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露破绽+番外(4)
“你就这么着急作践自己?”他眯起眼睛,目光危险。
“我喜欢你。”
“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可是我不甘心!”她哭出了声,“如果你不喜欢我,为什么在我来英国之后,整天带我出去,还帮我解围?为什么?”
“我以为帮老朋友忙很正常,如果我一开始就知道你会多想,我可能连面都不会和你见。”
“你这是报复。”纪音无比肯定。
“随你怎么想。”说着,迟煜从衣架上取下了她之前挂好的丝巾,随意地披在了她的身上,算是给她留了最后的脸面。
“茶我就不喝了,你好好休息,有事给我打电话就好。”说着,他顿了顿,“毕竟,我这个人对老朋友一向热心。”
纪音坐在了沙发上,眼神空洞:“那她呢?你和她做到了什么地步?”
一定要闹到这样的地步吗?他有些怅然。
沉默了半晌,迟煜深吸一口气,快步走到纪音面前,一字一句地说,“我说,我和她牵过手、接过吻、上过床,无数次。你满意了吗?”
离开酒店,迟煜坐上车时,才发现自己的手机一直放在车上。
一条短信入目。
——金主,你今晚回来吗?
不需要看联系人,迟煜就已经低笑了出声。
——嗯,晚些。
回复过消息之后,他把手机放到了一旁。发动了骑车,却不是驶向公寓。
心情不好的时候,他总是喜欢开车行驶在街道上。
等待红灯时,迟煜的手指轻轻敲打着方向盘。
他想起了离开酒店前,纪音对他最后说的话。
“迟煜,你知道吗?来伦敦后,我其实见过她的。”
那天纪音见到周子琴,是在街道上。
纪音刚从奢侈品店里走出,意外远远望见了那个女人正站在玻璃橱窗前。
她早就知道迟煜养了一个替身情人,也调查过周子琴的背景。
万幸,这个女人哪里都不及自己。无论是出身、学历,还是容貌。
周子琴有一张非常素净的脸,干净得过头了,反而怪无趣。唯一能让人留有印象的,恐怕只有她那双眼睛了。眼睛颜色很深,一眼望不穿。
纪音一向清高,周围的朋友甚至劝她,“迟煜跟那个女人不过是玩玩而已。你是清冷的白掌花,她不过就是东施效颦的狗尾草。”
可那天在街上,她看见无比朴素的周子琴站在橱窗前时,却是没由来的心慌。
那家店不过是非常普通的礼品铺,橱窗里陈列着的,也不过是些小孩子才会买的礼物,纪音随手从身上扯下来一个挂件,都能抵店里一半的东西。
可周子琴却站在那里,驻足了很久。淡漠的眉眼里,带有一丝难以察觉的温柔。
最后,她看着周子琴走进店铺,买下了橱窗里的雪花水晶球,提着袋子离开了街道。
纪音说不上来这是什么样的感觉。
她本以为自己会冲上去,利用自己与生俱来的高贵羞辱一顿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可是,在看见那人的眼睛时,纪音却是一阵深深的无力。
那是真正的冷漠,真正的不在乎。
从小到大,纪音的清高教会她自己,面对一切追求一定要懂得吊人胃口,太容易被拿捏住,不会被人珍惜。
而那天的周子琴却像是给她过去的教育理论狠狠的一耳光。
就像是在对她说——你假装目不斜视,却爱在趁人不注意时,用余光打量追求者;而我什么都不在乎,于是生命里不曾出现兵荒马乱。
在迟煜离开酒店前,纪音咯咯地笑了。
“迟煜,我以为我看见一个不像我的代替品会很有危机感。但是那一天,我发誓,比起她抢走你,我更像是被扒光了一层面具,恐惧大于危机。”
迟煜不置可否,一句good night打消所有结果。
*
第二天醒来时,迟煜已经离开。
空荡荡的屋子,只剩下周子琴一个人。
从床上爬起来,她感觉自己的脑袋像是炸裂开的一般疼。回想起昨夜,又是一阵头痛。
周子琴啊你,干什么不好,非要喝酒,喝完酒还蹭鼻子上脸了。
害怕把迟煜惹恼了,她斟酌着语言,给他发去了一条道歉短信。
这次,迟煜回复得很快。
——没事,以后少喝酒。
果然是生气了吧。她叹了一口气。
第3章 Chapter3
周子琴时常会回头反思自己与迟煜的这段不伦不类的关系。
那年她刚来英国留学,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这位金主。
迟煜心里有一个人,如所以烂俗小说所写那样。
他从年少时就喜欢上了那位美人,即使那个人从不对他的感情做出回应,迟煜也未曾能洒脱地松手说自己已然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