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爱恋(19)
陆超:“……”
这个女人自从那次引产术后,就一直在不断的挑战他的底线。
来了解情况的警察明显也看了热搜,且他见义勇为的事情早在单位传得沸沸扬扬,他的长相又特别有辨识度,是以两个警察都看出来了他就是那个挂在热搜第一的见义勇为者陆超。
“你,是陆超?”警察绷着表情问了一句。
“嗯,我是,里面是我爱人,她正在闹小脾气。”
他说着看到房间门从里面打开了一条缝,从缝里隐约看到她娇小的身子裹着浴巾,眼神立马一暗,将新买的衣服从开着的门缝里塞了进去,然后对在旁边站着的警察说:“不好意思,她正在换衣服,稍微等一等。”
如果自己没买衣服上来,她是不是就准备裹着浴巾见外人?
刘洁在里面换好衣服开门将人放进来,两个警察没进去,站在门口,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抬头看了一眼陆超,忽然有些说不出话来,默了一会儿,她还是鼓起勇气,小声说:“我要告他强|奸。”
警察愣了一下,对视了一眼,问:“你不是他的妻子?”
还没有离婚,自然是他妻子,她只有点点头,说:“是。”
“发生关系的时候他打你了?”警察又问。
她摇摇头,说:“没有。”
“你们目前是在离婚诉讼期间吗?”警察继续问。
她依旧摇摇头,“没有。”
警察停了一下,说:“这样啊……”
陆超:“最近我们为了是不是要孩子的事情有了点小矛盾,她正在闹情绪。”
警察了然的表情:“原来是这样,要不要孩子这个事情确实让很多夫妻头疼,既然只是闹情绪,陆超,你多哄哄你爱人,两个人多沟通沟通,没什么事我们就先走了。”
刘洁喊了一声,“警察同志……”
两个警察转过身来,看着她,问:“还有什么事吗?或者你执意要告他?”
她站在那里思索很久,终于还是摇摇头,说:“没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根据百度百科的资料,婚内存在不存在□□,“婚内强迫性行为”算不算犯罪,这一问题在理论界、司法界一直争议很大,法理上也一直存在着争议。中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婚内□□行为只在特定的情形下成立□□罪,即只有在丈夫□□妻子的行为发生在离婚诉讼期间,判决尚未生效,婚姻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或者丈夫当众□□妻子、教唆他人□□妻子、帮助他人□□妻子、误认为妻子是其他妇女而强行□□的情形中,丈夫的□□行为才构成□□罪。
文中女主最终放弃告男主□□,一方面是因为女主对男主在主观上还有很深的感情,是为了不被男主操控才迫不得已离开男主;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婚内□□”的争议性很大,在他们这种情况下要被认定为□□非常难,几乎没什么可能性。
本文男女主都有性格缺陷,男主非常自大,以自我为中心,控制欲强,女主性格软弱,但是会慢慢觉醒,离家出走,找工作,报警都是觉醒的开始。
最后还是求收藏和评论,鞠躬感谢~~
第10章
将警察送走,陆超关上房间门,看着她的脸,问:“闹够了?”
她知道和他没法谈下去了,低着头没有说话,伸手去拿放在凳子上的包,然后转身向门口走去。
才走了两步,胳膊就被陆超抓住了,她被他拽着转过身来,依旧低着头站在他面前,她觉得好恨自己,恨自己优柔寡断,恨自己在听到他说日思夜想了她8个多月的时候,心软了,恨自己不能够态度坚决,决绝的处理和他之间的感情。
她讨厌自己,觉得自己有病才会是这个样子。
陆超看着眼前低着头满脸泪水不说话的清瘦女人,第一次耐起性子,声音稍稍缓和了一些,说:“你离家出走这么长时间,我说你了吗?你刚刚报警,要告我婚内强|奸,我说什么了吗?你是我的妻子,天天在外面跟别的男人喝酒,有没有想过我作为一个丈夫的感受?我什么都没说,你倒自己先哭上了?”
她依旧站在那里不说话,听他叹了一口气,说:“那8个多月我没有一天不在想,你就这样走了,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但是现在,算了,我原谅你了,别哭了,我们回家。”
她哭得越发厉害了,抽噎着说:“不,我要离婚……”
话音未落,她直接被陆超拥进了怀里,然后被他轻轻托着后脑勺吻住了,今天真的不是好时机,她居然被他一吻就又立马沦陷了,中途陆超放开她,她听见他说:“这次我总没有强迫你,连你的身体都知道你爱我,你为什么一定要离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