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完就后悔(6)
如果有一天繁华落尽,回归本我,这些人还会站在这里喊他的名字吗?
沈莫开始在自己的新书上面签字,每签完一本便会抬头对人颔首微笑。
小姑娘对上沈莫的笑容,害羞的掐着同伴的手啊啊啊的喊个不停。
初夏的天已经很热了,昨日下的那场雨并没有降下多少温度,今日又热了几度,大厅内虽然开着空调,但许是人太多,空气有些凝滞,多了些闷躁。
沈莫白皙的指尖攀上领口解了一颗扣子,引起室内一阵小小的骚动。
一本书签完,另一本书放到了自己面前的桌上,收回的手骨节分明,食指上还带着一只黑白相间的戒指。
是男人的手。
虽然喜欢沈莫的都是女孩子,但男粉并非没有,当然也有陪着女朋友来的。
只略扫了一眼,那只手已经收了回去。
沈莫视线落在眼前的书上时,有一刹的怔然,今天是他的新书签售会,来的人带的都是他的新书,而现在摆在他面前的这本是他当初用沈莫的名字出的第一本书——《浮华》。
这本小说是当时沈莫的签约之作,并没有掀起多大的水花,他今天的粉丝很多人并不知道这本小说。
而这本书一看就是很多年前的了,书页泛黄,书角处的破损被人用透明胶细细粘贴,看样子是看过很多遍而且极其爱惜。
沈莫难得生了些好奇之心,抬眸看过去。
黑衣黑裤,有些眼熟……
再往上,黑色口罩遮住了下半部分脸,黑色帽子和墨镜遮住了上半部分脸。
……
沈莫手里握着的钢笔在桌上轻轻敲击了两下,很好,是那个约免费炮的智障玩意儿。
男粉的出现也让在场的女孩子好奇,都看了过来,毕竟是稀有男粉,难得一见。
沈莫没多言,像对普通粉丝一样对他笑了笑,然后翻开书皮打算给他签名。
书页上龙飞凤舞两个大字:沈莫。
潦草程度可以想象写这两个字的人有多敷衍。
沈莫的手顿住了,眉头微蹙,心口陡然跳了一下。
书上的字是他的,即便潦草,沈莫也认得出来这是自己的字。
但是这么多年以来他从来没有签过任何一本《浮华》的小说,毕竟当年一共也没出版几本。
不。
他也签过一本。
是他自己的那一本。
“来,给爷签个名。”少年将书甩到桌上,不知去哪儿混了半天的人满头大汗,气喘吁吁,靠在桌上拽的二五八万。
“滚。”沈莫送了他一个字。
后来,为什么签了?
小屁孩用腊肠蒸了一锅糊了半边的米饭,饿到极致的沈莫签了字,换了一碗米饭外加一个荷包蛋。
那是沈莫第一次在自己的书上签名,那小屁孩说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因为他这辈子都不可能火起来。
他当时为什么没把这个白吃白住还间歇性抽疯的小屁孩赶出去?
现在想想,沈莫觉得自己真是个大好人。
不过一晃神的功夫,修长的手撑在了沈莫面前的桌子上,有人俯身,那股子浅淡的香味再次窜入鼻息之间。
沈莫缓缓抬头,面上不显,心却漏跳了一下,他好像记起来自己从什么地方闻到过这个香味了。
面前的人当着他的面摘了帽子和墨镜,额前几缕黑发随意散落,黑色的眼睛半眯着,眼尾微扬,带着些得意地挑衅。
这双眼睛……
*
“哥哥,看我眼睛,是不是贼好看?”
“不看。”
“看一眼。”
“滚开。”
“看一眼,就看一眼。”
……
*
沈莫将钢笔扔在了桌上,五年不见,他忘了这小屁孩的恶劣,刚才在电梯里是故意整他呢。
那人一扬手将脸上的黑色口罩摘了,对着他勾起唇角,语气微妙,“哥哥,还记得我吗?”
沈莫对上那双挑衅的眼睛,觉得周身突然被一股无力感所充斥,泛起了头疼。
周围突然响起了剧烈的尖叫声。
“谢恒,是谢恒。”
“啊啊啊啊,是谢恒啊,真的是他……”
“谢恒,谢恒啊……”
……
沈莫双手环胸靠在桌前看着台上手持他的新书正在宣传的人。
谢恒,男,二十三岁,以唱跳歌手身份在国外出道,因其俊朗的外表、扎实的舞蹈功底和独特的嗓音红遍某国,于半年前开始回国发展,一回国便吸引无数粉丝,成了新晋流量偶像。
这些都是在网上可以搜得到,大家都知道的信息。
但是还有一点儿是旁人不知道的。
谢恒,是沈莫二十四岁那年睡过一次的男人。
不,应该说是沈莫睡过的少年。
那年,谢恒才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