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湘摇了摇头:“齐律师,我没你想的那么果决和勇敢,最初我确实是不想离婚,一来觉得不甘心,二来对他还有期待,但重新回去和他继续维系着虚假恩爱的婚姻,时间长了除了把自己弄的精疲力竭疑神疑鬼,好像什么好也没捞着。因为我不离婚,他认为我这是默许了他婚外情,不仅没有收敛,甚至越发变本加厉了,对我的态度也更加差了,连装都懒得装。”
“所以我想通了,我决定放弃这段婚姻,放弃这个差劲的男人。你若作罢我便休,何必自己热脸贴个冷屁股?尤其如今依靠我手里的证据,我能分走他一大半的财产,何乐不为呢?”
“您这次是决定好了吗?”
面对齐溪的问题,陈湘脸上露出了决断的表情:“是的,而且我相信这次也是一个离婚的好时机。”她卖了个关子,“至于为什么,你之后就知道了。”
第七十三章 “今晚你跟我回家。”……
如陈湘所言,齐溪确实很快就知道了为什么这是个离婚的好时机。
因为手里握有详实的证据,又清晰掌握了婚内所有财产的动向,顾雪涵作为陈湘的代理律师与艾翔方就离婚一事谈判时,充分掌握了主动权,艾翔方并没有什么能抵赖的,而他本人似乎也对离婚乐见其成,因此最终非常顺畅地落定了财产分割协议,给出了比齐溪预想还多的婚内财产,然后,双方在度过离婚冷静期后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登记。
“他急着去和我那个学妹结婚呢,我那个学妹怀孕了,正用孩子逼宫,现在艾翔比我还急,所以迫不及待想离婚,我现在提,简直正中他的下怀。”
可对于陈湘的解释,齐溪还是有些不解:“但就算再急迫,男人对钱大部分是不会轻易让步的,他会这么容易放弃那么多婚内财产?”
对此,陈湘嘲讽地冷笑了下:“因为男人更容易飘。艾翔恐怕现在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因为《逢仙》的大获成功,他的IP确实价格暴涨了一段时间,还记得当时连载的那本新书吗?名字叫《与狼》的,开始卖了五百万,后来死活要毁约再卖的,当时在他的坚持下确实解约再卖了,即便赔了违约金,还多挣了一千四百万,可之前影视行业里充斥着快钱,两千万买下的那家公司,虽然钱是很多,但真的不懂行,根本没有专业团队,背后就是一个被忽悠来搞影视投资的煤老板,结果《与狼》的IP落到那公司,大半年没有一丁点进度。”
“那公司团队里都是些坑蒙拐骗的人,专业能力都不行,但特别会吹,艾翔本身因为《逢仙》就很飘,对方又可劲吹捧他,把他忽悠到把自己未来十年的版权都独家签进了那公司,说什么要为他打造全版权生态,结果现在那公司可能都快人去楼空了,什么全版权生态,就是些倒卖版权挣差价的二手贩子。”
陈湘一脸“活该”的表情,冷静地阐述道:“不仅如此,艾翔总觉得《与狼》能复制《逢仙》的成功,所以争着抢着竟然还入股了这家公司,按照我得到的消息,这家公司在外还投了好多项目,又签过对赌协议,此前因为不专业,大肆挥霍,如今听说好几个项目的尾款都结不清,下个月应该就会面临诉讼,到时候艾翔作为股东,也跑不了。”
说到这里,陈湘终于露出了点笑意,她看向了齐溪:“他的其余IP未来恐怕都开发不出来,《逢仙》再火,红利又能辐射几年?还能让他吃一辈子吗?现在冒头的新作者可犹如过江之鲫,他并不是没有不可替代性,也没红到出圈有神格的地步。如今他IP又绑死在那家公司,未来等于艾翔这个作者就不具备开发价值了,IP的意义都没了,还能挣到钱吗?不仅没钱,没那个脑子投资,却硬要投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等着赔钱倒是真的,这种既没有才华和智慧,也没有未来和前途,只有债务的男人,留着又能做什么呢?”
陈湘说到这里,齐溪就全懂了,她确实选了个离婚的好时机,就像是一个泡沫,此时此刻艾翔恐怕还正在享受着这个泡沫达到制高点时的虚假繁荣,根本没有居安思危的意识,更不知道未来潜伏的杀机,只觉得自己未来前途无量,能挣比如今多百倍的钱,因此陈湘提离婚,他非常爽快就同意了,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未来会经受的暴风雨,不用过多久,他就将从制高点摔至泥潭,除了债务外,一无所有,而早已经分割完大头财产的陈湘,却能全身而退,与他未来的债务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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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因为对艾翔此前还抱有期待所以又拖延了一阵子,但最后到底放弃了不切实际的念想,丢掉了过去,轻装上阵重新开始了,陈湘还是个挺有勇气的人,听说她自己打算开一家作家经纪公司,利用之前孵化艾翔作品,处理艾翔作品相关商务谈判的经验,以及圈内的一些人脉,找一些有潜力的新作者签约合作,这么一来,她过去为艾翔跑前跑后那些时间,也不算都浪费了,好歹也是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能让她这时候顺利转行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