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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华(1060)

金贵用力咬下扔进嘴里的米果,从茶博士手里新换了茶叶的一壶茶,一边往外走,一边抿着壶嘴啜了几口,下了楼,将壶和一小块银子一起拍在柜台上,脚步不停径直往外。

门口的茶楼小厮急忙冲上前,替他推开门。

金贵摸出块比刚才还略大一些的小银块,拍到小厮手里,“爷今儿高兴,赏你了!”

在小厮一迭连声的谢赏声,上马直奔他们那间小院回去。

金贵冲进院门,郭胜正和富贵对面坐在廊下吃早饭,富贵迎着直冲进来金贵,一脸嫌弃,“瞧你这样子,怎么着,捡着金元宝了?”

“老大,真让你说中了!”金贵根本不理会富贵的嘲笑,顾自拖了把椅子过来,坐到两人之间,顺手拿了笼汤包放到自己面前,捏起一个扔进嘴里。

刚才没觉得,这会儿看到这满桌子的小吃点心,他才想起来,他这早饭根本没吃好!

“说说。”郭胜一边响亮的吸着碗胡辣汤,一边示意金贵。

“嗯,”金贵伸脖子咽了汤包。“昨天半夜闹起来的,今天天刚蒙蒙亮,那妮子就哭哭啼啼往娘家跑,娘的,实在太早了,我只好让人把她绊了一会儿,卯正两刻进的界北巷,卯正三刻,就出来了一个长随,直奔东华门进去了。辰正三刻,就看到那个曹善了,走的真叫快,是个利落人,进界北巷了。”

金贵这差使,富贵不知道,听的不停的眨着眼,等听金贵说到曹善两个字,两根眉毛飞起又落下,金贵这差使和他手里的差使,是一个差使。

“老大,这是要干大事吧?老大,这回,无论如何,你不能再把我落下。”金贵看着郭胜,一脸郑重。

郭胜斜瞥着他,“落不落下,得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你先说说,就刚刚这事儿。”

金贵先嘿嘿笑了几声,“我又不是真傻。那个曹善,是个厉害人儿,那天领差使时,我问过老大,曹善是干什么的,老大您说了,这曹善,就是下一个崔太监,那崔太监是干什么的?我知道啊!

老大做事,最喜欢先把人家手脚全打没了,再慢慢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老大,这桩大事,你千万不能把我落下,千载难逢啊老大。”

金贵激动的直拍大腿。

“别拍了,瞧瞧,瞧瞧,灰全落上来了。”富贵连手带筷子乱挥,把根本看不见的灰,往金贵身上挥回去。“你不是真傻,你是实傻,老大都没瞒着你,还能落下你?当初我就跟老大说,这货太傻,不能要,老大非说你粗中有细,明明是瞎猫碰到了死耗子。”

“说正事,”

郭胜脸上带着笑容,曹善回去的比他预想的要急要快,这极好,这一头又多了几分把握。

金贵急忙坐正,富贵也不乱挥了,端起碗小米粥,看着郭胜。

“曹善这一头,极其要紧,金贵你先跟富贵说说,这事得统总到富贵手里。”郭胜吩咐金贵。

金贵应了,“是这么回事,这些是老大说的。这个曹善是个狠角儿,七八岁的时候,几句口角,捅死了人,从家乡逃出去,当了兵,五年后,被到军中挑人的内侍卫挑中,带回来练了几年功,又放到军中,五年后回来,补进内侍卫,隔年,娶了媳妇吴氏。

曹善头一趟被内侍卫带回练功的时候,就认识了吴氏,吴家家境殷实,吴氏比他大一岁,为了等他,闹的很厉害,差点剪头发做了姑子,两人从成了亲到现在,情份极好。

十来年前吧,曹善自己把自己阉了。”

富贵一口小米粥差点喝呛了,看向郭胜,“这是准备让他接手内侍卫?”

“嗯,”郭胜点头,解释道:“内侍卫中,阉人和不阉的人,一半一半,不过,统领内侍卫的,要时刻随侍在皇上身边,必须是阉人。曹善没家没室,乡族血脉,几十年前一场灾荒中,早就死绝了,他虽说成了亲,妻族沾亲带故都是市井小民,没一个出色的,又只有一个女儿,长相资质都极平平,只要阉了自己,就算是处处合适。”

“曹善这个女儿,资质长相平平是极平平,可性子争强好胜,半点不让人,十六岁就哭着闹着非要嫁了,小女婿是自己看中的,和小女婿青梅竹马,可小女婿的竹马不只一个,还有个小竹马,没争小女婿前,和曹娘子好的蜜里调油,这两个小丫头,哪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小女婿被曹娘子争走,这个小竹马就一定要找个比小女婿好的,挑到现在……”

“这曹娘子今年多大了?”富贵忍不住问道。

“十七。”金贵撇着嘴。

富贵猛吸了口小米粥,老大竟然说这姑娘资质平平,这哪是平平,这是深陷进去的大坑啊,老大如今说话可真是厚道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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