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要他喜欢我啊。”叶琛空出一只手捏了一把沫沫的脸蛋儿,笑着逗她:“只要我家小乖乖女儿喜欢我就好啦,儿子什么的,我不需要哦。”
“可是我很爱泡泡啊。”沫沫嘟着嘴看着叶琛,“爸爸,泡泡救了我的命,我们都应该对他好一点的。”
“如果不是因为他救了小乖乖的命,我早就把他扔了。”
叶琛看着后视镜里那张跟自己一模一样的脸,止不住的冷笑着。
叶琛对泡泡的感情挺复杂的,因为泡泡跟他长得几乎一模一样,所以看着他的那张脸,叶琛总是会想起来自己小时候。
他小时候几乎没什么美好的回忆,爹不疼娘不爱的。
但是泡泡不一样,白浣之对他尽心尽力,甚至还陪着他一起睡觉,这种待遇,他长这么大都没有享受过。
人们常说,童年缺爱的人,心理容易扭曲,叶琛很明显就是这一类。
因为小时候没有受过太多的关心,所以看到泡泡被白浣之爱着,内心会极度不平衡。
他觉得,这个儿子的存在,就是为了提醒他小时候过得有多惨。
所以,叶琛对泡泡一直都喜欢不起来。
就算再不喜欢,未来还是要在一起生活的,这一点,他们谁都没办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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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答应了叶正东去酒店上班,所以白浣之最近都在了解酒店的相关资料。
叶正东让她下周正式去报道,白浣之趁着这几天的时间恶补了一下专业知识。
毕竟,刚一去就坐管理岗,拿不出来一定能力,肯定会被周围的人说闲话。
工作,对白浣之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上班的前一天晚上,白浣之被叶琛折腾到后半夜。
他似乎是故意的,明知道她第二天上班要穿职业装,还非要在她脖子上留下痕迹。
第二天一大早,白浣之站在镜子前,拿着遮瑕棒不停地往脖子上涂,试图用这种方法盖住脖子上的痕迹。
化妆品的确是有效的,涂上以后,基本看不出来什么不对劲儿。
白浣之又扑了一层定妆粉,这才放心地出门。
她刚刚踏出门,就看到叶琛站在门口等她。白浣之一脸不解地看着他,不明白他要做什么。
“怎么,我家宝贝儿是受宠若惊了么?”
叶琛折回来,抓着她的手将她塞到副驾驶座上,然后自己也上了车。
上车之后,他一边系安全带,一边笑着调侃她:“老婆要上班养家了,当老公的肯定得送一送嘛。”
他这么一说,白浣之也就明白了他的目的。
正好,她今天还不怎么熟悉路,送就送吧,就当认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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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琛这一路上倒也算是规矩,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儿。
两个人相安无事地来到了公司楼下,白浣之和叶琛打了个招呼就上楼了。
虽然已经三十出头,白浣之还没有真正进入过职场,今天算是第一次。
初入职场,难免有些紧张。
虽然叶正东已经提前帮她和人事部打过招呼,但是她跟同事说话的时候依然有些结巴。
还好,人事部的主管脾气比较好,帮她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就带着她去了部门的办公室。
叶正东安排白浣之来的是一间刚刚开起来没多久的酒店,这边正好缺人,最近又有比较大的合作项目,所以就安排她来做酒店的经理。
第一次就坐这么重要的职位,白浣之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生怕自己一个决策不正确影响到酒店的业绩。
……
将白浣之送到公司之后,叶琛并咩没有第一时间回家,而是直接来到了酒店。
虽然他对家里的事情不上心,但是叶先生搞的一些大动作,他多少还是了解的。
叶琛来到酒店之后,立马有人认出了他,一堆人毕恭毕敬地和他打招呼。
大家都知道,叶先生和叶太太有一个儿子,但是儿子对做生意不感兴趣,所以迟迟没有上手管理酒店。
今天突然出现,瞬间撩起了大家的八卦之心。
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叶琛是来打招呼,走马上任的。有些女孩子看到叶琛长得这么帅,已经春心萌动了。
“原来我们老板的儿子长得这么好看啊。”
“对啊对啊,之前还以为不帅呢,没想到这么好看。”
两个前台的女孩子压低声音咬着耳朵。
叶琛咳嗽了一声,笑着和在场的人打了个招呼,然后对他们说:“各位,今天有一位新的经理要过来这边呢。”
“您不就是新的经理么?”
有一个年轻的小姑娘站出来接他的话,笑得十分开心。
“不是哦。”
叶琛遗憾地摇了摇头,随后又发出一声叹息。
“本来我以为,叶先生会让我来管理这个酒店,谁知道半路杀出了一个程咬金,据说那位小姐今天就要上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