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成的律师甚至说了这样的话:“徐沁恒和沈丹结婚三年,未生育孩子,造成徐沁恒父母不满,不排除徐沁恒具有借着自身残疾故意丢弃徐孝谦的意图,这绝对威胁到徐孝谦的生命安全。因此,我的委托人夏成先生综合各方面考虑,决定申请变更徐孝谦的抚养权。”
作者有话要说:看这一章不要较真哦,法律方面的事情,我不大懂,只是查了一些资料,尽量做到合情合理。我随意写,您随意看~谢谢大家!周末不更新了,周一继续更,貌似篇幅的确被我拉长了一些,不过全文快完了吧~~(你们信我的话么?)>_<~~~☆、十六、夺子大战(2)
这场官司打得异常艰辛。
徐沁恒通过朋友也请了一位吴姓律师,吴律师看了资料,表示胜率双方各占一半,谦谦虽然自出生起就由沈丹抚养,但过了哺rǔ期的孩子,法院会视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对沈丹和徐沁恒来说,不利的因素有两个:1、他们的经济条件远远不如夏成;2、前不久因为徐沁恒的失职,而让谦谦走失。
吴律师告诉沈丹,他们若要赢得官司,沈丹就要举证,当初怀孕时,夏成对她不闻不问,完全失踪,沈丹多方打听都找不到他,并且从那以后的三年,他也没有对沈丹和孩子有过任何表示。
沈丹无法举证,当时她怀了夏成孩子的事只有她和徐沁恒两个人知道,哪怕她绝望到想跳楼,都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警察。
她很茫然,不知道结果会变得怎样。
果然,在法庭上,夏成倒打一耙,他说2008年1月底,他与沈丹最后一次见面后,因为父亲重病他一起陪同去了北京治疗,又因为遗失手机而丢了沈丹的号码,在那期间,沈丹从未主动联系他,所以他根本就不知道她怀孕的事。
“那段期间,父亲的病很严重,公司里事情又多,我一直北京、海城两地奔波,也就忽略了沈丹。等我五月初陪同病愈的父亲回到海城,我就再也找不到她了。当时我以为,她大概是有了新男朋友了。”
夏成说这话时,还幽怨地望了沈丹一眼,那情真意切的样子,令沈丹整张脸都涨红了,她大声喊:“你撒谎!我给你打了很多电话,发了无数短信,你一直都是关机!你根本就是撒谎!!”
夏成眯起眼睛看她,他的律师提醒沈丹:“沈小姐,请举证。”
沈丹当然拿不出证据,夏成却拿出了一大堆资料,有夏爸爸当年在北京住院时的病历及发票,有夏成来回北京、海城的机票,甚至还有他的手机遗失报案表。
最后,夏成说:“要不是近日在超市偶遇,我根本就不知道沈丹已经生了一个孩子,可是看到孩子的第一眼,我就知道,那是我的儿子。这大概就是父子间的心有灵犀吧。本来,我是想和沈丹私下里协商孩子未来的抚养权,但后来通过新闻知道谦谦被人拐卖,我才下定决心,一定要取得孩子的抚养监护权。当然,我感谢沈丹和徐先生对谦谦两年半来的照顾,为此我会支付一笔抚养费,数额绝对令他们满意,而且从此以后也不需要沈丹支付谦谦每个月的抚养费。”
说到这里,他又笑起来,看起来斯文稳重得令人叹服,“当然了,沈丹毕竟是谦谦的生母,以后她每个月都还是可以来探望谦谦的。”
沈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脚底升到脑袋,然后一股热意又笼罩了她的全身,使得她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单薄的身子簌簌发抖,几乎要站不稳。
徐沁恒揽住了她的腰,让她坐下,他安慰着她:“丹丹,别急,我们再想办法。”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这只是一桩民事小案子,法官希望双方能够好好地再做协商,这种事,总是私了比较好。
沈丹随着徐沁恒回到家时,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徐爸爸把谦谦送过来后,她一看到孩子,扑上去就紧紧地抱住,泣不成声。
这些天,谦谦很乖。走丢又寻回后的最初几天,他的脾气有些暴躁,吃饭时会发脾气,晚上睡觉也是很不安稳,毕竟受了几天惊吓,小小年纪的他在行为上总是有些失常。起初,沈丹还是很有耐心,但收到法院传票之后,她的心理也开始不堪重负,对着谦谦时,脾气不由自主地就糙了起来。
只有徐沁恒,还是一如既往得温柔又耐心,每当谦谦哭闹不休时,沈丹就懊恼地冲到阳台上去躲着哭,只留下徐沁恒在房中哄着谦谦。
在爸爸身边,谦谦总是会渐渐地安静下来,不再任性吵闹。