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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凶猛[无限](470)

镇门北侧,夹在城墙与棚屋区之间、小市集的中段,有一家小酒馆。

天色将暗未暗,市集酒馆中亮起了数盏油灯,忙碌了一天的镇民勾肩搭背走进酒馆中,一坐下便冲浓妆艳抹的女招待大呼小叫。

警卫队长尤金喜欢这家市集酒馆的热闹气氛,当戴着草帽的警卫队员急匆匆地跑来这间酒馆找他时,他正斜坐在吧台前,与风韵犹存的老板娘调情。

“约瑟夫他们没回来?”听到络腮胡大汉的名字,尤金队长毫不掩饰他的嫌恶,摆手道,“别瞎操心了,那帮杂碎就算全死在外面了也不关谁的事。”

下午时那场驱赶外乡人的任务,戴草帽的队员也是跟着去过的,欲言又止。

尤金队长索性塞了杯酒到这个年轻队员手里:“这杯酒我请你了,山姆,喝了就回家去。”

“……好吧。”山姆确实也不太想搭理约瑟夫那群人,犹豫了下便爽快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市集酒馆的酒水十分劣质,但一杯酒也要花上几个铜子儿,拮据的山姆是舍不得在这上面花钱的,喝了有人请客的这一杯便利落地与尤金队长告别,毫不眷恋地从酒馆中出来。

黄昏时的镇门市集正是热闹的时候,在镇里或是在农场中干活的人们各自返家,做小买卖的商贩纷纷抬高了声音压价甩卖、赚这最后一波人流的钱。

山姆也喜欢在这种时候到这里来买些便宜货,左右张望了下,便朝一家熟悉的烤饼铺子走去。

这位名为山姆的警卫横穿市集时,从棚屋区另一侧走过来的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发现了他。

山姆的穿着倒是与市集上来来往往的棚屋区居民、镇中镇民差别不大,麻衣布裤、看着就挺寒酸,但……他的体格显然是要比普遍面有菜色的一般居民强壮得多的,背上还斜绑着一条皮质的绑带,绑带上捆着短弓和箭袋,腰间还挂着一把弯刀。

披着破烂麻衣、光着脚,脸脏得五官都不太认得出来的小孩默默注视着山姆走到一间棚屋前。

“嗯……这身行头,这个人应该也是边境警卫队的人吧?”

小孩随着人流、沿着街面慢慢往镇门方向走,油腻腻的脏乱头发下,一双眼睛微微眯起,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山姆的背影。

这小孩……正是燕红。

身高长到一米五以上、在黔地已经不算矮的燕红,搁到这个位面来,又成了误入巨人国的小矮人——这个位面的人不光成年人长得高大,连小孩也挺高,棚屋区那些瘦得能看见肋骨的光脚小孩站出来,比燕红高的一抓一大把。

也是这些光着脚丫子到处跑的棚屋区小孩给了燕红灵感,用自带的菜油混了泥把自己折腾成这副德性,弄了件破烂麻衣披上便混了进来……

没办法,这个位面的人都是欧罗巴人长相,而试炼者们都是东方人相貌,要不这么剑走偏锋,进了有人的地方一准儿暴露。

刚混进市集便发现了个疑似边境警卫队的人,燕红想了想,决定不放过这次机会,挤出人群,往路边就地一蹲。

集市人多,在人群中到处钻来跑去的小鬼啥行为的都有,燕红这也不算出格。

耐心等了会儿,那名背着弓箭的警卫便拎着几个用草绳串着的烤饼,从棚屋里出来,往镇门方向走。

燕红等他走出一段路了才起身,装成闲逛那样跟上去。

镇门口也有守门的兵丁,但集市本身就有半截在镇内、半截在镇外,城门下也摆着水果摊,这些兵丁压根没有理会出入的行人,只懒洋洋地靠在墙边闲聊。

连妖怪摆席都敢去做客的燕红完全不带怕的,目不斜视地从守门兵丁面前经过,大大方方进了镇。

这处横跨镇门的市集还不到百米长,走出这截人头攒动的路段,燕红就不好跟得太明显了。

幸好这座镇子与她曾经去过的鬼镇霍布斯(《致命公馆》篇)有些相似之处,再加上天色暗了下来、镇中又没有路灯,燕红一路鬼鬼祟祟地顺着房檐走,遇到有行人靠近了就赶紧扑向路边的垃圾堆翻翻找找,总算是没有暴露。

这个过程里,自然免不得要吃镇民几记白眼,乃至被呵斥滚出镇去之类的……当没听见就好了。

如是跟了几分钟,前面那个背着弓箭、拎着烤饼的警卫,从大街上转进了小巷里。

隔了会儿才跟到巷子口的燕红打量了下这附近的建筑格局,又抬头看了眼天色,悄悄掏出如履平地靴。

闪身进了巷子、避开了大街上路人的视线,燕红立即抬脚踩上墙,如壁虎般爬到了房顶上。

这镇子显然是要落后鬼镇霍布斯一、两百年的,看不到高层建筑,大多都只是两三层或是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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