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37)
「……」央妙华决定装做没听见。
「喂,你啊,衣服。」林伯伯好心叮咛马可一下。「央医生,衣服穿一点点,早上会冷。你,衣服,给她穿。」
噢──
这下全店都知道发生了什麽事。
「看来你不走也得走了。」王雯玲感慨地拍拍她肩膀。「我不想你以淫妇之名被浸猪笼。」
央妙华给她一个白眼。
马可约莫猜了个大概,白牙一闪,对林伯伯比个OK的手势。
几个男人全都是一脸「你我心知肚明」的色狼表情。
「你什麽时候离开?」陆丝把最後一口烫青菜放到桌下给她的爱鸡吃。
「再怎样也得等你生完再说吧,我是来代班的。」
「你还当真啊?」陆丝白她一眼。「我从头到尾没叫你来,我只不过在电话中跟你聊到什麽时候要生,你就自己跑来了。」
谁晓得这女人正好揣着一肚子火回台湾,巴望找地方吐火去?早知道就不提了。
「喂!你好像从头到尾迫不及待要赶人耶!」央妙华盘起手臂瞪她。
陆丝啪一声把筷子一放,指着她鼻子。
「我的老公、儿子、鸡都在这边,家在这边,朋友在这边,当然心甘情愿留在这里。你呢?你当你自己多心甘情愿?」
噢噢噢,吵起来了吵起来了,好看的来了!每一桌人都竖直耳朵。
「我要是不情愿我来这里干嘛?」
「谁晓得你来这里干嘛?要藏要躲要疗伤,这些年也够了,你该上哪儿去就上哪儿去!你真以为你的人生值得这麽浪费吗?」
「……你自己还不是放弃在美国的大好事业回到台湾来?那个时候你可还没有老公儿子鸡!」
「咕咕。」大公鸡觉得自己一直被人提到,有必要出声致意一下。
没人理牠。
「你和我比啊?我那时候已经到了油尽灯枯之境,只是自己没发现而已。如果不是努特教授强迫我休息一段时间,我现在说不准连命都没了。你呢?」陆丝夹起一筷子猪耳朵。「你天生就是个医生的命,跟我一样。不同的是,我适合做小镇医生,你不适合!你适合去大医院,大机构,做你的医学大计画。
「所有我懂的你都懂,我不懂的你也懂,你比我更适合在那种尔虞我诈、竞争激烈的机构里生存。我从小到大没学会过人际关系怎麽搞,那种地方只会扼杀我,却会让你如鱼得水,所以!」
陆丝把那口猪耳朵吃掉,筷子指着她。「所以,你给我赶快走。我明年要见到你发表什麽『央氏开脑手术』或管他啥鬼名字的论文,不然我不饶你!」
现场一片安静。
「哇,陆丝,我从不晓得原来你是一个这麽有哲……」王雯玲小声开口。
「闭嘴!」
破坏气氛的人马上闭嘴。
现场再度安静。
央妙华转头对那一端的马可嚷。
「她赶我走!」她控诉地指着陆丝鼻子。
「谢谢。」马可举起老王刚才为他倒的高粱向陆丝致意。
「不客气。」陆丝举起自己的果汁回礼。
央妙华翻个白眼。
「好啦!」走就走!
走向一个新的阶段。
走向一个新的人生。
马可巧克力色的眸中是沉静的笑意。
「等一下!」陆丝一喝。
「干嘛?」她神色不善地道。
「先把一件事交代清楚。」陆丝眯起眼睛。「当年你和赛门到底是怎麽把我们创办人的铜像倒立起来的?」
央妙华深吸了口气,尊贵地站起来。
「如果我告诉你,我就得杀了你。」她扬起一道傲慢的眉毛,莲步款摆走出面店。
马可摇头低沉地笑,跟在她身後出去。
啊啊啊──可恶啊──陆丝咬牙切齿。
总有一天她一定会破解出来的!总有一天!
第九章
一阵浓郁的咖啡香在鼻端前流连不去。
床枕间的女人抽抽鼻子,嫣红的娇颜开始现出挣扎。
要继续睡?要醒来喝咖啡?继续睡,喝咖啡……
咖啡香越飘越近,终於,女人受不了地吁了口气,张开眼睛。
一只咖啡杯可恶地放在她鼻子前五分公处,杯柄连着一个古铜色的手腕。
「啊……」她拉高被单,捂着脸呻吟。
「漫长的一夜?」马可趴在床沿,低沉地笑。
那杯邪恶的咖啡不断散发诱人的香气。
「非常……」被单下传来一阵她奄奄一息的咕哝。「我昨天晚上七点就结束值班,可是才刚开车弯进大门口,电话就响起来。三十哩外发生四辆车追撞。其中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有严重的脑外伤,用直升机送来我们院里。我原车掉头回去,开了三个小时的刀,终於把她的脑袋保住;等我又开车回家,走到一半再度被电话叫回去,一个我成功移除了他神经母细胞瘤的病人,不知道哪根神经发作,突然觉得应该祝贺一下,硬是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罐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