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日常过成剧本杀+番外(75)
我忙道:“不用了,谢谢。”
我说完才发现这个小哥好像有一点智力方面的障碍。
他流着点口水,却很明显大大地笑着说:“好的。祝你们幸福!”
我愣了一下,陈先生已经掏出手机叫住他:“等等小哥,买两枝。”
于是我看着卖花小哥欢天喜地地亮出二维码,陈先生付出了他今天的第一笔支出。
小哥走后,陈先生递了一枝玫瑰给我,自己也留了一枝。
我说:“不好意思啊,明明说今天的花销都由我来付的。”
他说:“没事,祝人幸福的花,还分什么你的我的。”
我拿着花笑笑:“今天谢谢你了,陈先生。”
他也重新趴回栏杆上:“你别忘了,你可是花了钱的。”
“我知道,”我说,“但是我下单时,没想到你服务质量这么高。”
包括一段忠告,一个看世界的新角度,一朵代表幸福的花。
还有一位让人不得不心生爱慕的先生。
我在他看不到的角度,久久地盯着他的侧脸,就像十年前对学神那样。
这一次,我又将要喜欢多久呢?
正在此时,“叮”得一声,我和陈先生的手机同时响了起来。
是来自思思的聊天消息:下周一下午三点剧本杀,老地方,原班人马!
我一愣:“原班人马?碧莲和阿奇还能来吗?”
陈先生倒一副过来人的样子:“有什么不能来的。捉奸可是个长战线的事情,他们俩最近肯定比较低调,种猪暂时很难抓住把柄,自然就更不会让他们察觉到。他们可能以为自己计划成功了吧,但其实,现在我们在他们的上一层。”
他这声“我们”听得我有些激动,就好像这场现实版剧本杀,终于也有我的戏份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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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再更一章日常篇,就可以开第三场剧本杀了。
第36章 学神
看他说话的样子,我随口说了一句:“你这话说得跟你捉过奸似的。”
我说完后才想起来,这家伙有三个前女友,他跟第一任之间的事儿我还不知道。
我心里咯噔一下。但我寻思人类应该不至于惨到第一个捉奸,第二个在他住院时闪婚,第三个在见家长前一刻提分手。
但没想到陈先生轻轻松松回了一句:“是捉过啊。”
我恨不能一头撞在栏杆上:“对不起。”
他愣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哦,不是我。是陪我妈捉的奸。”
这也没好到哪里去啊。
我该怎么跟他继续聊天呢。
我说:“你那个时候应该还很小吧?”
他点点头:“是的,当时还没上小学呢。”
我说:“那你记事儿挺早的。”
他突然回过头来,幽幽地看着我:“那你印象中,最早的记忆是几岁的时候?”
他当时的神色让我一愣。
虽然这话是顺其自然地问出来的,但是让我莫名觉得,他好像很迫不及待。
就好像他一直想这么问,现在终于找到机会了一样。
我有点懵,因为从来没人问过我这种问题——最早的记忆一定非常模糊,那我怎么确定我想到的记忆是不是最早的呢?
但既然他诚心诚意地发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地想一想。
我记得03年抗击非典,人心惶惶。
再往前呢?我记得02年,我小学一年级,参加过歌咏比赛。
但是其实我也不是很确定,这究竟是我记得的事,还是因为家里一直挂着我参加比赛时的照片。
我说:“大概是一年级的时候吧,就是6岁的时候。”
他看起来并不意外,反而有种踏实下来的感觉:“那看来不是我记事早,是你记事太晚了。”
*
那天的最后我们在广场夜市买了生蚝扇贝小烧烤,算作晚饭。
然后陈先生依旧是先把我送回了家,顺便还把在超市买的东西也给我了,理由是他拎累了。
东西确实很重,我光是把袋子拎上楼,都累得吭哧吭哧。
事实证明哪怕是切了脾脏的男人,力气也比女人大得多。
我用陈先生精心挑选的饮料、蔬菜填充了我空空如也的冰箱,当晚就给自己炒了颗包菜——虽说我也是到N市之后才慢慢开始自己学着做菜,但家常菜我现在会做好几道,只是不保证每次都能做得好吃而已。
可能是因为兜兜转转了一天太累,再加上拎购物袋上楼拉伤了胳膊上的肌肉,我这天睡得很早。
但第二天还是快到中午才醒来。
而且胳膊酸痛得要死。
于是下午的空闲时间,拖着酸痛的胳膊,开始码字。
我的小说进展并不顺利。
虽然男女主人设有原型很容易立住,但“末世”的世界观、其他角色的心理,都足以让我琢磨到头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