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月点头:“好。只要小蕊姐有需要,可以提前跟我说一声,我安排时间。”
“我知道,平时肯定都被小旭订去了对不对?”宋小蕊笑得有些暧昧。
赵明月抿嘴笑:“一般我们不出去玩的话,就是在一起学习。”
“好,有空我来找你俩,让小旭给我们做保镖。车来了,我走了啊。明月你回去吧,再见!”宋小蕊轻轻一跃,跳上了公交车,回过头来朝赵明月挥手。
赵明月挥着手:“小蕊姐再见,路上小心!”
高东方坐在书桌前看书,看见赵明月回来:“你朋友走了?”
赵明月放下书包,点头:“嗯。”
“是不是跟上回来找你的那个女的有关?”高东方问。
赵明月看着高东方,走过去搂住她的脖子:“谢谢二姐关心我。也是跟那件事有关啦,今天来的这个姐姐是沈旭跃亲戚家的孩子,上次我不是在北海公园救人吗,后来换的就是她的衣服。那个女的去她那儿打听我的消息,她觉得给我带来麻烦了,便跑来跟我赔罪来了。”
高东方恍然大悟地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明白了。”她又想问点什么,但是觉得太八卦,于是便止住了话头。
赵明月等了一个多星期,才终于等来了三哥的信。她迫不及待地打开信一看,信上的字迹非常潦糙,可见写信人情绪之激动。赵明朗说,他已经得知了这个消息,他收到了于有芬的分手信,她的信很简单,就说她对不起他,她要结婚了,让他另外再找好姑娘。赵明朗说,他根本就不知道于有芬为什么突然嫁人了,他根本就没想过要分手,而且去上大学之前,他们还说好了,等他大学毕业分配了工作就结婚,于有芬也答应了。但是前后不到两个月,于有芬就要嫁给别人了。
赵明朗觉得难以置信,但这是个事实。他请了假回去找于有芬,于有芬已经在准备做新嫁娘了,那家人给的彩礼很丰厚,于有芬自己也很满意。
赵明月觉得这其中一定有隐情,但到底是怎么回事,她也不知道。
过了两天,她又接到了于有芬的信。于有芬的信不长,她是这么说的:“妹妹,我知道你关心我,非常感谢。对不起,我不能做你的嫂子了,我对不起你三哥。如果不嫌弃,以后我们还是做姐妹吧。我也不知道事情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样,等我明白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快要变成别人的妻子了,但是这个人,却不是我一直想嫁的那个人,而我还得非嫁不可。这大概就是命吧,我的命一向很苦,希望这一次不会走向更苦的深渊。妹妹,请祝福我吧。你一定要永远幸福!”
这是一封充满了隐情和苦涩的信,很明显,于有芬心有不甘。但是为什么不改变呢,还非嫁不可,一定是成家胁迫了于有芬,她为什么不反抗?赵明月纵使满腔愤恨和正义,也终究鞭长莫及,无能为力。
第51章商机
别人的生活始终是别人,赵明月也深知自己不是救世主,烦恼过后,一切还得继续。她只能默默地祝福于有芬能够幸福,也希望三哥能够走出这段情伤,以后找个更合适的伴侣吧。
北京的春天特别短暂,仿佛一眨眼间它就过去了。进入五月,北京的夏天就初见端倪了,人们都换上了轻薄的衣裳。不少人来上大学之前,就在家里做好了的确良衬衫。的确良是一种涤纶和棉布合成的布料,透气性好,并不怎么好,但是比起棉布来说,它不起皱、轻薄,尤其是经久耐用,是七八十年代最受欢迎的布料。而且的确良色彩丰富,漂亮,为沉闷的年代妆点出一道亮丽的风景。
也有人自己做衣服的。最先引领大家做衣服的是赵明月,起因是沈旭跃给赵明月送了一套衣服,是的确良面料的,衣服是鹅黄的,裙子是白地小碎花的,非常漂亮。赵明月拿着衣服,欣喜地问沈旭跃:“你怎么想起来给我买衣服?”
沈旭跃说:“你忘啦,上次方姨不是给了我一些布票,我看天气热了,就想着给你买块布料做件衣裳,做的时候,发现有不少女同志在那做裙子,我觉得你穿裙子肯定好看,就给你也做了一条裙子。你喜欢吗?”
赵明月欢喜得合不拢嘴,沈旭跃简直是太温柔体贴了:“喜欢,真漂亮。”
沈旭跃说:“下次穿给我看看。”
赵明月点头:“嗯,好。”
赵明月将裙子带回宿舍,大家都知道沈旭跃给她送了条裙子,嚷嚷着让她换来给大家看。赵明月就换上了,一群女生流露出惊艳的神色:“太漂亮啦,明月,像个仙女一样。”赵明月不算很高,1米65,但是身材匀称,丰胸细腰,臀部挺翘,裤子因为常年穿长裤而显得格外白皙,小腿匀称修长,简直就如白玉一样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