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著雨抬头瞧了一眼从未见过的北朝帝王萧乾,只见他容貌俊朗,年轻时也应当是一位惹得糙原女子尖叫的俊男。只是岁月不饶人,他确实老了,目光虽jīng厉,但是眼角眉梢却有疲态渐显,似乎jīng神不大好。他一落座,便惬意地靠在了椅背上。
他身侧,始终伴着一位女子,妆扮贵气,发辫上缠绕着金丝线,看上去金光闪烁。脸上也蒙着面纱,看不清面目。露在外面的一双眼眸,眼睫边各画着一弯嫣红如血的新月,衬得她一双丽目更加**妩媚。
“她便是我们皇上最宠爱的夜妃。”回雪朝着花著雨目光所及之处望了望,低声说道。
怪不得如此受宠,这女子就如同一杯美酒,令人迷醉在她芬芳的醇香中,一醉方休。
北帝到场后,各色比赛便轮流开场了。
骑术、she术、舞蹈、比武……各种赛场都极其激烈,喝彩的声làng一làng高过一làng。一些得胜的小伙子,收到了心仪姑娘们送来的锦带,喜得眉开眼笑。
送锦带是糙原少女表达爱意的习俗,就连回雪手中都拿着一条锦带,在手腕上缠啊缠的,也不知道她要送给谁。花著雨这才知晓,那一日围炉烤火时,回雪编织的便是这条锦带。
场中此时正在比赛摔跤,萧胤的亲卫也都参加了,花著雨注意到回雪的眸光一直在流风身上打转,心中顿时了然。流风将最后一个对手掀翻在地,四周响起一片欢呼声。
回雪站起身来,正要走过去,却不料四五个女子已经涌了上去,红huáng绿蓝的锦带顿时搭得流风满手腕都是。身侧的回雪黛眉一颦,咬着牙又坐了下来。
花著雨瞧在眼里,不禁暗叹一声。
摔跤比赛结束后,便是那幕达大会上最盛大最受关注的一个比赛:抢夺雪莲。
雪莲是生长在雪山之巅的一种奇花,每年的开花之季只有几日,恰好便是那幕达大会这几日,是以,从十多年前开始,那幕达大会上便有了这样一项比赛。这也是那幕达大会何以要在雪山脚下举行的缘故。
这场比赛比前面的比赛都要难,攀爬上山的一段路是最陡峭险恶的一段,随身可携带的辅助物品除了绳索和自己的武器外,别无他物。且在攀爬过程中,还要和其他的赛者打斗,阻止别人事先爬上山巅。所以,赛者要够胆色,武功也要高。
每一年,各族中都会派出出类拔萃的小伙子来参加,夺得了雪莲,可以得到至高无上的勇士称号,而且,还可以送给心爱的姑娘,得到皇上的赐婚,以及萨满之神的庇护。
在比赛开场前,太子府的侍卫为她们送来了两个“千里目”,大约是生怕他们爬的高了,她们在底下看不清楚。纵观旁边的看台,就没有如此好的待遇。不过,花著雨对这比赛着实没什么特别大的兴趣,坐的久了,正想到处走一走。
回雪忽然“咦”了一声,道:“丹泓,你看,那不是殿下吗?”
花著雨抬眸一看,果然,那二十多名赛者中,可不就是有萧胤。他已经换了一身平民穿的黑色衣衫,但站在人群中,还是如鹤立jī群般惹眼。
不过,惹眼的不光是他一个人,还有一个年轻男子也同样惹眼。他的服饰可不像萧胤那般低调,而是一袭红色锦服,华贵而张扬,最张扬的是他的衣衫上绣满了一个个圆团团的东西,仔细一瞅,原来竟然是一个个铜钱花纹。
正文 第四十一章 东财神
红色锦袍,金色铜钱纹,银色束腰带,腰间还佩着一块碧玉佩,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多有财一般。
此人不光身上衣袍惹眼,模样也是俊绝人寰,极是惹人注目。他的皮肤有玉的光泽,墨发有珍珠的光泽,一双朗如夏星的眸有星星璀璨的光彩,甚至,红袍上丝线绣的铜钱也有金灿灿铜钱的光彩。
他站在人群中,不知和别人谈论到什么,似乎极是高兴,拍着旁边一人的肩头,笑得没心没肺。那笑容明媚如夏花,清朗如皎月。
这是一个很俊很美很阳光很妖孽的男子。
这个男子似乎不应该是北朝人。
“回雪,那个人是谁?”花著雨指着那个男子问道。
回雪还没从萧胤参加比赛的震惊中醒过来,这样的比赛萧胤一向都很不屑,这一次突然出现在赛场上,回雪怎能不惊诧。是以,花著雨问了两遍,回雪才恍惚地说道:“那是东燕国的瑞王斗千金。”
原来是东财神斗千金,怪不得穿的好似bào发户一般。
花著雨完全相信,这人衣袍上的铜钱纹绝对是金线绣的,那腰间的银腰带也肯定是银线织就得,那枚碧玉佩肯定也是极品的。不过,这样一身妆扮,穿在旁人身上,不知会多么的俗不可耐,偏生穿在他身上,倒穿出几分华美的翩翩风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