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三十七/论斯文败类的自我修养(100)
虽然素未相识,可是季知明总觉得这姑娘对他有意见。
他苦哈哈地拖着他的行李箱,朝那姑娘挥了挥手,那姑娘迎上来,笑得十分爽朗:“你好!”
“你好,我是季知明,你也可以叫我Clarence。”季知明率先伸出手。
“你好…但是,”那姑娘迟疑着看了看牌子,“我要接的是李知明,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姓季,谢谢。”
姑娘认死理,“我要找的不是你。”
后面那一帮人早已笑了个底朝天,有人这时候才想起来解释,那姑娘才知道自己把名字抄错了,Lucas推了他一把,“没事,不怪你,我们Clarence没什么头发,是吧?”
季知明觉得丢人极了。
大家又是一阵笑,忽然一只手伸到了他面前,声音还是那样爽朗清脆:“你好,我叫Amanda,郝芡。”
季知明理解性地握了握手,十分郁闷地说:“郝芡,人如其名。”
“你也是。”
他也是?也是个头啊?到底是说他秃还是不秃啊?
因为是留学生的圣诞聚会,大家自己下厨做菜。厨房里热火朝天,不知道是谁带来的火锅底料,一股川香麻辣的味道。季知明并没有带什么,也不用做饭,于是拉着沈与续在壁炉前取暖,掖着手,硬生生把画面拖回了村里的大炉子。
季知明看他兴致不是很高的样子,以为他是刚来美国不太适应,跟一只大狗勾一样在他肩上拍了一巴掌,安慰地说:“兄弟,不要难过,这儿过圣诞不就跟国内咱们过春节一个样儿吗?是不是想家了?”
他摇了摇头,眼里是晦涩而落寞的神色,仿佛一切的热闹都与他无关。
季知明想要开解开解他,张了张嘴,发现自己今天也有点发挥失常,于是干脆闭嘴,埋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甲。沉默好啊,有时候沉默也值钱,沉默是金嘛。
坐在对面的人忽然问他:“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国?”
“读完就回去啊,谁愿意在老美这里待一辈子?讲真,论辣条还是国内的好吃,在这儿简直成了一种奢侈品。”
又是一阵很漫长的沉默,季知明十分擅长没话找话,于是问他:“怎么?你不回去吗?”
“我不敢。”对面的人想了很久,只说了三个字,就起身走到窗前去看雪了。那天是圣诞节,波士顿下了一场大雪,一片又一片,像羽毛一样。在五光十色的彩灯的映照下,好像格林童话。
五光十色的彩灯也为他勾勒出一道模糊的轮廓,他就那样一个人,站在一片有些灰暗的光影里。
季知明当时并不理解这三个字的意思,他觉得回国只是钱够不够的问题,从来论不上敢不敢,难道在太平洋上已经飞过一道的人会害怕再一次的飞行吗?他觉得很不可理解。
不过后来这个人的确也没有回国,从MIT毕业后,他就去环游世界去了。
圣诞聚餐还是很丰盛的,烤三文鱼,海鲜炒饭,蔬菜沙拉,还有正在沸腾着的火锅,辣椒炒肉,不知道是哪个神通广大的哥们居然搞来了两根腊肠,刚整好上桌的时候所有人都两眼放光,一人只能分到一片,那是家乡的味道,是发自内心的舒坦和熨帖。
在异国他乡,家乡就是最好的慰藉。家乡的音调,熟悉的味道让人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人独自在外面漂泊,于是梦想就变得更加炽热也更加有力量,于是脚下的每一步都变得更加坚定也更加充实。因为知道自己从哪里来,最终要到哪里去。
吃完饭,有人组织打麻将,纸牌麻将,不知道是哪位神仙发明出来的。有人围在一起打升级,打斗地主,跑得快,有人干脆围着打游戏,还有几个喝得比较高的伙计,已经在激情开麦鬼哭狼嚎了。
人类的悲欢真是并不相通啊,季知明感慨道。他觉得有些热,回头看见沈与续正坐在沙发上,干脆跑过去戳戳他,“干嘛呢?大过节的失神落魄,你以为你是忧郁王子?”
沈与续向来无视他的胡言乱语,问他:“出去走走?”
“好啊!里面怪热的。”季知明吹了声口哨,“往哪走啊?别告诉我在这么美好的夜晚你要带我夜探哈佛。”
沈与续想了想,很诚实地说:“我也不知道。”
“去Newbury吧!”令人头疼的声音,很熟悉,果然,季知明都不用倒数五个数,就知道说这话的人是那个把他名字写错的Amanda。
她兴致冲冲,“那儿我熟!圣诞节可热闹可有氛围感了!走走走,择日不如撞日,正好我闲着,我带你们去逛逛?”
于是两个大男人就这么被她拉去了Newbury Street,事实证明她是真的熟,因为她逛得无比欢畅,好几个门店的sales见了她跟见到亲戚一样,原来她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早在C家订了个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