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宛出神地听了一会儿,赞道:“真是好曲子,词美,曲美,戏衣也美。”
张之也愣一愣:“你说你刚才唱的那曲?”
“我哪有那么不谦虚?”小宛笑,用下巴示意一下门外,“你听,不知道哪个组在放录音,这是《倩女离魂》的戏曲,第三折,张倩女病中念王生一节。”
“是吗?怎么我听不见?”
“这么大声音你都听不见?”小宛正想取笑,张之也的手机响起来,虽然听不到对方的声音,可是张之也的表情语气透露出这分明是个女子,或者就是他女朋友。
小宛避嫌地站起来走到门边,发现雨已经小得多了,她张开手接了几滴雨,对着天自言自语地说:“夏天就是这样,雷声大雨水少,这么快停了。”
张之也收了线,听到小宛的语气里有催促的意思,只得说:“谢谢你借屋檐给我避雨,我得走了,还要去采访赵自和。”
小宛淡淡答:“走好。”径自走过去将衣裳三两下脱下来叠进箱子里。也怪,雨刚停,太阳还没重新探出头来,身上倒已经不觉得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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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死玫瑰(1)
死玫瑰
那个歌手没有来。
小宛呆呆地坐在地铁口的栏杆上,眼见着黄昏一层层地落下来,熟悉的地铁口空落如故。人群来来往往进进出出,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人,可是人群里没有他,那么再多的人也与她无关,再拥挤的地铁站也还是空虚。
她闭上眼睛,在心底里重复着一支歌。那是他最喜欢唱的歌。每次她来这里,他都会唱起。
歌名叫做《死玫瑰》:
“我已无所谓,送你一枝死玫瑰;我的心已灰,我会爱的心已然成灰;我的眼泪,伤悲的眼中挤不出一点泪;对你就像死玫瑰,在冬天枯萎……”
小宛家学渊源,幼承庭训,一直热爱戏剧,从来没有听过任何一场通俗歌曲演唱会,可是却一直都很喜欢在地铁站听流浪歌手唱歌。他们通常很年轻,长发,衣服有点脏,但是不会脏得很厉害。唱歌的时候半闭眼睛,虽然是讨钱,却看也不看扔钱的人——因为他们不是乞丐,是艺人。
那是小宛认为最好的流行音乐。直见生命的苍凉。
如果一个人在那样的时候那样的地方还可以认真地唱一首歌的话,那么那首歌一定很值得听。
小宛所有的流行曲碟都是照着这样的标准搜集的。
——但仍然没有一次,会像那一次那样令她心动,在瞬间忘了自己。
那是半年前的冬夜,忘了为什么会路过那里,坐了那班地铁,经过那个站台,看到那个人,听到那支歌。只记得,在初听的一刹,她已经被俘获,从此不属于自己。
唱歌的少年叫阿陶,最多只有二十岁的样子,清俊的脸上,却写着抹不去的沧桑。穿一身破烂的牛仔衣,已经辨不出本来的颜色,却因为旧而格外妥贴,与人融为一体。就像他的歌声与地铁与夜融为一体一样。
他怀中抱着一把同衣服一样旧而妥贴的吉它,望着地铁站的出口扣弦而歌:“我已无所谓,送你一枝死玫瑰……”
苍凉的声音一点点加深着冬夜的凄凉与忧伤,车水马龙在身后川流,行人来来往往,太阳落下去而霓虹灯亮起来,什么都留不住,可是年轻歌手的声音是真实的,也是真诚的。
小宛忽然就流了泪。
从那以后,便养成了每晚换三次车老远地跑到那个地铁站听歌的习惯。
听了整个冬天。
如果有人在那个冬天经过那个站台,也许会记住那样一幅画面——清俊的男孩与秀丽的女孩隔着一个站台口遥遥相对,女孩居高临下,坐在地铁旁的栏杆上听歌,眼神专注,蓄满泪水,整个面容是生动而感性的。身后的人流滔滔地涌上来没下去,像不息的岁月,而女孩的泪与男孩的歌,却是永恒。
那样的画面,叫做青春。
要到很久以后,小宛才知道,当她专程为了听阿陶的歌而换三次车赶到地铁站的同时,阿陶也是专程为了她而忍受冬天的风从十月唱到腊月。其实在这期间,他早已在酒吧找到一份晚间驻唱的工作,可以告别地铁生涯,只是为了她,才放弃黄金时间风雨不误地来到地铁站口。不仅忍受寒冷,还要躲避警察。
当小宛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已经深深爱上了他。
她没办法不爱他。这故事本身的戏剧化和悲剧性对于十九岁的少女而言,既是利剑也是鸦片,有着无可抗拒的杀伤力。
那一天,他们两人并肩坐在栏杆上,看着人流上车下车,只觉有说不完的话。其实,却自始至终也没说几句。恋爱的快乐盖过了一切,少年的心还来不及体会,已经没有余地顾及其他。反正,日子还长着呢,还有明天,后天,大后天,以及无尽的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