年结婚的太草率,婚后夫妻感情不和,过不下去,也就离了。”
这话也算是说给霍君兰听,“小雅告诉我,结婚绝对不能将就草率,不能为了结婚而结婚,不然会后悔一辈子。”
霍君兰一时无言,这个话题就算揭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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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去一趟,霍君兰不会轻易放人,要求他们在家多住几天。
当天晚上,她亲自下厨,做了满满一大桌子菜,给表姐打电话回来吃饭,表姐坚持不回家。
“不管她,她不来咱们还清静!”霍君兰被她气得够呛,念叨着孩子越大越不听话,看起来母女俩的关系依旧恶劣。
饭桌上,丁潇潇收到表姐发来的消息:【我妈最近天天催我相亲,我就不回去了,你们好好玩。】
她后面好心提醒了句:【抓住机会就跑吧,不然你也会被她抓去相亲。】
哪有那么夸张。
丁潇潇给表姐回着消息,自她和霍君兰提到钟淑雅离婚的事,霍君兰没再说过类似话题,想来是放弃了。
第二天,霍君兰约了朋友,开车带他们出去BBQ,路上一切正常,丁潇潇打扮的漂漂亮亮,心情很好的和谢祺拍照。等到了地方,其他人都已经到了,朋友催促,“炉子早就架好了,就等你的食材了。”
霍君兰笑道:“半路想起来没买饮料,又去了趟超市。”
说着,她将丁潇潇和谢祺拉到身边,介绍着,“还有印象吗?这是你们张姨。”
谢祺没怎么来过霍君兰家,所以没印象,但丁潇潇在这住过几年,很快想起来,这位张姨是住在隔壁楼的邻居,经常给霍君兰家送吃的。
“这是潇潇?”张春蒙有好多年没见过她了,忙把人拉到身前细看,“姑娘都长这么大了,真漂亮呀。”
霍君兰的其他朋友也都围了上来,一瞬间,丁潇潇仿佛回到了小时候,被迫社交,“张姨还是这么年轻。”
“我当然认得王叔,以前还去你家蹭过饭呢。”
“刘姨,奶奶还好吗?”
谢祺人都看傻了。
他自认社交无障碍,但在被一群妈妈辈的人包围时,脸都笑僵了,大脑一片空白是真不知如何交流。反观丁潇潇,站在人群里对接自如,惹得一群叔姨笑夸,看起来极为轻松自得。
好不容易从包围圈中出来,谢祺对丁潇潇偷偷竖大拇指,“姐,你真是全方位的社牛啊,这都不怯场。”
丁潇潇疑惑看他,“不就是正常聊了两句吗,我怎么就社牛了?”
两人去后备箱搬食物,谢祺先搬走了最碍事的大箱子,听到不远处在要肉串,丁潇潇喊了句马上到,拎起两大包食材往外拽,第一下竟没拽动。
“我来吧。”身后伸来一只手臂,提起了过分重的食材袋。
丁潇潇回头,看到一张眼熟的面孔,男人戴着金丝眼镜,一身休闲装相貌清秀,与丁潇潇对视上,他笑了声:“好久不见啊潇潇,还记得我吗?”
丁潇潇啊了声,听到他的声音想起来了,“你是宋时睿对不对!时睿哥!!”
宋时睿是张春蒙的儿子,大丁潇潇五六岁,上学那会儿,他经常替妈妈跑腿给霍君兰一家送吃的,还帮丁潇潇辅导过功课。
“难为你还记得我。”轻松提起两袋食物,他与丁潇潇并肩往前走,“要不是刚刚霍姨喊了你的名字,我都不敢认。”
“我变化很大吗?”丁潇潇怀里抱了两桶饮料,闻言歪了歪头。
宋时睿侧头又看了她几眼,认真夸道:“变漂亮了太多,气质也变了,比以前更为活泼自信。”
那个时候,丁潇潇借住在霍君兰家,虽然小姨一家对她很好,但她太过敏感不安,为人处事带着小心翼翼的讨好。人前开朗嘴甜,人后总爱坐在角落发呆。
初升高那一年,他被妈妈逼着来给丁潇潇补习,看着她还算优秀的成绩单,敷衍说这个成绩考二中没有问题。
台灯下,扎着双马尾的小女孩儿脸颊鼓动,有些气馁说道:“可我想考北城一中。”
“这样啊,那你要好好加油了。”当时宋时睿嘴上鼓励着,但在心里认定她考不上一中,因为那里是尖子生的聚集地,以丁潇潇的水平,还差好大一截。
他也没想到,后来丁潇潇真的考上了北城一中。
霍姨请他家吃饭时,他第一次看到小小的姑娘笑得那么开心,不再是以往带着讨好勉强的笑,她是真的愉悦,像是冲出囚笼展翅欲飞的蝴蝶,当时他心里就知道,丁潇潇这一走,不会再回来了。
他猜的没有错,升入高中后,她开始在外租房独自生活,一直到今日,是他们第一次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