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奢文豪(253)
其实这种认知都过于片面了, 帕帕拉奇当然是少数,而且他们在其他媒体人眼里根本就是小角色,甚至连小角色都算不上!
读者多, 和影响力大可是两回事!就像美国销量最大的报纸是《今日美国》,一份主要关注娱乐、体育领域的报纸——而美国在外最出名的报纸, 没有人会想到《今日美国》, 大家想到的只能说《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华尔街日报》这些。
都是严肃的、有内容的,时不时能发表真正影响政经领域文章的报纸。
娱乐性报纸, 又或者帕帕拉奇,只不过是因为普罗大众那里知名度高,所以显得很有存在感罢了。
所以帕帕拉奇这样的娱乐记者形象是无法代表媒体人的。
不过,媒体人的工作起来, 也很难像职场剧里那样西装革履、精英范十足。事实上,看起来可能和写字楼里的普通上班族没什么不同...职业男性、职业女性, 穿着随意(不是公关之类的行业,普通员工时间长了都是这样的)。
《纽约杂志》的编辑部就是这样的,一眼望过去多的是穿着打折服装,喝着速溶咖啡,根本谈不到‘精致’的雇员。
记者伊斯梅身在其中一点儿也不显眼,她有一头卷发,没怎么打理过,就随意扎着低马尾。戴一副棕色全框眼镜,脸上倒是化了妆,但她显然没时间仔细化妆,近看就会发现就连粉底都有地方没抹匀......
完美地融入到了早晨的编辑部,根本不会有人特别注意到她。
伊斯梅喝完了咖啡,也看完了今天的《今日美国》,看到报纸上的大幅彩色照片,忍不住対旁边工位的同事说:“大家还是很喜欢我们的‘网球天才’和他的女友...那个女孩儿叫什么来着?”
“好像叫‘艾普莉’...你该看看时尚版面的,如果不是在体育版,那女孩儿可要比阿瑟·本廷克更吸引目光。”旁边的同事笑了笑,随口回答,还将之前那期法国杂志《嫉妒》扔给了她。
“我们订过法国杂志吗?”伊斯梅会法语,所以看一眼封面就知道这是什么了。
“没有,是我自己订的...说真的,我挺喜欢那姑娘的,毕竟她是真的很可爱——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就是会不自觉被她吸引,可能这就是天生的明星吧。”
做媒体的,虽然比一般的大众更明白宣传的作用,知道名人们是怎样被‘造就’的,知道大多数的名人不足为奇。但他们也更明白,真的有人就是天生很有魅力,毫无道理可讲。
所谓‘克里斯马’嘛...美国还是个‘选举’为重的国家呢,经常看到总统候选人真情流露,以及‘表演’拉选票,已经很熟啦!
“emmmm...哈!我喜欢这张照片。”伊斯梅随手翻开《嫉妒》杂志,看到了一张照片。这张照片里,是阿瑟将艾普莉从看台抱过来后,抱着她转了一圈。照片里的少女漂亮,少年英俊,就是天然的主角——为什么大家都喜欢看俊男美女演电影电视剧?
喜欢好看的事物就是天性啊。所以神明里面要有‘美神’,所以文艺复兴运动,一个重大内容就是要复兴古希腊古罗马的‘审美’。而古希腊古罗马対‘美’的追求可以说到达了一种极致,那可是‘美’可以改变一切的时代。
所以才有‘弗里内审判’嘛......
“所以大家才那么喜欢他们。”同事伸头瞥了一眼,知道伊斯梅在看哪一张照片就笑了笑。
说起来,大众対明星情侣的追逐,都怀有差不多的心情。看好看的人和好看的人谈恋爱,有点儿像看真人偶像剧。
就在伊斯梅和同事无所谓地闲聊,趁不算特别忙的时候摸鱼时。有一位同事急匆匆地跑进来:“新一期的《名利场》你们谁看过了?”
《名利场》是绝対的大刊,虽然生活杂志的定位注定了它无法和《时代》、《新闻周刊》等刊物比拼影响力,但它依旧是第一梯队的杂志,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新闻性、娱乐性、深度、文艺、生活,《名利场》是一本不走极端,多方面兼顾的杂志。
这让它既不可能像那些‘官媒’一样地位超然、影响政经,也不可能像八卦小报一样人手一份、销量惊人。但同时,它也得到了广大‘中间读者’,所谓能俗能雅,是一个‘最大公约数’一样的存在。
这样一份刊物,《纽约杂志》这样的同行肯定是要关注的...不说别的,《纽约杂志》的高层肯定是有要求下面的人阅读的。只不过话说回来,高层的要求対于下面的人来说,往往是‘薛定谔的要求’,能不能被落实从来都说不好,落实又会打多少折扣,也说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