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是花开迷人醉+番外(30)
我当即决定,我们以后的新婚房子就要按这个设计。
而后,我时而约她出来吃个饭,聊个天。有时也会谈起沈立茗,不过她好像完全放下了,敢爱敢恨,一旦爱上,就努力积极争取,一旦不爱,就绝不拖泥带水。我喜欢。
再后来,沈立茗也加入了我们。我们三个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大家都极有默契的不谈起曾经的往事,偶尔谈及,也只是会心一笑。
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沈立茗不知道我早就喜欢上了她,如果当时沈立茗没有对她表现出很恶劣的形状,,那他们有没有可能?
不过后来我想,世界上没有可能。也没有如果。
就这样我们一直到毕业,我听从我老爸的话,好好学习管理,英语是我的强项,所以,我开了个翻译公司,为以后做铺垫,不过一开始,真的很辛苦,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做。
我累的跟狗一样。早知道大学就学学怎么开公司了。
在我累得快要挂掉的时候,佩琪出现了,带着好多好吃的出现了。我狼吞虎咽时,只听见她笑笑说,“我也想搞这个,不想学家装设计了。”我差点噎到,“你设计不是很有天分么?为什么要放弃?”
“因为我对语言更有天分啊。”她嘻嘻一笑。
从那以后,我们一同进退,一起努力,终于在两年以后,我们小有成绩。
为了大大的庆祝,我们胡吃海喝了一顿。我把她送到她家楼下。不知道是气氛过于暧昧,还是我情不自禁。我侧身吻住了她。她也不反对。就这样,我们纠缠到她家里。在她家,我们度过了人生最为美妙的一个晚上。
我们的第一次接吻和第一次上床在一个相当惬意的晚上同时发生了。
自然而然的,我们在一起了。其实,我觉得还是我后知后觉,在她决定转行的那天就应该觉察出她对我异样。我们的感情迟到了2年。
我特别懊悔。
后来我问她:“为什么当时你喜欢沈立茗,就那么大肆的说出来。为什么喜欢我,你就隐忍两年。”
她只是摸摸脑袋,“一开始我也不确定,可后来看到你那么辛苦的样子,我就觉得心疼。那时,我就知道了。不过,我觉得,还是不要点破的好,毕竟,我喜欢过你最好的朋友。不管那是不是真的喜欢,你会怎样看我,我都不得而知。所以,我只有等着你啦。”
我笑,“其实,你在要我帮你追沈立茗的时候,我就喜欢你了。我也一直在等你呢。”
她瞪圆眼睛,“你的意思是你挖了一个坑,就等着让我跳,是不是?亏我还一直以为你很正经呢。”
我搂住她,“上当了上当了,没用了,我们生米煮成熟饭了,你后悔也来不及了。其实我和沈立茗在一点上是类似的,就是恶劣的性格本质,要不然我们也不会玩到一起。你说对不?”
她只有无语问苍天的份。
借花献佛
作者有话要说:一天三次更新~勤劳~~(自恋中~~~)爱情,它会随着全身的血液,像思想一般迅速通过了五官四肢,使每一个器官发挥双倍的效能:它使眼睛增加一重明亮,恋人眼中的光芒可以使猛鹰眩目;恋人的耳朵听得出最微细的声音,任何鬼祟的奸谋都逃不过他的知觉;恋人的感觉比戴壳蜗牛的触角还要微妙灵敏;恋人的舌头使善于辨味的巴邱斯——希腊酒神——显得迟钝。-----莎士比亚
当江惟夏赶到的时候,只见两个男人扭在一起,其中一个男人的额角正突突的流血,脸孔很是狰狞。但他在意的不是这个,似乎正和另外一个很激动男人的说着什么。
“你们在干什么?”她望着额头正在流血的沈立茗。“你没事吧,对了,佩琪呢,她还没出来?”今天她照例打电话给于佩琪,发现于佩琪的一个同事接的,说是被送到第二大附属医院,正在抢救。她吓坏了,赶紧赶过来。没想到赶过来是这么一副景象。
“她还在抢救。应该会没事的。”沈立茗擦擦脸上的血渍。“我看你还是去把伤口处理下比较好。这里我看着。”江惟夏担心着说。“没事,万一他又发疯了,你也挡不住。佩琪要是出来了,我要帮忙的。这点小伤不碍事。”沈立茗解释道。
江惟夏看看他,又看看缩在墙角里的程子杉,平时温文尔雅冷静自持的男人竟然成这般模样。她无声的叹口气,从包里拿出一块干净的小方巾给沈立茗擦脸上的血,他见她的短发似乎有点凌乱,显然是赶过来的。
在她仔细擦拭的过程中,沈立茗产生了一个荒谬绝伦的想法:如果躺在里面人是她,他会怎样?跟子杉一样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