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尾声与真相(3)
强暴的发生,几乎是天经地义无可避免的事情,惟一可商榷的只是时间的早与迟。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做错事。如果那件事不会对别的人造成太大的伤害,那么这个人就还不算太坏。
洛长明曾是一个好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他回顾自己的一生,以为只做错了这一件事。
然而事情已经发生,悔也无益。
于是他说:“让我们都忘了这件事吧。要不,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妃嫣已经愤怒悲哀得说不出话来。
洛长明把手枪交到妃嫣的手上,对她说:“你要是恨我,觉得不能原谅我,就一枪崩了我。你放心,死了,做鬼,我绝不缠你。”
她拿起手枪抵着他的头,可是手抖得拉不开枪栓。怒视他,质问:“你也有女儿。就没有人心?天有眼,你就不怕报应?”
他接过枪来替她拉开,再重新交回给她,“报应?用不着麻烦老天爷,你自己动手就行。”
她仍是抖,眼泪无声无息地流下来。
他见不得这个,干脆自己拿枪抵着自己的头,问她:“你是不是要我死?你只要说句话,我自己动手,你站开点,免得溅一身血。”
她实在是开不了口,也下不了手,只有捂着脸哭着跑开。哭了三天三夜,想了三天三夜,仍然想不出该怎么办。荒天旷野里,非常年代,举目无亲,谁能为她伸冤呢?
但是也无法让自己再面对洛长明。于是第四天夜里,她偷偷离开队伍,独自进了山。
那个时代做逃兵,抓住了是要执行军法的。她躲躲藏藏,走了个把月才走出山去,却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一次错误竟然要延伸到下一代去。她悲愤欲绝,想到了死,却终究是犹豫。
她在山民家里住了下来,日日夜夜地想念着周锋,却不敢见他,只觉得自己配不上。临盆时大出血,她知道自己命不久长,这才终于下定决心,辗转托人带给周锋一个口信,希望能在临死前见上最后一面。
当周锋跋山涉水地赶到农户家里找到妃嫣时,妃嫣已经耗尽了最后的力气,奄奄一息,她握着周锋的手,只来得及向他表白了自己的爱意,并把儿子托付给他,就含恨长辞了。
她一生善良美好,从没有诅咒过任何人,甚至没说过一句粗话、狠话。然而在她临死之前,眼睛喷火,咬牙切齿,却发出一生中惟一的也是最后的毒咒:“淫人妻女者,妻女必为人淫。我不信洛长明会没有报应!我恨自己没有本事杀他,可是天也不会放过他!”
周锋几乎要疯了,跪在妃嫣身前发誓:她没做到的事,他会替她做到!他一定要找到洛长明,为她报仇雪恨!
妃嫣死了。
死亡是无法弥补的损失。
这件事一旦发生便无法回头。
这块大石头注定要跟随洛长明一生。
人若是不能原谅自己,就只好选择死亡——比如梅绮;又或是疯狂——比如周锋。
而洛长明是个有刚强自制力的人,他曾经指挥千军万马,以纪律严明、铁面无私而闻名。他对待自己也是这样地苛刻,粗暴——他告诉自己:错了便是错了,无需辩解也不必悔恨,改了就好;如果错了又无法改,就把它忘记。
他用毕生的力气去忘记这件事,去取得良心对道义的宽宥。
毛主席说过:“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不会犯错误:一种是没有出生的人,一种是已经死了的人。人都会有犯错误的时候,只要能改正,就还是个好同志。”
然而,“知错能改”不仅是种美德,更是一种运气。因为世上有很多的错误都是无法改正或补救的,于是,惟有忘记。
然而周锋偏偏不允许他。
周锋在后来神智尚清的日子里,一直旷日持久地与洛长明作对。
他到处联络当年的女文工团员们,希望有知情人站出来揭发洛长明。可是没有人愿意帮他。她们好不容易活着捱过了那可怕的岁月,只想今后过平安的生活,再也不愿回首往事。何况事不关己,谁又愿意惹火烧身。
竟不能将洛长明绳之以法。这使周锋愤怒得几乎疯狂,他日夜徘徊在洛家的楼下,决定铤而走险——既然法律不能制裁恶魔,就让他替天行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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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尾声与真相(4)
谁想到洛长明的女儿洛秀竟会爱上他!
每当他来到洛家,洛秀便轻盈地跑下楼,像一只小鸟样飞到他的身边,含羞带笑:“你来了。”仿佛他是来赴她的约会。
他看着她,心中掠过无数个罪恶的念头:可不可以绑架了她,然后逼洛长明拿命来换?要不干脆杀了她,父债女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