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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魂衣(人鬼情系列之四)(15)

小宛只觉身上一松,整个人忽然恢复了自由,再看银幕上,已经演到王祖贤给翠花拍照庆祝她母女搬出容府一段,而周围,仍然是正常新潮的现代青年。刚才的一切,俱成泡沫消逝。

她心中发寒,勉强说:“之乎者也,我们走吧,好不好?”

“不看了?”张之也莫名其妙。

小宛低下头,自己也觉得抱歉:“我有点不舒服,想回家……要不,我自己回去,你在这里看完吧。”

“不,我送你回去。”张之也果然是个君子,一句都不多话,立刻站起来陪小宛走出去。

一步踏出影院,重新站在阳光下,小宛立刻呼吸顺畅起来,刚才的头晕发寒等等症状也都消失无踪。她抱歉地看着张之也:“真对不起,连累你没看成。”

“不必道歉,如果你现在好点了,让我请你吃晚饭算补偿吧。”张之也笑着,立即抓住机会再进一步。

小宛不好意思:“那也应该我请你。”

“那么,我要吃全聚德烤鸭。”

年轻人的友谊总是建立得很快,只是一顿饭工夫,小宛和张之也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哦不,无话不谈的只是张之也,水小宛,却是有所保留的——死玫瑰的记忆是她心底永远的伤,轻易不愿揭开。而且电影院惊魂也无从说起,说了,也令人难以置信,她不想交浅言深,被人疑为发神经。

张之也讲起自己的初恋女友薇,一个标准的现代都市女郎:穿衣服要穿克里斯汀娜,喝咖啡要喝卡布淇诺,抽烟要抽520,口红要用酒红色的CD,连名字都改成洋名叫薇薇恩。

“最要命的,是她特别喜欢泡吧!”张之也一边比划着一边说:“几乎所有的夜晚都贡献给了三里屯,而且只泡南街,因为她说南街的品味比北街高。可是说她有个性吧,又不肯独沽一味地钟情哪家酒吧,每次都要换一家,一心喝遍南街的架势,而且还有理论,说是‘有比较才有结论’。其实,我猜她泡吧根本不是因为喜欢,而是为了增加谈资,向同伴炫耀。”

小宛点头:“这就叫小资吧?我也有好多这样的女朋友,小资现在很流行呢。”

张之也捶胸顿足地叹气:“就是‘小资’这个词儿害惨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虚荣女子!要么富要么穷,都还好办,最怕就是这种明明穷却偏要装阔弄得两头不着调儿的半拉资本主义,活活把人给急死。所以,后来我再也不肯陪薇薇恩泡吧,怕她交男朋友也像逛酒吧,‘有比较才有结论’,保不定什么时候我也沦为她的谈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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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第一桩谋杀(3)

小宛笑起来:“别夸张了你!”

“这叫夸张?告诉你吧,薇薇恩喜欢泡吧的真正缘故,其实我也早猜出来了,就因为南街的老外特别多。”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钓凯子’的意思呗。三里屯靠近使馆区,薇薇恩是想在这里遇到一位温莎伯爵呢——可惜温莎没等到,却遇到一茬又一茬的美国醉汉。他们比她还穷。”

小宛又一次大笑。

张之也受了鼓励,更加夸张地感叹:“不过这倒有个好处,就是培养了薇薇恩的爱国自尊心与民族自豪感。她呀,是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型的,从来不会轻易对老外假以颜色。而且可以一眼分辨出他们的贫富。”

“这么厉害?”

“那是。就凭这一点,无论怎么说都比她那些一听洋文就犯晕的女伴强。”

小宛笑得腰都直不起来,搡张之也一把:“哪有这么糟蹋自己女朋友的?”

“我可不是背后说人坏话,当面我也这么寒碜她,她才不生气,还以为我夸她呢。”张之也不在乎地笑,“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就是一对儿,后来越大发现性格越不合,就友好分手了,不过到现在也还是朋友。”

“她真潇洒。”

“那是。要说薇薇恩,还真是比一般女孩多姿多彩,可惜不是我喜欢的那一型。”

“你喜欢哪种型的?”小宛话一出口,已经后悔了,脸一层层地红上来,恨不得把问句收回。

果然,张之也很勇敢地盯着她,眼也不眨地表白:“是你这种,又古典,又现代,又活泼,又文静,又大方,又羞涩,又……”

“好了好了,别说了,把我说得像怪物,四不像。”

“我就是喜欢四不像。”张之也伸出手,轻轻握住小宛的手,“无论你像什么,我都喜欢。你喜欢我吗?”

小宛的头低得更低了,脸上热热地渗出红来,红得要涨破面皮了,声音比蚊子还小:“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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