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不是天才,我想我大概是个怪胎。
我不知道要将心放在这个疯狂世
界的哪个角落
2012年春天的雨水比以往任何一年都要充沛,很多城市已经两个月不见阳光,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发泄抑郁的文字,潮湿的春天激荡着寂寞的回声。
是的,这个春天,没有快乐的人。在这样压抑低沉的大环境里,社会学专家、心理学专家给大家的药方仍然是过去那一套,要大家尽量多参加团体活动,多跟人待在一起,减少独处的时间,让自己融入集体中去,这样有助于缓解郁闷的心情。
我没有听专家的话,在闹市中突然流下眼泪那一刻,我知道任何药方都不可能治愈我的孤独。
我们的美梦,重来已无用
如果十年后我还活着,回想起2012年的春天,也许会是一种很超然的心情。
但十年前的这个春天,我不太好,可以说,很不好。两个多月的阴雨天气过后,周末里,终于见晴了,我被一群整天没事就操心国家大事的朋友强硬地拖出去爬岳麓山。我涂着大红色的唇膏,穿着同色的毛衣,涂着同色的指甲油,整个人像是从三流时尚杂志中走出来的模特,路上的人都多看我一眼,我也知道自己有多突兀。
那天晚上,李志的巡演终于到了长沙站,场地被主办方临时换到了八十年代跳迪斯科的某舞厅,估计95后的小孩子都没见过那种地方,顶上有个球状的镭射灯,舞池周围陈列着年久的红色灯芯绒沙发供客人休息。从进场开始,我便有些失望,但仍然凭着对李志的音乐的喜爱,拼了命地往前挤,终于给我挤到了第三排。站在我后面的两个男生都很小,其中那个举着单反的一个劲地问我,你哪个学校的啊?是不是学表演的?我笑得很豪放,告诉他,我是曲艺团的。
从第一首歌的《欠揍》开始,人群就像集体打了兴奋剂一样,我生平头一次知道原来听民谣歌手的专场竟然也可以玩Pogo!闭塞,闷热,拥挤,还有直冲脑门儿的汗臭味,差点儿要了我的命,第一首歌还没唱完,我就已经坐到了我之前描述过的沙发上。
我不知道如何措辞才能委婉地表达我的失望。过去,我一直为没能够看一次李志的专场而感到遗憾,当年他籍籍无名时,我沉迷于声色犬马,等我补上民谣这一课之后,拜文艺青年们所赐,他已经红遍大江南北。
就如同我怎么都没料到,仅仅长沙这个城市就卖出去五百多张票。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喜欢他的音乐或者文字,你一定会有一种很奇怪的心理,那就是,你希望他不要太红。不要红到尽人皆知,不要红到街知巷闻,不要人人都会唱他唱的歌,不要红到人人都看过他写的书、他写的博客。你希望越少人知道他越好,越小众越好,你恶毒地希望他永远怀才不遇,永远是属于你一个人的秘密。这种感情,大概就是扭曲的粉丝的爱吧。
那天晚上,我坐在沙发上,一边抽烟一边跟身边的闺密说,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年纪大了,看到这样嘈杂的场面,只觉得吵,很不喜欢。
我想要的是一个人一把吉他,安安静静地唱歌。
两三年前他在长沙的演出,台下只有稀稀拉拉的几十个人,他朋友在门口卖T恤筹款给他做专辑。
我可以想象那一定是很清苦的生活,但作为歌迷,我更喜欢那个时候的他。
然而人总是要长大的,长大是一个把棱角一点一点磨去的过程,如同已逝的史铁生所说,人不是一下子死掉的,而是先这里一点,而后那里一点,慢慢地死掉的。
散场出来,已是深夜,我沿着静谧的街道走了很久很久,脑袋里反刍着几句歌词。
其实你我这美梦,气数早已尽,重来亦是无用。情愿百世都赞颂,最美的落红,曾为君栽种。
只堪自愉悦,不堪持赠君
—《我亦飘零久》那些没有被出版的部分
写这篇专栏的时候,惜非已经把新书的内页排版发给我看了。光标从上往下划,一篇篇文字,一帧帧图像,过去的故事和照片,终于要以文本的形式集结成书呈现出来了。
一本书的内容是十几万字,事实上,如果把经历的所有细节、我所有的感触和感悟全部写出来,十几万字是远远不够的。当初在挑选的时候,我们删去了一些较为平淡无奇的篇章,后来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一些较为敏感的部分也只好遗憾地省略掉。
但我接受这些,两年前我就在杂志的专栏上写过这句话:并非所有的伤痛都需要呐喊,也并非所有的遗憾都需要填满。
收获与丧失,荣耀与落败,皆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