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呀,先来吃饭吧,鱼都快凉了。”我妈及时cha话,将我从冰冷而软绵绵的泥沼中一把拽了出来。我迎上她的目光,那其中有尴尬,也有抱歉。
第一百话:飞蛾与火坑
我走时,我爸自己躺在卧室的c黄上,背对着门口,背对着我。我跟他说:“爸,我走了。”他咕哝了一个“哦”字,没有回身。
我妈送我到门口,捏了捏我的胳膊:“别怪你爸。”我露出笑容,笑得并不勉强:“怎么会?”
我的确不会怪他。他是我的爸爸,是给了我生命的男人。没有他,我不会懂空气的气味,云彩的形状,不会懂什么是果实,什么是眼泪,更不会孕育另一条生命。我多想回报他,多想给他一个姓何的孙儿,长得结结实实,淘得天翻地覆。可我没有。他只给了我一个“哦”字,没有让我看见他那微微湿润的眼眶。可我知道,可我就是好像看见了。我不会怪他,因为他也并不怪我,他仅仅是在自己忍受着空落落的失意罢了。
我带走了那把会突突突作响的玩具枪。那枪沉甸甸的,真不知道就算我真的生下一个壮壮,他要到几岁才能举得动。也许等到了他举得动的年纪,那枪早已失去了光泽,布满了灰。它不是我爸买给壮壮的,而是我爸买给自己的,寄托着他铅般重的希冀,和迅速膨胀的喜悦。
当于小杰看见我时,我正在我家楼下玩儿着那把玩具机关枪,突突突的,激勇得像个冲锋陷阵,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战士。而当我看见于小杰时,他正一脸的迷茫,看来,他是叫我的异常行为慑住了。
从我爸妈家回来后,我没有上楼,就在楼下的花坛边上坐了下来,怀抱着玩具机关枪。
“你怎么坐在这儿?”于小杰俯视着我。
“这儿氧气丰富,适合思考。”我仰视着他。
“你在思考什么?”第101——104章
第一百零一话:用你的牙齿吻
“我妈跟你说了什么?”上了楼,我给于小杰倒了杯水。刚刚,我问他喝不喝茶,他说不用。他是与史迪文截然不同的男人,换作史迪文,我问他喝不喝茶时,他总说要喝咖啡,而我问他喝不喝咖啡时,他却偏偏说要喝茶。于是有一次,我自作聪明问他是想喝茶还是咖啡,结果他说:“有没有可乐?我想喝可乐。”久而久之,我便再也不问他类似的问题了。而他常常一边自己动手,一边说:“何荷,你怎么这么不了解我呢?怎么连我想喝什么,都猜不到呢?”
等我从回忆中回过神来,于小杰已将一杯水喝了个干干净净。我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直勾勾地望着他。我正在与这个善良的男人交谈,我不允许自己为另一个男人,尤其是史迪文那个男人而恍神。
“也没什么,就说如果我有时间的话,过来陪陪你。”于小杰也紧紧地望着我。
我干笑了笑:“她总以为我是经不得风雨的小苗苗,不过其实,我早就是参天大树了。”
“但你端着玩具枪的样子,的确还像棵小苗苗。”于小杰一心与我妈为伍。
“可那关你什么事呢?”
“何荷,一样的话,我不想重复说。我的心你早就明白。”
“是,连我妈都明白呢。”
“那你何苦折磨我,又何苦折磨你自己?”
“你知道吗?我去过医院了。”我话说得隐晦。
可再隐晦,于小杰也在第一时间就反应了过来。他的嘴角一抽,像是觉得比意外更意外似的,以至于觉得难以置信:“哦?”
第一百零二话:伪绅士
从北京到石家庄的火车票上的开车时间是下午三点十分,到了下午两点时,我背上包,拖上拉杆箱子,走出了“宏利”市场部的大门。那时,培训部的罗某已经站在楼道里了,她把箱子立在脚边,双手抱胸,一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认命相。我奉上礼貌的笑:“走吧。”可罗某的下巴往交易部的大门口一拱:“不等他了?”
这个“他”,自然是史迪文。
史迪文从交易部走出来,身穿深蓝色的牛仔裤和纯白纯白的衬衫。我一直喜欢史迪文的腿,长长的,直直的,有有弹性而且均匀的肌ròu,穿上牛仔裤,像广告中人似的。我一直不喜欢他穿白色,或者说,我不喜欢男人穿白色,因为干净的白色太做作,而不干净时,就更不堪入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