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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营养金钥匙(64)

作者:云峰/浩瀚 阅读记录

合成食用色素,由于是化学物质,有不少具有毒性和致癌等副作用。所 以选用合成食用色素必须纯度高、杂质少,食用安全可靠,严格控制使用品 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为了对人民健康负责,我国卫生部门对人工合成食 用色素作出了严格规定。例如奶油黄过去用于人造黄油,后来发现有引起肝 癌的作用,就宣布停止使用。又如允许使用的 8 种合成食用色素,柠檬黄、 日落黄、靛蓝的最大使用量为 0.10 克/公斤,苋菜红、胭脂红、赤鲜红、新 红的最大使用量为 0.05 克/公斤,亮蓝的最大使用量为 0.025 克/公斤。这 8 种合成食用色素只允许在果味水、果味粉、果子露、汽水、配制酒、糖果、 糕点彩装、红绿丝、罐头、浓缩果汁、青梅中使用,其他食品不能使用人工 合成食用色素。

应该特别指出的是,专供婴儿食用的副食品不得加入任何食用色素。

怎样合理使用糖精

糖精是从煤焦油中提制的一种化学产品,而不是糖的精华。它的甜度相 当于白糖的 500 倍。糖精虽然很甜,但在食物中放入过多,不仅会出现苦味, 而且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糖精的主要成分是糖精钠,另外还含有一些重金属、氨化合物、砷以及 邻甲苯磺酰胺等。糖精钠本身并不被人体吸收,也不会长期存留在人体内; 而糖精里的杂质,却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人体健康。长期大量食用,能够引起 慢性中毒,对胃、肾和膀胱等内脏的粘膜有刺激作用,并影响某些消化酶的 功能,会使人的消化功能减退;也有因一次食用较大量(5 克以上)的糖精 而引起急性中毒的或引起严重的末梢神经炎。因此,对糖精的使用,应予适 当限制。合理使用糖精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糖精的使用量,必须严格限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内。我国规定,

在冷饮类食品(冰棍和清凉饮料等)、配制酒、糕点、酱菜等食品中,糖精 的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万分之一点五,即每公斤食品中最多加糖精 150 毫 克,其它食品最好不使用糖精。成年人每天糖精摄入量不得超过 0.075 克, 按体重计,每天每公斤体重为 1.25 毫克;换言之,每天吃入含 0.015%糖精 的食品(包括冷饮)不要超过 1 公斤。

2.嗜食甜品的人,不要经常使用糖精制作各种甜食或调配饮料,更不要

将糖精当糖果食用。

3.糖精进入人体后,通过消化器官,即从尿中排出。这个过程中产生的 不良刺激,对老人、小儿和病人更为不利,因此,小儿、老人和病人最好不 要食用糖精及含糖精食品;给婴儿配制乳制品时,应禁止使用糖精。

4.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对三千多名膀胱癌患者和近六千名健康人的饮食 习惯进行调查,结论是:少量食用糖精,并不增加患膀胱癌的危险:大量食 用糖精,患膀胱癌的可能性有所增加;抽烟而又多食糖精的人,患膀胱癌的 可能性明显增加。因此建议抽烟者最好不食用糖精,也尽可能不要食用含糖 精的食品和饮料。

5.不宜吃糖的糖尿病和肥胖症患者,可用糖精代替蔗糖食用,因为糖精 不是糖,不会使血内含糖量增加。当然用量也要适当。

6.使用糖精时,要等食品加热后再行加入;加入糖精后,食品就不要再 加热,因为加热时间过长,糖精会分解而减少甜味。

怎样正确使用味精

味精又名味素,化学名称为谷氨酸钠,是人们常用的增鲜调味剂,它是

用 86~98%的谷氨酸加上适量的氯化钠(食盐)混合而成的。味精是一种世 界性的调味品。

味精能增进食欲,提高人体对其他食物的吸收能力,具有一定的滋补作 用。可用于严重肝功能不全、胃溃疡与胃液缺乏等,还能改善人体细胞的营 养状态,使脑内乙酰胆碱增加,因而可治疗神经衰弱、大脑发育不良及精神 分裂症。经常适量食用味精,对儿童发育不良、大脑发育不全,也都有一定 的改善作用。

味精不是化学制成品,而是天然含淀粉植物的提取物。1988 年 1 月世界 卫生组织宣布:味精使用量不受限制,可以安全食用。我国轻工部食品局有 关人士指出:味精有害是无稽之谈。我国目前生产的味精,全部以粮食为原 料,不含毒素,可放心使用。

家庭烹调中使用味精,应注意以下几点:

1.味精在高温下不但会失去其鲜味,而且还能使部分谷氨酸钠失水变成 具有毒性的焦谷氨酸钠,所以味精在汤、菜出锅后放入为佳。

2.在烹制鸡、鸭、鱼、肉类本身具有较浓鲜味的食物时,只要适当辅以 冬笋、香菇等在佐料即可具有鲜美之味,这时可不放或少放味精。烹制海参、 鱼翅、豆腐为主料味淡的食物时,最好也不要放味精,而配以火腿、鸡肉、 鲜汤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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