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我嘉时(71)
越是年轻的时候喜欢一个人,越容易倾注全部去爱,不像年纪渐长之后工作之中变得世故,感情上也要衡量付出与收获的天秤是否持平。当爱一个人的时候好像远隔漫漫山海也可以徒步翻越,最容易为对方做一些回想起来咒骂愚蠢的傻事。可是当时不觉,只有实现爱的价值的充实。
梁以霜起大早给他买早餐送到学院楼下,宝贝着护在羽绒服里保温,顾及形象的人妆也不化,怕被认出来于是裹里三层外三层——当然陆嘉时也认不出来,被她扯着不放,早餐塞到怀里。
她身体力行地印证说不如做,把单纯的陆嘉时感动得不行,其实不过是她把自己沉浸在一段又一段的爱情里的手段。
后来他才得出经验:这种在爱情里能够付出一切不顾代价的女人,她们爱你的时候是一个样,不爱你的时候又是一个样,差别巨大到让你难以想象。
梁以霜喜欢毛姆,还花费过一些心思去读英文原版,虽然有时候吐槽毛姆是个仇女的死gay,但是还是难掩对他的偏爱。
而作者本人的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总是会时常提现在作品当中,例如张爱玲认为女人对男人的爱往往带有崇拜,那么毛姆则是认为“我爱你与你无关”。
不论是《面纱》里的Walter和Kitty,还是《月亮与六便士》里的Stroeve和Blanch,传递的都是“我能够被允许爱你就已经很感激”。
陆嘉时曾经觉得自己侥幸是被爱者的角色,如今可能要置换过来,梁以霜成了被爱者。在一起的时候她给他推荐毛姆未遂,分开的两年间他倒是看了几本,想通之后忽然就释然。
那天晚上叫代驾回到家里,小白嫌弃两位主人身上的酒味儿始终不愿意靠近,梁以霜强行把小白按住喜欢了一通,蹭得身上都是猫毛。
陆嘉时则靠在沙发上醒酒,欣慰地笑,想今天没见到那个人是好事,他们都很开心不是吗?
而学校职工宿舍里,任雪静犹豫一晚上还是决定联系许久没联络过的学姐林莞懿。她曾经在校学生会的时候就是在她手下任职,她们还看起来很亲密过一段时间,尤其是她们都讨厌梁以霜。
任雪静发了这样一条消息过去:当年我们不是把梁以霜和陆嘉时弄分手了吗?我下班的时候在校门口看到他们一起回来看老师,很亲密,学姐你知道这件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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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大家已经看累了恶毒女二,但是这本应该算是我写文以来第一本女二存在感比较强以及影响过男女主感情,我也很庸俗,所以多多包涵啦。
结局百分百HE,以及没有任何一个角色是十全十美的(除了沈辞远),想让更好的女生追求男主的美好想法我能理解,但是不管是霜霜还是林莞懿,已经可以算是在学校和社会中很优秀的人了,再好的我文笔有限写不出来,更不用说一切的故事发展都想让霜霜高兴呀。
Chapter 31
收到消息的林莞懿可以把那个瞬间列为自己的一生之耻。
那天晚上的陆嘉时太冷淡,对于美人主动投怀送抱都无动于衷,她的骄傲不准许自己继续廉价地贴上去,因此消沉冷静了几日——正如林莞懿讨厌梁以霜的理由,她想到梁以霜当年一味上赶着追求陆嘉时就觉得恶心。
周末是单身男女约会的好时间,可惜任雪静一盆冷水泼醒了林莞懿,她想到自己主动抱陆嘉时的举动,双颊滚烫,满心都是迟来的羞臊。
接着又开始恼怒,她气当初那样不欢而散的两个人怎么还能重修旧好,梁以霜到底给陆嘉时下了什么迷魂药,她无法理解。
难免迁怒于任雪静,回问的语气很刁钻:“你看清楚是他们两个?你戴眼镜了吗今天?”
任雪静回复:“我还跟她说话了,学长把头发留长了,你最近见没见过他?”
林莞懿气到明显感觉一阵火从心底向上涌,冲进喉咙,她当然知道陆嘉时把头发留长了,她一直觉得陆嘉时跟梁以霜恋爱三年期间的短寸难看得要死。
最后回复任雪静一句,林莞懿不忘理智摘清自己:“你说话注意点,谁和你一起破坏他们让他们分手了?今后不要说这种话。”
随后连任雪静秒回过来的询问也不看,清空了聊天记录,她差点没忍住想要摔手机。
当年都在校学生会的时候,林莞懿因为到苏州做了一年的交换生,在学生会的职务保留,就认识了刚进自己部门的任雪静。
任雪静其人有些愚钝,但因为一副天然无害的面庞,大部分学长学姐或是老师对她的初始印象都还可以,只有林莞懿知道她有时候讲话很没情商,不一定什么时候就丢下一颗雷导致场面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