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镜(破案)(287)
跋涉而来,仅参观一个牧马场,紫电虽好,但对兵马大元帅来说,什么样的好马得不到。
未免大费周章。
“今天的重点并非紫电。”
李非又唤了声,饲养人这时牵来一匹小马驹。
小马浑身粟毛,浓密粗糙,有的部位还打着卷儿,参差不齐。
比起高贵优雅、毛色顺滑的紫电,小马简直像玩泥巴、蓬头垢面的乡下小孩。唯一还能看的是小杂毛额部有块倒三角的白毛,这种斑块称作“白章”,凸显可爱。
小马头中等大,五官清秀,耳朵短,颈细长,稍扬起,胸部偏窄,身躯在同等小马驹中属粗壮。
说明饲养人喂养得当。
再细看,后肢呈现刀状。
咦,这是阅马无数的殷莫愁从未见过的马种?!
西南马,河曲马,汗血宝马……
电光火石之间,殷莫愁忽然明白。
一般来讲,牧马场马种越少越好,可以统筹管理,节约成本,方便照料。然而这里马种繁多,来自五湖四海、脾性特点不一,光照顾千余匹马的饲养人就有几十人。
这哪像牧马场,就是个马界大荟萃,堪比边境最热闹的马市。
李非借这块地养马,根本不是为了买卖。
而是……竟然是……
李非心里没底,嘴里一个劲念:“这匹马呢,是这样的,也是一次偶然机会,我在马市听人说……”
下一刻殷莫愁的动作吓李非一跳。
她猛地一转身,一把搂住李非——
难掩激动地说:“是新的马种!”
李非都傻了。他从没见过殷莫愁这副模样。
大元帅从来都是冷静、理智、稳重、恩威并用的,她经常板着脸,从未有过高兴到出格的举动。
实在是这一刻的惊讶、感动都极致珍贵。
她骑过世界上最快的马,打过最血腥的战,但以前这些都是被推着走。和平年代,才有了将军事与爱好结合的神机室这样的小天地。
但李非不是。
他的爱好从来不关打打杀杀,而是充满人间烟火气。
用什么来形容这种感动呢?
殷莫愁换位思考,就像她为李非洗手作羹汤,并且做出一桌子御厨级别的美味。
多么难。
“准确说,是新的军马。”李非拍拍怀里的爱人,柔声说。
在殷莫愁的俯视下,小杂毛毫不惧人,反而表现出对她的好奇,眼大眸明,头颈高昂,可想象它长大后有悍威之势。
殷莫愁蹲下,小杂毛似感知到眼前的是未来主人,因倾身靠前,甩甩头,抖抖小脚,打了个响嘶,着急向主人证明自己。自乌啼和白焰死后,殷莫愁从未有对一匹马再生喜爱,她的手抚上小杂毛,微微毛刺感立刻传遍手掌心。
不屈、充满力量感。
她又将这小马浑身摸了遍,其四肢强健,体质粗糙结实,性情骄傲,禀性灵敏。
难得的是小小年纪不惊不诧,相信经过调驯,能成为在战场上勇猛无比的一流军马。
“谢谢你,李非。”殷莫愁郑重说,“原来你执意带我来陇右,就是为了它!”
他在为她培育新的军马马种!
从小杂毛的体质来看,至少是新马种二代以上。李非甚至已经对该马种多次测试,性能趋于稳定后才正式呈现给殷莫愁。
“你喜欢就好。原本想等它再大一点带进京给你,我又听饲养人说,马儿和人一样,讲究默契,从小养在身边,更有感情。”
“就像我的乌啼和白焰。”
李非点头:“给它取个名字吧?”
殷莫愁略一思忖:“夏夜……好不好?”
“啧,这名字会不会太俗气……”
“我们重逢在一个夏天的夜里。”
殷莫愁声音很轻。
这瞬,李非的世界一片安静。
原来,她并不像表面那么生硬。
大帅的温柔,是无边沙漠的那一泉眼,是无垠暗夜的那一弯月。
李非抿着嘴笑起来,此时、此地,他彻底坠入大帅的温柔乡。
牧马场像是一座世外桃源。
十几户饲养人早几年都迁居至此,脱离了纪家寨,因此丝毫不受纪家寨纷繁之事影响,现宰了一头羊,热热闹闹地架起篝火准备招待大东家和客人。
视线的远处,殷莫愁和李非同骑一马。
殷莫愁在前面,并未回头:“李非,没必要对韩亦明有敌意,我只是纯粹欣赏他的办事能力。”
李非:“当年你对林汝清也是从欣赏开始。”
殷莫愁无语。
防贼防盗防情敌,他带着威胁的口气:“无论他多好,都不要带回京,答应我,否则我会生气!”
说罢,他强势地从身后揽住殷莫愁的腰。
她一身劲装,身形很好,宽肩窄腰,有点倒三角,李非双手扣住她的腰,好像怕她飞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