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相愿和另外两名副将在前面先行,高长恭跟着,韩子高和顾欢在他身后保护,一行人小心翼翼地慢慢下山。
走到一半,高长恭已是汗如雨下,脚下却依然稳健,一步一步踩得很实,尽力不让段韶感到颠簸。
韩子高在后面轻声说:“二弟,我来吧。”
高长恭却道:“山道狭窄,换来换去的太危险,也太折腾。我没事,大哥不必担心。”
他们很自然地称兄道弟,前面走着的几位将军均是心中惊讶,对那位美得不似凡人的突然冒出来的大将军不禁刮目相看,只是表面上努力控制,都没有表现出异样来。
段韶揽住高长恭的肩颈,对他很是过意不去,心里却暖融融的,十分感动。不过,负重走这样艰险的山路,最忌分心,因此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稳住身形,不给高长恭添乱。
直到夕阳西下,他们才到达山脚。
黄昏的风轻轻吹过,带着丝丝凉意。高长恭已是汗透重衣,这时迎风而行,感觉舒慡,顿时精神一振,坚持着继续往前走。
段韶轻声说:“长恭,已经到了平地,放我下来吧。”
高长恭仿若未闻,一直走到他们留在山下由亲兵看守的战马前,这才慢慢把他放下。韩子高与顾欢搀扶着段韶,看着他稳稳地站到地上,没有什么异样的情形出现,这才放下心来。
高长恭抹了一把脸上的汗,与他们一起骑上马。一行人轻快地往齐军营帐走去,心里满是临战前的兴奋与自信。
夕阳将他们的身形染成耀眼的金色。有一队大雁在天上排成人字,向北飞去,间或发出几声长长的鸣叫。空气中有淡淡的微熏,是营帐中柴糙燃烧的气息,给人踏实的感觉。
高长恭愉快地对段韶说:“我喜欢军营,就像是回到了家。”
“是啊,我也一样。”段韶含笑点头,“觉得军营更像自己的家。”
其他几位将军也纷纷表示赞同。
顾欢走在韩子高身边,对他笑道:“我也喜欢军队。这里充满豪气、义气、侠气,大家相处得也单纯,是非善恶分明,日子过得很开心。”
韩子高轻轻颔首,“是啊,我也一样,情愿在沙场上浴血奋战,不喜欢在朝堂上跟人耍手段,斗心眼,太累,没意思。”
顾欢感同身受,点头称是。
回到军营,他们到大帐里坐下,继续商议行动细节。
韩子高肃然道:“刚才在山上,其势不容多言,因此卑职未能尽述心中所想。卑职以为,火弩队与攻城队不必分开,因为弩箭并不要求射术有多强,只要会cao作就行,我们又用火弩,那就更不必要求精准,只要射上城垒或城中便可。所以,我们可以从苍头、犀角两队中挑选射术较佳的人组成火弩队,同时也是攻城队。他们先用火弩,待敌人难以招架之时立即冲锋,便可一鼓作气,攻上城头。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避免两队之间的衔接出现疏漏,行动可确保成功。”
尉相愿等几个将领听了他的话后,纷纷交头接耳,悄声议论。
高长恭却摇了摇头,“大哥,火弩队一旦发起进攻,必然会受到城上敌军的密切注意和猛烈反击,很难在接下来的攻城中一举建功。因此,我认为一定要分成两队,火弩队击溃敌人的防御和斗志,同时吸引敌人的大部分攻击,攻城队再突然冲上,定可打他们一个冷不防,成功的把握要大得多。”
顾欢立刻附和,“对,大哥,我认为长恭说得对。以目前的态势来看,分成两队应该是最好的用兵方略。”
韩子高便沉吟起来,在心里反复盘算着两种战法的优劣。
段韶微笑道:“愉儿,咱们人多,兵力上不用省。火弩队发起突袭,打乱敌人阵脚,攻城队便发动强攻,定可迅速拿下城垒。”
韩子高本是存了些私心,希望由自己身先士卒,全力拿下柏谷,这样,高长恭与顾欢就不必上前线冒着矢石冲锋了。但现在看来,自己的想法并不能取得其他人的首肯,他也就不再坚持,笑着点头,“那好吧,我这就去挑火弩手。”
“相愿,你陪顾将军去。”高长恭站起身来,“欢儿,我们去选人,组攻城队。”
顾欢点头,却没忘了关照段韶,“义父,你先用膳吧。今晚早些歇息,不用等我们了。打仗的事交给我们,你就放心吧。”
高长恭立刻附和,“对,太师,你去用膳,然后歇息,别的事都不用cao心。”
段韶欣慰地说:“好,你们去吧。有你们在,我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