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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冤家不聚头(100)

作者:凌云桃花 阅读记录

男的也开口了:“人活着不光是为了钱,还要讲感情,讲义气,你和老陶二十年的感情,现在为套房子为几个钱和他的孩子翻了脸,这以后还怎么做人啊!”

“我都快死了我还做什么人!好人都让你们做了!我这两年都提不出钱来花你们不管我,这逼得没办法才想起打官司,你们都来了!

你们到底是姓陶还是姓康啊,怎么胳膊肘子这么狠劲地往外拐?

我打官司怎么了?法院开着门不就是让打官司的?丢人也丢我的人,和你们没关系!你们也不用出去说有我这个大姐!”

康继美火了,“还有她,你嫂子!这两年都是她陪着我,有什么不对了?我打回来钱就是要和她两个花!

房子也给她!谁对我好我就给谁!老陶对我好不假,他儿女呢?

房子不想给我,钱也不想让我花!就这样的人,我凭什么还要让着他们?打!这官司我就要打,这辈子打不完,江律师你下辈子接着给我打!”

江离笑笑,没说话,心想,这辈子我接您这个案子就够够的了,下辈子可千万别再让我碰上您!

第102章 你有你的路数 我有我的武器

康继美说完了就闭上眼,对那两位不再理睬,贺苗脸上红一块白一块的。

江离站起来,说声我先走了,你们商量好了再说,就逃也似地走了,好像是自己挑弄他们打官司,在里面搬弄是非一样。

那两人和康继美虽然是姐妹,但看上去完全不是一类人,年龄上也像两代。

后者显然受过不错的教育,把面子看得比钱重要,说明钱对他们来说已经不是问题,和康继美不在一个层面上,完全不能沟通,也沟通不了。

江离和康继美认识的时间也不短了,但康继美从来没提起过还有这么两个人,照理说家里有这么两位有头有脸的人物,应该时常挂在嘴上骄傲一把才对,可见康继美对他们的感情之疏远。

他们的嫂子贺苗和康继美倒是一类人,活在现实里,争在尘世中。

想着刚才的一幕,江离一边走一边忍俊不禁,真是家家一锅粥啊,律师这活儿真好,阅尽俗世,看透人间。

其实江离和那两位知识分子的价值观倒是比较一致,如果把康继美换成江离,江离是不会和老陶的两个孩子争遗产的,自己快80岁了没儿没女的人,要房子干什么?

不耽误住就行了,拿着60万存款,吃香喝辣过好晚年,强过生气上火没完没了地打这个官司。

江离甚至想,如果是她,可能连房子都不住,直接住进养老院,有吃有喝有人伺候,半夜犯了病也不怕没人知道。

在家里自己住的话,还要请一个全职保姆,保姆费都够住养老院的了!

所以说,教育背景和赚钱的多少,直接决定了思维路线和行事方式。

江离小的时候曾经写过一句诗:要把自己完全献出去,留多少给自己,就有多少忧愁。

但这仅代表你江离,你无私,你坦荡,你因此无忧无愁,那是你自己的事,别人就是愿意天天发愁着怎么赚钱怎么争财怎么守住财,作为律师,你的职责,恰恰是要帮助他们去赚钱去争财去守住财!

比如这个康继美,依法争取自己应得的财产份额,是她的权利, 不管她是1岁还是100岁,以她年老且无子女为由,说她不应当与继子女争财产,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是彻头彻尾的霸凌!

你怎么就知道她就活不到180岁,黄泉路上无老少,还真不一定谁能活过谁!

即便她今天分到了财产明天就撒手人寰,那她也是曾经拥有过,富婆过!

我江离作为康继美的代理人,必须为康继美代言,坚决捍卫康继美的合法权益,寸土不让,寸土必争!

江离一边想一边笑,干律师嘛,就是个活,是个工作,你只是人家的法律雇工,本质上和泥瓦工是一样的,都要以雇主满意为标准, 不要试图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当事人之上,否则你就可能随时被炒鱿鱼!

果然,后来贺苗跟江离说,康继美的妹妹康继梅比康继美小十七岁,赶上了高考,夫妻俩都是小有成就的大学教授。

案件要开庭了,江离事先征求康继美的意见,问她是否要亲自出庭?

她要是不愿意出庭的话律师可以全权代理。康继美把头一扭:“出!我为什么不出庭?我不去他们说我怕他们!”

江离却想,康继美要出庭,恐怕不仅仅是为了表示不怕他们,应该还有一层意思是监工,担心江离出工不出力,或者与对方合谋来损害她的利益。这可真是想多了,江离哪有那个胆?

江离就嘱咐康继美:“开庭那天,我提前一个小时开车来接您,您带上药,注意,不管对方说什么,您都别上火,法庭如战场,他们会拼尽火力的,因为他们在法律上赚不到便宜,就可能用各种下三滥手段来向我们施压,甚至人身攻击!切记不要上火!到场后注意听我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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