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我们不走丢+番外(250)
他知道他往自己身上揽了一个大麻烦,可是如果时间退回到一个小时以前,他也还是会选择这么做。
李望中这种人,是于小山一辈子也成为不了的人,他能做的事儿,不仅于小山做不了,怕是全世界也没有几个人能做得出来。
这人绝不该被粗暴对待,更不应该成为女神国的私有物品,而更关键的是,李望中是华人。哪怕能有万分之一的机会能让这个人为祖国所用,促成这万分之一机会的人都是万古长存的民族英雄。
于小山本人不属于沽名钓誉的那种人,他从小到大基本不在乎别人的目光,是羡慕、是嫉妒、是嫌弃、是厌恶、是同情都随意。
他始终没学会该怎样活在别人的眼睛里。时间长了,过了兴趣的保质期,再提起来他们自己都感觉没劲了,多猛烈的暴风雨之后也会是雨过天晴。
可是做不成英雄,也不能做个罪人,把李望中拱手让出,从哪个角度来说自己都会是个罪人。
于小山是做这门生意的,他太知道芯片的研发对于现在的国家来说有多么的重要。可拥有高端芯片的组成三要素的国家,都太强势了,对这东西的渴求每个国家都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
有时候,战场并不意味着轰隆隆的炮火硝烟,也不全是流血牺牲,单就科技来说,足可以定一个国家的生死。
无论如何,李望中这个人都不会毁在自己手上,于小山深呼了一口气,打定主意往外室走去。失败了也要去尝试,尽一切努力也要护这人周全!
于小山拎着伏特加走到外室,宋暮新正悠闲地坐在于小山的老板椅上自己沏茶喝,旁边两个黑西装的高个子垂手站在他身后,低着头跟他妈默哀似的。
“于老板真是好兴致啊,一个人从星光闪耀,皓月当空到黎明破晓,天边微光,从茶到酒,独饮独酌。并且还夜不闭户,真当这女神国是路不拾遗的完美世界呢?”
宋暮新靠在老板椅上,右腿压在左腿上,鞋尖微微翘起,越发显得慵懒而居高临下。
“宋老板才是好兴致,但宋老板的兴致跟茶酒无关,单单喜欢偷窥。估计是彻夜无眠守在我店铺门口,偏等着联邦调查局的出去,掐着点儿进来,都他妈的打量我是傻子。”
旁边那俩默哀的登时掏出枪来指着于小山,于小山瞪了这俩货一眼,冲着宋暮新道:“别跟我整这些没用的,我平生最讨厌别人拿枪指着我。”
宋暮新笑着挥了挥手,那两人又回到默哀的姿势。
其实宋暮新内心非常惊讶,因为他的确盯了一宿,也的确亲眼看见那四个人进去又出来,但是他以为,于小山怎么也会遮掩下来,却万万没想到第一句话就被挑明了说。
这种特别直白的开门见山,不是聪明绝顶就是愚蠢至极,于小山明显不属于后者。
宋暮新端起茶杯扇了扇茶的香气,然后轻轻地抿了一口,点点头,不紧不慢地问道:“哦?原来于老板大开方便之门,不是为了迎接宋某,听上去于老板刚才受委屈了?”
“从前没听说亚青社的老爷子说话这么磨磨唧唧,跟个娘们似的。”于小山坐在了宋暮新对面的椅子上不屑地顶道。
后面两个默哀的货又要掏枪,于小山指着他俩说:“把你们那个破玩意收起来,今天你们老大的目的不是为了崩了我,拿起来放下拿起来放下你俩不嫌累得慌?”
宋暮新再是老成持重也禁不住莞尔笑了一下:“你们两个上外面去。”俩货应声去了外面,茶楼门口一左一右,也是省了钟馗的年画了。
“既然于老板这么爽快,那我也就不兜圈子了,李望中在哪,交给我吧。”
于小山喝了一口酒,又点了一根烟说:“我知道这货是谁,就算我不知道,刚才的那几个来了我也该知道了。可是问题是,我连他的毛都没见过一根,你们为什么管我要人?”
宋暮新的右边嘴角略微勾起,眼神深邃地盯着于小山。于小山忽然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孟串儿曾经跟他讲过一个童年趣事。
小时候的孟串儿胆子特别大,每次做错了事情,老爷子总是让她看着他的眼睛回答问题,老警察的眼睛想也能想得到有多锐气逼人,足可以盯到人发慌。
可是小孟串儿在玩类似的心理游戏的时候却从来没有输过,她永远不会躲避对面直视过来的目光,她会勇敢地盯回去,直到对方把目光收走。
最近想这个丫头的时间实在是太多了,任何不合时宜的时候都会蹦出来这个影子。于小山定了定心神,气定神闲地直视宋暮新。
第144章 揭秘宋暮新的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