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情是冷的,眼角眉梢却都是暖和的。
老人家站在楼梯顶端,往下俯瞰。
看了好半会儿,忽而侧头问一旁的家佣,上一次看见四少这样笑,是什么时候?
佣人想了想,摇摇头,说从前好像没见过。
老人也想了想。
想着想着,忽然就满眼是泪。
“我那时候啊,才想起来,原来我上一次看见这笑,是几十年前了——那时候,阿越刚参加完演练回来,带着一身伤,纱布裹着头,隔几百米呢,就对这头挥军帽。我还稀奇着,他什么时候这么热情,结果侧过头一看,离我也就几个人远吧,人群里站着个白衣裳的姑娘,也正冲着他挥手呢。两个人都那么年轻,都是一看见对方就笑呵呵的年纪。”
纪司予的父亲,名叫纪明越。
昔日响当当的沪上人物,后来,死在那姑娘死后的整一个月。
“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白发人送黑发人送走的儿子啊,原来留下了一个,最像他,最像他的孩子。我急匆匆从楼梯上走下来,第一次有点心里没底,你看见我,你也吓了一跳。
打招呼的姿势一点不标准,声音太尖,没大没小。可是司予马上就护在你面前,跟我说,奶奶,这是阿青。像是在跟我示威,说这是阿青,不要欺负她。”
那是他头一次露出过分寒锐的锋芒。
出于保护,又或是防备,把喜欢的姑娘藏在身后,不惜过早地暴露出一身尖刺,也要护得她不受半分折辱,和高高在上的纪家人,吃完一顿和平的晚饭。
谁要是多说一句,他便丝毫不差地还回去。
不平和,不清冷,不与世无争,不躲在老宅。
像极了年少刚长成,还是个新兵蛋子,为了个姑娘家家就和自家老爷子摔了碗的纪明越。
“其实在那之前,我就听说过,他常带着个女孩四处参加酒会,固定了女伴,就再也不换,也派人查过,是卓家领回来的私生女,在家里头不太受重视,就是受了欺负,也没人出头——我还以为这孩子聪明,是找了个不用负责任的姑娘玩玩,哪里想到,这一玩哪,就是这么七年。”
“说起来很好笑,不是吗?”
老太太摩挲着卓青的手背,话有所指:“我查过你,说缘分吧,只是小的时候,机缘巧合,照顾过他几回,他就铁了心,一门心思只想娶你。你们两母女各个医院打着杂,来去不定,时间一长,等他后来私下有能力花钱去找的时候,反而找不到了,找不到也就罢了吧,偏偏还真给你个向上爬的机会,让你去了克勤,跟他成了同学。”
卓青很不喜欢这种语气。
偏偏说话的人是老太太,不到必要的时候,她不想正面和人起冲突,便也只敷衍笑笑,抽出了手。
“他对我好,我是知道的,绕了那么大一个圈子,他已经给了我最好的生活,所以我——我也在自己能做到的范围内,尽量学着做一个能配得上他的人。”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学,应该是从两年前才开始的吧。”
“……!”
两年前。
两年前……
“你刚嫁进来的时候,虽然也在我面前装装乖,但其实是志得意满,被保护的很好。那时候啊,还经常能看见你跟白家的小丫头到处跑,一会儿在香港购物,一会儿跑去湖州吃家乡菜,改明儿就在巴黎了——司予惯着你,什么也不需要你迁就,把你惯得很娇气,不是吗?”
“是,但是我后来……”
“嗯?”
“我后来……”
喉咙口仿佛堵着什么,连带着声音也艰涩。
她只是愈发低下声音,也低下姿态,像个对上帝忏悔罪孽的祷告者。
“从我丢掉了那个孩子,不是因为意外,是故意……故意让那个孩子……离开以后,我知道,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两年前,所有事情的起因,是一场车祸。
肇事司机逃逸,被当场撞飞的女人,因失血过多而当场死亡。
思来想去,这也不过是一起平常的交通事故。
甚至于,连那个意外死亡的女人也毫无亮点,一生没有什么大作为,到死,也只是个窝囊又懦弱,没抱负,也没成就的中年妇女。
她死在大马路边,临死时,身上背包飞出老远,遗物送过来的时候,依旧沾满了她的血。
背包里,是她亲手织好的小衣服,有毛衣,短袖,小短裤,对了,里头还悄悄藏了一把小金锁,足金的,少说也得要几千块,还是她攒了两个月的工资,回家请老工匠亲手打的。
女人在的时候常说,自己最大的骄傲,是带大了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后来成了高门大户的孙媳妇,依旧每年都偷偷寄钱给她,陪她吃饭,十年如一日喊她妈妈的……是她嘴里“最乖最乖的好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