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那家公司工作一年半后,也就是我28岁那年春天,
在积欠所有员工三个月薪水的窘况下,老闆跑掉了。
筱惠安慰我钱再赚就有,千万不要气馁丧志。
这道理我懂,虽然三个月将近11万块的薪水对我而言不是笔小数目。
我真正担心的是,景气实在不好、工作真的难找。
如果没有稳定的工作,我很难承诺给筱惠美好的未来。
我很用心找了两个礼拜,新工作仍然没有着落。
后来经由以前研究所学长介绍,我进了某间大学当研究助理。
这工作不算稳定,但起码有薪水,而且我决定报考公务人员高考二级,在学校当研究助理比较容易抽空唸书。
收入比以前的薪水少,而每个月最大的支出——房租却要涨了。
我告诉筱惠我想搬家,租一个便宜点的地方。
「不如我们住在一起吧。」筱惠说,「可以省一份房租,减少支出。」
『这样好吗?』
「我们得多存点钱才能结婚,不是吗?」
『话是这样说没错。』我有些迟疑,『可是……』
「喂。」她睁大眼睛,「你会娶我吧?」
『那是当然。』
「那麽就住一起吧。」她笑了。
我们找了一间在老公寓顶楼的房间,十坪左右。
顶楼只盖了这房间,其馀三分之二的空地种了些花草。
房东住楼下,原本这房间是给他儿子用的,但儿子现在已出国唸书。
房东人看来不错,房租也比市价便宜,我和筱惠便租了下来。
我们很喜欢这个空旷的阳台,于是摆了张桌子和两个椅子,晚上常在阳台上泡茶聊天、看看夜景。
从某个角度来说,这裡像是只属于我和筱惠的世外桃源。
可惜好景不常,搬进这裡两个多月后,家裡就遭小偷。
家裡没放多少现金,值钱的东西也很少,因此损失并不大。
除了现金外,大概丢了电视、电脑、印表机,和一些小饰品。
我只觉得愤怒和无奈,但筱惠却吓哭了。
『别怕。』我拍拍她的背,『我在这。』
「但你常常很晚才回家,我一个人会怕。」
我不知道该说什麽,即使再搬家,小偷还是会继续存在。
「不如我们养条狗吧?」筱惠说。
『养狗?』
「嗯。」她点点头,「狗会看家,小偷就不会来了。」
『不行。』我摇摇头,『我反对。』
「为什麽反对?」她说,「你讨厌狗吗?」
『总之我坚决反对养狗。』
筱惠满脸疑惑看着我。认识好几年了,我猜想她认为已足够瞭解我。
在她的认知裡,我应该是不讨厌狗才对。
我突然这麽反对养狗,也难怪她会觉得惊讶。
其实我不讨厌狗、也不怕狗,相反的,我非常喜欢狗。
这种喜欢,恐怕比一般喜欢狗的人还喜欢。
我反对养狗的原因,只是单纯不想再养狗而已。
米克(2)
在我上幼稚园时,家裡养了一条黄褐色短毛狗,我们叫牠小黄。
小黄其实是我爸养的,据说他希望让家裡三个小孩接触狗、爱护狗。
他说爱护狗的人会比较善良,也会从狗身上学会忠诚、尽责等特质。
我不晓得我是否已具备这些特质?
我只知道小黄的存在让我很开心。
我常偷偷把小黄抱上床一起睡,也常把便当中的肉块留给小黄吃。
妈妈发现后总是一顿骂,既骂我,也骂小黄。
但后来最疼小黄的人,反而是妈妈。
每天早上小黄会跟在妈妈的脚踏车后,陪她到菜市场。
然后小黄会在菜市场入口安静等待,妈妈买完菜后小黄再陪她回家。
「小黄好乖。」妈妈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摸摸小黄的头。
有次小黄鑽进牆角瓦斯桶旁,把困扰妈妈很久的那隻大老鼠咬死。
「谁说狗拿耗子叫多管閒事?」妈妈笑了,「小黄乖,干得好。」
唸小学时,放学后走到离家门口还有十步,
小黄总是突然从家裡冲出来扑到我身上,然后我抱着牠,又叫又跳。
那是我一天当中笑得最开怀的时候。
唸国中时,我养成快到家门口便蹑手蹑脚的习惯,
没想到小黄也养成躲在门后的习惯,我一进家门牠又是一个飞扑。
有天小黄突然失踪了,那时我刚升上高三,小黄已经12岁。
小黄不可能走失,更不可能会有人将牠这种老狗抱走。
但我们全家人足足找了三天,却怎麽找都找不到小黄。
三天后爸爸才从房子的地板下抱出小黄的尸体。
那时我们住的是老旧的和式房子,一楼地板比地面高约60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