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潇,你怎么能把我忘了,就算忘了我,也不能忘了陈格呀。” 女人炫耀式地抱着身旁男人的手臂,似有似无地蹭了一下对方以示亲昵。
罗潇看了眼穿了一身休闲皮衣,正沉着脸的年轻男子,面带微笑:“哦,陈格。程先生,我来介绍下,这两位都是我的高中同学,很多年不见了。”
把自己当空气的程砚也颇有绅士风度地站了起来,面带微笑的俊秀面容差点让桌边的女人看直了眼。
“你们好,敝姓程,是罗小姐的同事。”同事两个字略带沉吟,能让人听出不一样的味道。
罗潇知道他是为自己保护隐私,别人可就不这么想了。
陈格抬起头,直直地看着他,挺直了身子,露出了皮衣上某世界知名品牌的标志,伸出手:“我叫陈格,跟罗潇……可不是同学那么简单。”
程砚想到他刚刚用这只手去摸了女人的脚,浑身上下都拒绝和他进行触碰,毫不尴尬地只是礼节性笑了笑:“同班同学,我懂的。”
“罗潇不是在读大学么?怎么会有同事?”女孩儿的语气很不客气,停了停,似乎想到了什么,又兴奋了起来:“你是罗潇的同事,那你可要注意了,罗潇可是有过盗……”
陈格一把揽住了她的腰,制止了她要出口的话,女人不甘不愿地挣扎了两下,在陈格警告性的目光里,终于安静了下来。
罗潇一直看着他们,像是看一对普通同学,神色是一如既往的安然沉稳,让陈格越发觉得自己身边的女人真的像是个跳梁小丑一样。
“罗潇,我和深雪一直希望,大家还是朋友。”
罗潇:“哦……原来她是林深雪。”略带歉意地一笑。“不好意思,本来就不太熟。”
程砚拿起咖啡喝了一口,招呼Waiter结账。
“罗小姐,这里不太适合聊天,我们换个环境吧。”
罗潇点点头,拿起了包。
陈格看他们要走,表情变得更加难看:“罗潇,现在你也上了C大,我也在英国念奈斯特,怎么你还是不能放下以前的不愉快呢?”
“不愉快?哈。”罗潇觉得陈格这种苦大仇深的语气成功地拉稳了自己的仇恨值。
“我们之间不存在不愉快。只有我个人对欺骗,嫁祸,栽赃等种种卑劣的鄙视。”她气场全开,用最挑剔的眼神看着瞪着自己的林深雪,“当年你捧在手心的公主,现在也不过如此。”
既然要挑明,那就往对方最软的地方捅刀子,当年的林深雪高傲矜持,耍的陈格团团转,如今的林深雪连在英国的学费都要指望陈格,两人间处境颠倒,现在的亲昵更显得虚假。
她就是要讥讽林深雪,你当日被人捧成公主,如今也不过看人眼色行事的可怜虫。
话音未落,她率先快步走出了咖啡厅。
程砚还是觉得有点晕,他拎着包跟在罗潇的身后,大门打开的瞬间,涌进来的凉风让他舒服了一些,他回过头,看着还呆立在人们指指点点中的男女:“奈斯特啊?我不太熟,为我工作的,剑桥和牛津的比较多。”
补刀,完美。
☆、随心
和罗潇相处,真的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只要她愿意,她可以让人随时变得像是在家里一样自在。
那一天,他们关于工作的交谈,是在社区医疗站结束的,因为,程砚发烧39°C 。
临近年关,就算是小小的医疗站,也有几分人满为患的味道。打了两个小时的吊瓶,罗潇一直陪在他的身边。端水买药,行动很是殷勤,态度却很坦荡。
好像这么做只是兴之所至,与眼前人的性别美丑地位全然无关。外面是年味渐浓的热闹,屋里是各式各样的病人,可是罗潇就能让人觉得自在舒服,不会有种种本该有的负面情绪。
这是一种值得让人称赞的天赋。
等到罗潇请程砚喝完了鱼片粥再把他送回酒店,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程砚苦笑着看她一脸严肃地叮嘱要吃药、多喝水、注意保暖,终于忍不住逗她:“入夜了还和我这个大龄单身男人独处,你就不怕会上报纸社会版?”
罗潇挑着眉毛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用表情充分表示了对这份程砚瘦削小身板的鄙视之情。
打量完了才开口说道:“首先,我对我师兄介绍的人还是有最基本的信任的,其次呢,我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最后呢……”她从包里掏出一只口红样的东西,在程砚眼前晃了一下,“我也从来不是没有防备心的人。我师兄在你来之前,一定忘了告诉你,千万别低估了绿城的女人。”
作为一个在北方还会出小男人的城市,此消彼长,这座城里的女人,彪悍程度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