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声音压得低低的,似乎只是说给自己听的。
闻歌看着他,总觉得那一刻他的眼神悠远得即使她站在他的面前,也触摸不到他一般。
这种感觉让她有些不舒服,而且,是很不舒服。
想了想,她伸出手,见他没有躲避,大着胆子拽住了他的袖口:“小叔……”
他低头看了眼,眉头微皱了一下。就在闻歌以为他在反感自己的触碰时,那只手反握住她的手腕,另一只手伸过来把她高高挽起的袖子放下来,正好盖在她的手腕上。
“接下来的时间我会很忙,快毕业了,还有工作上的事情。”他松开手,很认真地交代她:“以后周末不用来酒店了,我已经帮你请好了家教。要好好学习,如果想摆脱附庸一样的生活,就好好学习……”
他微微顿了顿,目光清亮又灼然:“前两天我给你留了我的号码,如果有事可以给我打电话。家长会或者被犯错被老师叫家长,提前一天告诉我。记住了?”
闻歌点点头,眼眶突然有些发热。
她这次直接握住了他的手,他的掌心温热又干燥,却让她心底的酸涩再也忍不住:“小叔你是不是不管我了?”
☆、第十四章
玄关的灯光并不明亮,昏暗的,暖橘色。
温家的壁灯大多数都是温暖的暖橘色,可偏偏又不热闹,那暖橘色的灯光打在冷硬的大理石上,越发显得清冷孤寂。
闻歌仰头看着他,突然有些害怕。
温少远似乎是思忖了一下,然后似笑非笑地睨了她一眼:“我不管你谁管你?”
闻歌这才松了一口气,撅了撅嘴,有些不满:“可是再忙,也是能回来的啊。”
温少远抬头,远远地看了眼二楼,唇角轻抿,没有回答。
……
温少远这一走,便是大半个月。
他不回来,整个温家顿时沉寂了一般,总是安静得像是尘外之世。
老爷子每天早上去后花园浇浇花,如果不出门,不是在客厅看新闻,就是在书房里。辛姨的日子过得更简单,买菜,做饭,打扫房间。
如果是周末,闻歌在家,便中午小睡一会,睡醒起来会烘焙一些小饼干当下午茶的小点心。
安安静静,不疾不徐。
这大半个月下来,闻歌才知道老爷子从金光寺提前回来的那天为什么又大发脾气……
听辛姨说,是老爷子最小的孙子温景然,执意要报考医学院,并留在了L市,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
老爷子固执,一心觉得温景然是个从商的苗子,再不济,也不想他去考外科医生。现在的医患冲突增剧,医生又是那么忙的职业。无论从哪点出发,都不适合他。
但最后的结果,自然还是老爷子妥协。
他的所有坚持,在他们的面前,只是一道易碎的屏障。
老爷子的病,来得毫无预兆。
他早上出门去老朋友那里赏花下棋,下午回来就把自己关在了书房里。等晚饭,辛姨去书房叫他吃饭时,才发现他高烧不退,已经昏睡了。
这么大的年纪,这种病症是很危险的。
辛姨连忙打了120把老爷子送医。
别墅区离市中心医院有些距离,等不及120的救护车。辛姨和张叔把老爷子从楼下抱下来,直接开车过去。
闻歌跟着一起去,听着辛姨声音哽咽,泣不成声地给温敬,温少远打电话,忍不住眼睛也染上了几分湿意。
送到医院的时候,天色刚黑下来。整个A市华灯初上,灯光璀璨,一排排路灯就像是一片延绵的灯河,一路蔓延到尽头。
这种繁华,让闻歌觉得心里空空的,就像是走在云端,总是踩不到实处。
那样固执,坏脾气的人,也会有倒下的一天。那个时候,才发现人是有多脆弱,而这种时候,他做的所有,似乎都可以被谅解,宽恕。
起码,闻歌在看见老爷子脸色苍白地躺在病c黄上被推进急救室时,是这样的心情。
闻歌不知道老爷子得的是什么病,她对那晚的所有记忆,就是走廊里刺眼又惨白的灯光,鼻息之间都是消毒水的味道,行色匆匆的医生护士,满脸焦急的病人家属……
她突然想起自己的外婆,或者不应该说突然,因为她经常一个走神,就能想起那位陪伴了她很久很久亲人,以及那一段在她生命里不可磨灭的记忆。
这里的一切好像都和那一晚重叠起来。
外婆被推进手术室,可怜她这一生到最后,给她送终的,只有她一个。
外婆离开的那天,她也是这样坐在医院的长廊里,灯光刺目又苍白,没有一丝人气。所有的人都行色匆匆,他们都有自己的着急慌忙和不可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