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首(3)
犹记那日荒漠中她穿着大红色的衣裙,半透明的薄纱遮住了一半的面容,青丝长发随风扬起,艳的惊人。
那一瞬间浑身像触电般感到酥麻,每一滴血液都在膨胀发烫,一眼就可以镌刻在脑海里,任凭狂风卷席的黄沙也不可淹没。
苏正耀那蹄子携款潜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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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大漠的第七天,朝华终于认清了一个事实。
苏正耀那蹄子携款潜逃了。
这让朝华很气愤。
想当年他们一起玩耍,高兴的时候朝华喜欢揍他,不高兴的时候也喜欢揍他,没事儿的时候喜欢跟他聊聊天,找个理由再揍他。
如此深厚的情谊他说忘就忘,委实太没良心了。
八哥这些日子看遍了大漠风光,跟着朝华过着有了上顿没下顿的贫下中农的生活,心中抑郁许久,终于两个爪子一蹬,病倒了。
这一病便又是五日时光。
朝华耐不住性子了,托前去平绛城的货郎把八哥和沙漠蜜给历肃带回去,一个人踏上了寻找苏正耀的漫漫征程。
苏正耀是朝华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人。
朝华爹娘过世的早,从小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其中苏家的饭她吃的最多。
苏正耀的娘亲是个很有远见的妇人,她常常对朝华说:“朝华长的这么漂亮,将来嫁给旁人委实可惜,不如嫁给正耀好不好?如此才叫郎才女貌。”
外面苏正耀的爹提着棍子正教训着苏正耀,怒斥他小小年纪就敢明目张胆地掀别家小姑娘的裙子,扬言要打断他的腿。
从那时候朝华就有了两件心事。
一是怕那苏正耀真娶了自己。
二是怕那苏正耀因为掀姑娘的裙子被他爹打断了腿,然后再娶了自己。
这两件事对于朝华而言都是一样的,结果要么是成亲后的朝华打死苏正耀成为丧偶一员,要么就是把他打个半死,逼迫他写休书让自己恢复单身。
就这个问题,朝华还格外认真地同苏正耀进行了友好的探讨。
他当时拍着胸脯一脸傲娇:“安雀焉知鸿鹄之志哉,老子是钟情于山水的人,岂是你等小小女子就能束缚得住的?”
朝华觉得他在贬低了自己的同时也玷污了鸿鹄,然后她就告诉苏正耀他爹,苏正耀掀自己裙子了。
那苏正耀嗷嗷哭嚎着叫自己姑奶奶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往事真的是愉快啊。
然而往事留不住,人是会变的。就像苏正耀那蹄子,如今都敢携款潜逃了。
其实寄存他那里的银子不是什么大数目,但那是血汗钱。
那时自己遭到村子里各家各户的照顾,但朝华自诩是个骄傲的人,有手有脚没理由白吃白喝。于是机智如她干起了打劫的生意。
大漠人烟稀少,物质贫乏,可却是来往商贩运送货物的必经之处,而且大多还都是官宦人家和朝廷官员之间的贸易。
这些贪官污吏照苏正耀的话来说就是,没一个好鸟儿。所以朝华劫的理直气壮。
然而江湖不是那么好混的,漫天的仇杀也纷踏而来。
大漠虽然一望无际,可要是真想找一个人也不是那么容易。被追杀的日子里朝华住在一个小窑洞里,每日三餐苏正耀准时送来,时常还会带着点儿夜宵跟朝华一起看月亮,日子还算逍遥,只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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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朝华到达了距离大漠最近的县城,她想要对苏正耀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并且浏览浏览山水风光。
却没想到风光没浏览到,苏正耀的寻找也压根儿用不着费心思。
“朝小匪!”
“小匪小匪你咋来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苏正耀穿越人山人海一脸兴奋地冲到了朝华的跟前,激动地说:“朝小匪你可想死我了!”
朝华默了默。
“我不想你。”
“瞧瞧,两年没见嘴还那么硬,为兄抱抱。”男人说罢伸出手就想去抱朝华,朝华双眼一瞪嘴巴就张了起来。
朝华喜欢咬人,这件事情只有苏正耀知道。
“哟,牙口不错,牙都长全乎了。”
男人十分识时务地放下了双手呲牙冲着朝华笑。
朝华懒得同他计较,伸出手直奔主题:“我银子呢?”
男子神色一顿,一双眼睛滴溜乱转了一会儿道:“小匪我听人说你跟一个王爷走了。”
一丝不详的预感浮现在脑海,朝华追问:“你不会是把我银子都花光了吧?”
“小匪你这些日子过的好不好,你都不知道我天天为你担惊受怕。”
朝华木着一张脸威胁:“苏正耀你再跟我说那些有的没的我就揍你。”
男子眼神有些躲闪,熬到最后终究抬眼望天:“在你的心里头银子比天都大,我在你心里头估计就占这么点儿位置。”他一边说着一边用大拇指的指尖按着中指的指肚,比划出小小的距离说:“撑死就是这么大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