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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变为古神后我不想努力了(204)

作者:木鱼歌 阅读记录

“至于那些去复仇的秽物,我们会尽量关注锁定它们的行踪,不让它们伤害到无辜人。”

“如果有发现秽物行踪的,也可以向当地的特管局举报。”

[想问一下,万一有当年参与虐童的人在被秽物寻找到复仇前自首、承担法律罪责的话,特管局会派出觉醒者保护他们吗?]

[?????]

[这问的什么倒霉问题,犯罪嫌疑人自爆?害怕了,寻求帮助来了?]

[大家别误会,我只是想到了这种可能,所以来问一下而已。我就是感觉‘因果杀人’这个政策漏洞太多,让异者们拥有了处以私刑的权利,这对社会的影响很不好。异者们之所以想复仇,不就是因为犯罪者不认罪吗,如果他们认罪了呢,那么异者是否会尊重法律的效力,而放弃复仇呢?]

[我认为尊重是对双方的共同要求,国家既然能体谅异者的难处,允许异者在法律维护不到的隐私角落用自己的手段复仇。那在阳光之下,法律所能笼罩的地方,异者又是否会尊重法律的权威呢?如果不尊重的话,那我们又凭什么相信异者群体在复仇后真的就会变得平和,不会伤害到我们这些普通人呢?]

[而且我承认,很多异者很可怜,受到刺激后无法控制的秽变。但如果那个异者秽变前就是个玻璃心呢,稍稍有一点不如意就要死要活结果意外秽变,这种的也要放任它们随便对和他们关系不好的人打击报复吗?]

提出质疑的这人问话很犀利,将那些愤怒至极的人理智拉回了一点,质疑的评论逐渐增多。

傅明州看了眼手机上的评论,没有立刻回复,而是对纪雪汶说道:“你把车给许竹开,让她带陈翠云和陈青青两人先回特管局,我们出去吃饭,晚上不回去了。”

许竹惊讶抬头:“啊?”

傅明州扫了她一眼,许竹立刻闭嘴,低下了头。

傅明州想了想后,才对直播间的人解释起来道:“我们关于政策的理解差异应该在时间线问题上。”

“首先,异者秽变的过程是相当迅速的,在异者初秽变期,特管局无法知道出现了这个异者,并不能在这个异者实施报复手段时及时赶到受害者身边。”

“等特管局发现的时候,异者要么已经动手成功,要么正在动手进行时。”

“这时,我们会调查受害群体与该异者之间的受害关系,如果受害群体的确对该异者或异者关系密切群体造成了严重的生理伤害,那么这个异者的复仇属于‘因果杀人’,特管局将认为异者杀人动机合理,不会对他们追责,并对其进行感化和招安,而受害群体也不会收到相应的安抚,自己犯下的错,自己承担,如果受害者生前手段特别恶劣的,受害者的亲人群体的档案上还会留下相关记录。”

“如果受害群体中有无辜人士被伤害,或者仅仅只造成心理伤害的话,那么这个异者的杀人动机不够,特管局便会对该异者采取强硬手段,想办法将他抓捕归案。抓捕归案后,异者刑罚视犯罪情况决定。”

“也就是说,‘因果杀人’政策属于异者被特管局抓到后、我们对他秽变行为的评定,而不是说,‘因果杀人’合理,在我们接触到这个异者后,他说他想要报仇,就还可以去找自己的仇人报仇。”

“这种是不可以的,这样一来的话,社会就彻底乱套了。在秽变异者被特管局锁定记录后,无论这个异者之前有没有报仇过,都不能再动手杀人,官方的人要讲究规矩。”

“想杀人也可以,毕竟是异者,属于特殊超凡能力者,正想杀人谁也不能拦住他。但在杀人后他也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惩罚。”

“即便是特管局锁定记录前杀人并符合‘因果杀人’定律,也不是完全就有豁免权。因为这些异者见过血,精神状态不稳定,特管局对他们的管理会更严格。”

“所以大家尽可放心,‘因果杀人’政策并不是无罪的免死金牌,也不是特管局对这一群体的有意放任。”

[总结来说,这个政策其实就是‘马后炮’,区别在于该死的人死就死了,杀他们的人不用付出代价。不该死的人死了,杀他们的人要付出代价。

然后异者群体要报仇的速度一定不能磨蹭,最好赶在被招安前动手,最差也就是失去自由。招安后再动手,就是不给你特管局老大哥面子,等着被觉醒者们制裁吧。

行吧,我懂了,也没意见了。]

[原来是这样,这样还差不多。就算有无辜者受害,至少也不是被官方故意放任所致,命如此,运气不好真没办法。]

[暂时想不到别的反驳的点,那就先支持吧。归根结底,少些变态人渣才是减少危险异者的最佳办法,希望那些还没暴露的犯罪分子们都注意了,引以为戒,自己找死就算了,连累到周围的人才是真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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