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阵笑,目光转到秦啸身上,秦啸立马挑眉,“别看我,要我负责整个流程的监管还差不多,要是当司仪,不如杀了我。”
邹逸眼珠子一转,想起了一个人,“要不候肃吧,上次七哥结婚不就是候肃当的吗?”
“还好意思说,五哥的婚礼候肃当那个司仪有多不合适,好在五哥和五嫂不在意,要不然早治你的罪。”
一提这事邹逸瞬间瘪了,当初就是他起的哄,让候肃去当司仪,虽然婚礼上候肃充当的司仪让大家捧腹大笑,但严格说来笑点多,却不是一个完美的婚礼。
五哥去了,现在大哥办婚礼,怎么着也要办得风光之极,候肃当司仪的点子是不能再要了。
听了秦啸的话,钟未昔尽管没有亲眼看到过午征和蓝灿的婚礼,倒也能想象得出来。
“我很小的时候就认识候肃了,我还记得当时他和曜哥哥一起欺负我来着,让候肃当司仪一来可以报仇,二来可以增加笑料,一举多得啊。”
钟未昔说完,大家都听得出来是在替老八说话,邹逸那个感动啊,“大嫂,还是你疼我啊,瞧瞧我这几个哥哥……”
秦啸给了邹逸一个爆炒栗子,“少拍马屁!多动脑筋给大哥的婚礼想些有创意的点子。”
一阵笑闹后,一直沉默的庄迟加入他们,“大哥,具体日子订了吗?”
“还没有。”黑司曜一听到订日子,目光自然看向钟未昔,柔声问,“昔昔,你喜欢哪一天咱们就选哪一天。”
钟未昔这些不讲究,傻傻地笑,“我啊,听你的,你做主。”
“瞧瞧,瞧瞧,大哥大嫂恩爱得教人羡慕啊。”邹逸又开始狗腿,被秦啸踢了一脚。
过多的关注摆在两个人身上,在自家兄弟面前,黑司曜倒没什么,只是他知道钟未昔害羞,于是把话题又转到庄迟身上。
“老五,这下你该说了吧?”
庄迟浅淡一笑,“其实昨晚的事挺简单,本来昨晚我一个人开车在路上闲逛,看到一家酒吧就进去喝酒,意外让我遇到了笛子和她那个所谓的师兄。一开始我们谈得不错,笛子说要去上洗手间,留下我和那个男人。我喝着杯子中的酒,陡然听到那个男人在讲电话,那小子说的话让我不想听下去,所以我就用酒泼他。他大概没料到,所以就那样厮打起来。”
“他说了什么?”钟未昔忍不住问。
庄迟看她一眼,缓慢道,“他说象这类货色他不稀得玩,要不是他刚和女朋友分手,他是不会和这类货色出来泡吧。”
“就这样?”秦啸挑眉,邹逸挑眉,钟未昔也挑眉。
黑司曜递了一个眼神过去,笑起来,“老五,你真的很喜欢她。”
能让彬彬有礼的庄迟动粗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何况这句话在一般人耳朵里听来只是普通的话,既没提名字也没有带浓的侮辱性词在里面。
他用的是喜欢,不是爱。
在钟未昔看来,喜欢比爱要强烈,爱只是爱,有人说爱是喜欢的升华,其实不完全对,喜欢里包含了很多东西,宠爱,溺爱,怜惜及包容。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喜欢比爱要来得复杂,来得浓烈,爱得不可控制,像一发不可收拾的洪水。
秦啸也跟着笑了,恋爱中的男人真的不一样。
先是老七,后是大哥,现在又是五哥,让他禁不住好奇,恋爱真的很好玩吗?
他也单身了这么久,要不也去试试?
钟未昔看着司仪名单的时候,脑海里不由地想起了那套扔进垃圾桶的婚纱。
那是牧离的心血,可以想象得出来,为了设计这套婚纱倾注了他多少心意与灵魂。
清楚地记得他说以后不会再帮人设计时的悲伤与酸楚,那种心疼的感觉涌上来,对他充满了抱歉。
正文 第322章 旗袍
爱情容不得拖泥带水,要的就是干干脆脆。她毫不留情地回绝掉牧离的爱,并没有想过以后两个人老死不想往来,因为在她曾经最狼狈的时候,她幸运的遇上了他。
他们不是朋友,胜似朋友一样相处,从陌生人到慢慢熟悉,再到无所顾忌打成一团,这里面不仅仅需要机缘,也需要信任。
童年她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小时候玩在一块儿,长大后越走越远,牧离带她重新回到那个无拘无束的童年,他们之中可以肆无忌惮,可以没有包袱,不必计较那么多,开心的玩,放肆的笑,说多快乐有多快乐。
然而,再不想长大的小孩总有一天会长大,长大意味着很多东西变了,他们不过是偶尔掉进时光隧道里,终究是要回到现实。
牧离很好,真的很好,只是……他们晚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