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疯狂迷恋我[无限](444)
“在你昏迷期间,我们做了简单的调查。”
“姜小姐你是本市某中外合资大学艺术类的新生,上周刚刚在知名的国际比赛里斩获一得奖的好名次,因此在事发前一天晚上进行庆祝。
“举办派对的地点是位于市中心的五星级酒店,离事发地点约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派对大约12点结束,根据其他同学的叙述,你其实在11点半左右就离开了酒店,请问是这样吗?”
“另外,我们想确认的是,从当晚11点半至第二天凌晨2点半之间的四个小时发生了什么?你是否自愿前往郊区?你的报警电话究竟是车祸之前还是之后拔出的?时间点非常重要,请你照实回答。”
一桩不算多稀奇的案件。
发生时间在深夜,当事人年轻靓丽,一袭红艳艳的露背长裙,堪称某些刑侦剧里俗套无比的女性受害者标配,足以引起变态杀人犯的注意,从而引发一系列惨绝人寰的连环案。
当然,事实往往没有电视剧刺激就是了。
出事地点荒僻,恰好撞上损坏的监控摄像头。单从现场遗留下来的痕迹推断,车祸发生时,车主并无明显的杀人意图:道路上残存着长长的刹车痕,代表ta曾一度拼命踩过刹车。
而面前这人一口气被撞出去2.3米,滚进野生野长的草地里。一张漂亮的脸蛋上糊满鲜血,看起来凄惨得仿佛必死无疑,结果奇迹般地,除了中度脑震荡之外并没有其他严重伤。
忽略掉报案人的身份,整个案子像极了意外。车主要么疲劳要么酒后驾驶,一不小心撞伤人,误以为自己背上命案,没敢确认死活便急火火地驱车逃离,这种情况不算罕见。
谁知这位报案人来头不小,其父是资产无数的著名商业巨鳄。
局长有意拿这事卖人情,一句话下来,他们这些底下的小喽啰跑断了腿。光这医院就来来回回好几趟,前头有个商务打扮的精英男在,防苍蝇似的防着他们,一幅不近人情的做派。
好不容易逮住那男的不在,当事人也醒了,男刑警肚子里始终窝着点怨气,一个接一个的问号抛出来,不像在跟受害者了解情况,倒像在审问嫌疑人。
女刑警暗暗拧了他一把,歉疚道:“不好意思,这案子的客观证据实在太少,要是没有其他线索,只能以意外定性。我们赶着过来也是为了更好地处理案子,希望你不要介意。”
面色稍嫌苍白的病人点了点头:“能理解。”
然而有关车祸细节,她一律回答不记得。
“怎么可能?”男刑警听了不禁皱眉:“那天晚上的事情全都不记得?一点都想不起来?为什么?难道是因为饮酒过量——”
酒店经理说过,这群大学生玩得很疯,一个包厢费了近十箱啤酒,两瓶红的,一瓶茅台来着。他第一时间往这方面想,对方却否认。
“应该不是酒的原因,因为不止那天晚上的经历。” 她说着,偏头看向坐在病床边、满脸担忧的两个女人,神情适当地流露出几分茫然:“你们是……?”
!!
“眠眠?我是妈妈呀!”
“我是你的朋友,陈雯雯。”
一进副本就躺在病床上,被陌生人群包围,被盘问涉及一桩车祸的来龙去脉。反正一问三不知,迟早要露陷的。姜意眠停顿几秒:“不好意思,我……不记得了。”
啊这……失忆?
两位警察对视一眼,默契地合上了记事本。
*
听闻vip病人出现突发症状,医院反应很快,迅速为其安排上一系列检查。
副院长亲自上阵,仔细比对脑部ct与核磁共振等几项结果后,得出结论:除外力造成的轻微损伤外,病人的脑部没有其他任何其他迟发性病变。
至于脑震荡引发的失忆症——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多为逆行性遗忘、短时期遗忘。后者通常在一周之内有所恢复,否则只能进一步观察,找到病因再进行正确的治疗。
“那可以出院吗?”
自称妈妈的女人年约四十,打扮得珠光宝气,神态里却有着挥之不去的惶色。
“脑震荡导致的症状有头痛、反胃、呕吐等,我们一般建议留院观察三天以上。”
“可是我女儿已经住了两天了。”女人不断绞弄手里的镶了钻的漆皮包,银链条,自言自语:“大师说过眠眠今年有血光之灾的,从这个月到年底,必须远离医院,不然还会……”
心底嘲着迷信,副院长扶起老花镜,嘴上恭维:“姜太太可真是位好母亲啊。既然您坚持要出院,不如我给您说说回去之后需要注意的事项吧。”两人一边说一边往外走。
姜意眠背靠软枕,视线循着周遭绕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