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光的声响+番外(3)
男生的身子微顿,显然没有料到。他转过头,在看到林听时,眼中闪过讶然。
林听站起来,朝他走了两步,将硬币放在掌心递过去,又低声补了句:“我正好有多余的。”
男生回神,接过那枚硬币:“谢谢。”
他声音低低的,带着沙哑,听不出是什么情绪。
他的指尖触碰到林听的掌心,冰冰凉凉的,如同他整个人散发出的气息一样,不带什么温度。
“没关系,是我应该感谢你刚才帮了我才对。”
说完,林听的视线从那双散漫的眼睛上滑过,没有多做停留。
她回到自己原先的座位上,挪了挪身子找了找原先已经暖热了的位置,重新陷入神游。
口袋里的手机响起,林听掏出来,黑白的小屏幕上显示着“林灯”。
她按下接听键,吸了口气,无比乖巧地叫了声:“哥哥。”
林灯的声音隔着听筒传过来,低沉又温和:“到哪了?坐上车了吗?”
林听:“嗯,车子不太好等,现在已经在车上了。”
林灯的声音带着歉意:“今天哥哥有点忙,你生日也没办法陪你过。你自己去城里好好逛逛,想要什么东西就买,别舍不得花钱。还有,自己一个人注意安全,要在天黑之前回来。”
听着林灯絮絮叨叨的嘱托,林听忽然觉得鼻子发酸,默了两秒才接话:“哥,我知道了,你都说了很多遍了。还有,我已经十六岁了。”
对面传来林灯宠溺的低笑:“是不小了,我们小听都十六岁了呢!是个大姑娘了!”
林听咬了咬嘴唇,声音低到几乎听不见:“我真的长大了,哥……你十六岁的时候都已经在打工养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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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冤家,真香定律,伪甜妹VS口嫌体正直1. 初柠第一次见时砚,是帮外婆去时家送信。他懒散地窝在铺满阳光的沙发里,低头摆弄手机。
她有些看愣了,想起关于时小少爷天人之姿的传闻。
时爷爷笑得见牙不见眼:“阿砚,替我送送小柠。”
时砚抬头,挑起一个意味深长的笑:“成啊!”
半山腰上寒风呼啸,男人刹停了车子,冷下脸:“下车。”
初柠:?
时砚:“知道怎么来,不知道怎么回去?”
旋即丢下她扬长而去。
初柠对他的印象急转直下,差到极点。
2.作为时氏集团唯一继承人,时砚年纪轻轻,却已有雷霆手段,单单在感情之事上不开窍。他很擅长打发那些长辈们介绍来的女孩子,直到初柠出现。
他故意捉弄她,想她知难而退,没想到后来她竟直接住了进来,成了他的“邻居”。
他将人堵住:“那晚的山风不够冷?怎么还敢来?”
她眼都没抬,当没看到他,转身就走。
时砚一把将人扯回来,索性直接摊牌:“我这人没什么风度,脾气也不好,你别被爷爷骗了。”
初柠愣了愣,精致的小脸上缓缓绽出个甜美的笑:“难得我们意见一致,”又一字一顿地补充道,“不光没风度、脾气差、没礼貌,还爱自作多情呢!”
时砚:???
3.一次豪门聚餐时,时砚再次撇下娇滴滴的富家小姐,半场离席。
时爷爷追根究底,时砚厌弃地点了支烟:“矫揉造作,还不如初柠呢!”
时爷爷:“你莫不是……”
半晌后,空旷的屋子里,时砚猛地缩了缩被烫到的手指,低声喃喃:“是。”
第2章 再见妈妈
挂了电话,林听心里闷闷的。
林灯比他大五岁,正是大好的年纪,他本应该在校园里读书,肆意挥洒自己的青春。可是因为她,他从十六岁起,便承担起了本不该属于他的重任。
在她十一岁那年,林灯就带着她离开了孚城,外出打工,远走他乡。
他该有自己的生活的。
林听对于孚城没有什么深厚的感情,这许多年过去,这座小城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时间在这座小城里仿佛凝固了一样,许多几年前的店铺还在原来的位置上,甚至连门面都没有翻新一下。
林听买了几件衣服,一些日用品后漫无目的地走在街头,不知该何去何从。这明明是她的家乡,她却觉得跟这座城市格格不入。
临近春节,商业街上挤满了人。
拐过街角的一家蛋糕店时,店门猛地被推开,一个不过三四岁的小男孩儿从店里冲出来,不偏不倚地撞上了路过的林听。
这孩子生的虎头虎脑,力气却不小。林听被撞的一个趔趄,眉心不禁一跳,略带不悦地打量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