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十级孤独女孩(131)
突然,他在出站的人流看到了熟悉的身影,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生,留着齐肩的头发,身材纤细,穿着蓝色宽松毛衣和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白布鞋,打扮十分清爽简单,看着很显小,说她是高中生也不会有人怀疑,但又像是一位饱读诗书的才女,知性温柔,腹有诗书气自华,这让她的气质自相矛盾,在人群中显得与众不同,引人注意。
他嘴唇一勾,招了招手喊道:“欢程,这里。”
许欢程顺着声音望去,有些惊讶,随即唇角轻扬,走了过去。
问道:“师兄,你怎么亲自来了?”她和陶思则是在美国读研认识的,他们两个刚好在同一所大学,陶思则比她高一级,她习惯了叫他师兄。
刚去美国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很多方面都不习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陶思则,两人同在异国他乡,有着共同的话题,很聊得来。
陶思则说他不习惯美国的饮食,来到这里都瘦了好几斤,特别怀念中国各式各样丰富的美食,她向陶思则打听美国哪里可以找兼职做,陶思则了解她的情况后,问她会不会煮菜,她说会一点,陶思则听了后兴奋说道他本人现在就要招一个会做中国菜的妹子,报酬丰厚,于是陶思则包了她在美国的吃住问题,两个人成为了室友,而她则负责打扫卫生做菜。
两个人成了很好的朋友,陶思则比她早一年回国,还帮她交了最后一年的房租费。
她对于这个师兄一直心怀尊重与感激,他们像是朋友也像是兄妹。
“想你了啊,一听到你快要回来了,就天天盼星星盼月亮的,来,看看我家的欢程有没有变得更加的漂亮。”陶思则摸着下巴仔细的打量着许欢程,越看越满意,不时的点点头。
以他的家世和长相,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跟她们相比,许欢程的样貌算是一般,但她胜在气质干净清冷,像一湾清澈的小溪,又像一株散发着冷香的兰草,虽不令人初见惊艳,但值得细品琢磨。
他第一次见她时,就觉得她很真实,对她印象很好,眸子里面干干净净的,没有一点野心和心机,让人有一种想要去保护怜惜她的冲动,后来相处的两年中,又发现她更多的优点,她脾气好,会做饭,勤快,学习刻苦用功,不像年轻女生那样爱美,没有一点现代人的浮躁与虚伪。
她也不像表面那样柔弱、需要别人保护,反而坚强的令人佩服,她从来都是清醒而冷静的,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从来不迷茫,从来不说想家,也从来不喝酒放纵,总是很认真的去做每一件事,学习、看书、做饭、搞卫生,并且样样都做得极好。
这样的女生谁不喜欢啊,要不是知道她心里有人的话,他一定会追她的。既然自己太晚认识她了,那就当她的哥哥,一直保护她也行啊,毕竟人的一生中遇到一个真心的朋友不容易,尤其以他的身份更加的难。
许欢程无情的泼了他一盆水,略带嫌弃的说:“师兄,少那么肉麻,别用这种撩妹的语气和我说话,也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瘆得慌啊。”
陶思则不说话时一表人才,正正经经的,一说话就变成斯文败类了,花心浪荡,两年来她已经无比了解他了,他热衷于撩拨女生,一见到漂亮的女生就要过去搭讪,一撩一个准,交过的女生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各个国家各种肤色的都有,没有人比他更逍遥快活了。
他虽然在感情上很爱玩,但对朋友很好很仗义,交友交心,不会看不起人,也算是一个人品性格都不错的富二代了。
“欢程,你也太不解风情了吧,多少女的希望我跟她说这些话,用这样的眼神看她,怎么到了你这里就变成了被猥琐男骚扰一样,好歹我也长得仪表堂堂、风度翩翩啊。”陶思则不满道。他很爱逗许欢程玩,面对自己的挑逗,她总是一副你这个幼稚鬼,能不能成熟点的样子,没有半点的娇羞,明明她比自己还小两岁,可能经历的事情太多了,心态和想法都比自己成熟多了。
“知道了,知道了,在你脑门上写着,我们快点走吧,我可不想陪着你在这里招蜂引蝶的。”她已经注意到很多小女生一步三回头的往这边看了,为了不造成交通拥堵,她还是快点把这朵“人间富贵花”带走吧。
“那好吧,我已经在我家的公司给你安排好职位了,你什么时候去上班都行,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好房子,先住下来,然后我带你去熟悉一下h市。”陶思则帮她提着行李,一边说着,一边往外走。
“嗯,麻烦师兄了。”
“说什么傻话啊你,”陶思则轻轻敲了她的头以示警告,“且不论我们是不是好朋友,就凭你一个q大学霸,美国名牌大学留学归来的研究生,多少公司抢着要啊,你能来我那里是给我面子,我还要谢谢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